第426章 來源不明
孟浪忍不住笑了,像蘇浩和李奇這種富二代不學無術,實在是讓人感到可笑。
“好了。我回去了,等著開庭吧。”看了看蘇浩,孟浪對他說。
蘇浩問:“哥,我現在出不去嗎?”
“你的取保侯審報告我提交上去了,被警察局拒絕了,隻有到法庭上,我再為你辯護伸冤了。”孟浪說。
回去之後,孟浪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證人出庭申請名單,要求法院強製證人出庭作證。
李奇不願意出庭作證,但是法院有權力強製他出庭作證,如果他不作證,可以對他進行處罰,進行司法拘留。
很快,蘇浩非法持有毒品一案開庭了。
蘇浩的爸爸一家人全都來了,就這一個寶貝兒子,出了這樣的事,他們簡直是心急如焚。
蘇浩被帶上法庭的時候,一看見父母一家人,馬上就哭了。
法官走上法庭之後,庭審正式開始了。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蘇浩非法持有毒品二十克,雖然他這不是販毒,但是非法持有也要被判刑了。
而如果是販毒,五十克就夠槍斃了,二十克也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了。
起訴書宣讀完畢後,公訴人開始訊問蘇浩。
“十月五日晚上,你在哪裏?”
“我在月色酒吧裏麵喝酒的。”
“當時你和誰在一起?”
“沒有人在一起,就我自己。”
“你當時有沒有背著一個黑色的雙肩包?”
“有,我當時放在一邊的。”
“裏麵的東西是不是你的?”
“是我的,但是我裏麵沒有毒品。”
“你喜毒嗎?”
“我不喜。”
“但是我們查看了你的戒毒記錄,你曾經吸過毒是嗎?”
“我以前是吸過,但是我已經戒掉了。”
“你是什麽時候戒掉的?”
“我當時都戒掉大半年了。”
“你戒掉之後沒有複吸過嗎?”
“沒有。”
“偵查人員人在你的包裏搜查出二十克的甲基苯柄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冰毒,你如何解釋這個事情?”
“我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那包毒品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怎麽會在你的包裏呢?”
“一定是別人放在我的包裏的。”
“是誰放在你的包裏的?”
“一定是李奇!”
“李奇是誰?”
“李奇是我的一個朋友,他跟我有矛盾。”
“當時李奇在你身邊嗎?”
“沒有。”
“他沒有在你身邊,那他怎麽會把毒品放在你的包裏呢?”
“我不知道,但一定是他放的,因為我跟他有矛盾,我把他的女朋友給睡了。”
此話一出,法庭一下子轟動了,想不到居然會發生了這樣的事。
公訴人是個女的,聽了這話,臉色變的有些微紅,說道:“當時,你身邊並沒有其他人,你現在說是別人放你包裏的,你怎麽證明這個事情?本公訴人希望你能如實回答問題,爭取法律的寬大處理。”
聽了這話,蘇浩也是急了,道:“你們講不講理,我真沒有持有毒品。”
看了看蘇浩,公訴人突然道:“報告審判長,公訴人的訊問完畢。”
不問蘇浩了,直接以現有證據來認定蘇浩非法持有毒品。
蘇浩一看公訴人不問他了,心裏麵也著急,這時法官就問孟浪有什麽問題需要問的?
孟浪便看了蘇浩一眼說:“被告人蘇浩,我是你的辯護律師,現在有幾個問題需要問你。”
蘇浩忙點了點頭。
“你是如何讓偵查機關抓獲的?”
“我不知道,我當時正在酒吧裏喝酒,突然闖進來幾個人把我給抓走了,後來我才知道他們是警察。”
“在警察抓你的時候,你知道你的包裏有毒品嗎?”
“不知道,我一丁點兒也不知道,如果我知道的話,我一定會把毒品交給警察的。”
“你的包當時放在什麽地方?”
“放在我旁邊的座位上,我當時正在看酒吧裏的節目,沒注意旁邊的包。”
“你知道非法持有毒品是犯罪嗎?”
“我知道,之前我在戒毒所戒毒的時候學過毒品方麵的知識。”
“警察有沒有當著你的麵,搜查你的包?”
“沒有,是把我抓起來後,他們拿出毒品放在我麵前,我才知道我包裏頭有毒品。”
“你知道不知道,警察應當當著你的麵搜查才符合法定的程序?”
“我不知道。”
“你認識李奇嗎?”
“認識,我們原來是朋友。”
“他喜毒嗎?”
“喜,不過後來也戒了。”
“你們之間有矛盾嗎?”
“有。”
“有什麽矛盾?”
“我把他女朋友給睡了。”
“他知道你把他女朋友給睡了嗎?”
“剛開始不知道,但後來知道了。”
“他知道後做什麽了?”
“他說他要治死我。”
“他打你了嗎?”
“沒有,我們從那之後就不見麵了。”
“案發當天,你見過李奇嗎?”
“沒有,我好久沒見過他了。”
“你當時在酒吧的時候,有沒有發現別人靠近你的包?”
“當時我沒有發現,但我後來想了想,好像有人走到我身邊,我沒有在意,酒吧裏麵人很多,有人走近是很正常的事。”
“你那個包從家裏帶出來的嗎?”
“是的,我從家裏出來,裏麵就帶了一些零食什麽的,沒有其他的東西。”
“報告審判長,我的問話完畢。”
孟浪也結束了問話。
接著公訴人開始舉證質證。
蘇浩在偵查機關沒有承認他的犯罪事實,因而公訴人隻有舉證那包毒品,交給蘇浩看了看,然後讓孟浪進行質證。
孟浪便說道:“隻有毒品並不能證明什麽,這包毒品的來源不明,雖然它是放在被告人的包包中,但是無法排除是不是別人放進他的包包裏,進行陷害他,因而這包毒品缺少證據的關聯性,不能證明被告人蘇浩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
公訴人聽了,便反駁道:“這包毒品是從被告人的包裏頭搜出來的,而被告人曾有喜毒史,而被告人又無法講清毒品為什麽會出現在他的包裏,因此這包毒品足以證明被告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