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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孟浪決定免費去做刑事辯護,但前提是那些家庭比較困難的人,如果有錢人,對不起,律師費照付。


  牛昭不太理解他的這種做法,雖然執業時間還不是太長,但大小也是律師事務所的主任了,別說是免費辯護,就是收費辯護,低於多少錢的律師費也不會幹了。


  “我現在已經不缺錢了,需要回饋社會了,所以,我要免費辯護,讓那些窮人也能得到良好的辯護。”孟浪說。


  牛昭看了看他,說:“你現在真不缺錢了嗎?”


  “不缺了,夠花的了。”孟浪道。


  牛昭目光楚楚地道:“那你可以上山了。”


  孟浪道:“上什麽山啊?”


  牛昭道:“你都不缺錢了,也不想賺錢了,不上山幹什麽?上山當和尚啊。”


  這話把孟浪給說樂了,笑道:“還沒到那個時候,或許有一天,我會上山呢。”


  “上你個頭,你要是上山,說明你太不負責任了,跟你開玩笑的,你可別當真,如果你真要免費辯護,我也不勸你,你這個心挺善的,隻是不知別人理不理解你。”牛昭收起笑容,很正色地道。


  孟浪道:“我孟浪一生行事,何必在乎別人的目光,他們不理解就不理解是了。”


  這話把牛昭也給說樂了,道:“行了,別嘴貧了,玄幻小說看多了吧?你想免費辯護,我這裏正好有一個案子需要律師幫忙呢。”


  孟浪忙問:“什麽案子?”


  牛昭道:“有個人把自己銀行卡賣給別人用,讓警察給抓起來了。”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孟浪問。


  牛昭點了點頭。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新規定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


  而這個人把自己的銀行卡出售給他人,則屬於為他人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提供支付結算的行為。


  “這個人現在被刑拘了嗎?”孟浪問。


  牛昭道:“刑拘了,是他父親過來請律師,我看他父親是老實巴交的農民,沒什麽錢,就少收了一些錢,收了他五千塊錢吧,如果你願意免費辯護,我就把錢退給他。”


  孟浪聽了,道:“那退給他吧,我和你去看守所會見一下這個當事人。”


  牛昭點了點頭,孟浪看她一眼笑著道:“把五千元退了,我補償你一萬。”


  牛昭瞥了他一眼道:“誰要你補償,我也不缺那五千塊錢。”


  孟浪笑道:“那不行,你現在還沒實現財務自由呢,我的錢,你不必客氣。”


  “哼,你現在的錢是花不了嗎?也不知你到底是怎麽賺錢的。”牛昭嬌裏嬌氣地說。


  孟浪笑笑,沒回答她的話。


  二人一起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


  時值夏季,天熱無風,看守所的會見室裏也沒有空調,隻有一抬大風扇在那裏呼呼的扇,但風扇一扇,便嗡嗡地響,就沒法聽見對方說話了。


  孟浪隻好把風扇給關了,他與牛昭坐在一起,就感到非常燥熱,坐在他們對麵的當事人,臉上也冒著汗,膽怯地看著他們。


  “你進來幾天了?”孟浪問他,一邊問一邊用紙巾擦擦汗,為了免費辯護,這可是遭老罪,還連累著牛昭過來跟他挨熱。


  “進來一個星期了。”李一說,當事人叫李一

  “知道為什麽進來嗎?”孟浪問。


  “我賣銀行卡了。”李一答道。


  “知道賣銀行卡違法嗎?”


  “不知道。”


  李一是真不知道,他初中畢業,沒什麽文化,根本沒想到賣自己的銀行卡有可能犯法。


  “現在知道了嗎?”


  “知道了。”


  “你知道什麽?你是涉嫌什麽罪名被刑拘的?”


  “叫什麽幫助……什麽犯罪,我記不住。”


  李一是真記不住這個罪名,這罪名太高深了,以他的文化水平,實在理解不了這個東西。


  有些犯罪嫌疑人就是因為文化水平低而在不知不覺中犯了罪,雖說犯罪挺讓人感到可氣的,但是一想想,他們也確實讓人感到同情。


  “你的罪名叫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也就是說,你把銀行卡出售給他人,然後他人利用你的銀行卡犯罪了,所以你就是幫助人家犯罪,你也因此犯罪了。”孟浪向他解釋一番。


  李一聽了,一臉苦相地道:“別人犯罪怎麽能追究到我的頭上,銀行卡是我的,我想賣給誰就賣給誰,為什麽要抓我啊?”


  孟浪和牛昭聽了,都禁不住搖頭,法盲犯罪讓律師都沒有辦法,律師不能忽悠他,你這不是犯罪,你是無罪的,那就違背職業道德了。


  “這是國家新規定的一種犯罪,主要是為了防止網絡詐騙犯罪,你沒看見新聞報道經常報道一些電信詐騙的事情嗎?人家一個小姑娘,學費都讓他們給詐騙走了,而他們就有可能在用別人的銀行來收錢,國家為了打擊這種犯罪,所以就規定,凡是為這些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結算幫助的行為都是犯罪,你就屬於這種情況。”


  李一聽了,委屈地道:“我不知道這個啊,我當時手頭緊,沒錢了,正好我一個朋友跟我講,可以把自己的銀行卡賣給別人,價錢還不低,我當時也想著這樣不妥,萬一我把銀行卡賣給別人,他們要是做什麽壞事怎麽辦,但我朋友說沒事,你賣是了,我就相信他了。”


  孟浪道:“你這就叫作交友不慎,你都感覺到不妥,為什麽還要這麽幹呢?做人一定要本分,知道不知道?”


  李一聽了,低頭不語。


  孟浪看了看他,覺得自己說話說重了,自己是他的辯護律師,不能一味地譴責他,而應當為他說話,這樣才能取得他的信任,從而完成辯護工作。


  “法律規定,支付結算金額在二十萬以上的,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你的銀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來支付結算剛好過二十萬元,因此你的罪行還是比較輕的,我會為你作罪輕辯護,你同意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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