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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危險駕駛

  “喝酒後多長時間上路開車,才不算是醉駕?”孟浪召集所裏的律師坐到一起,分析裘宣相的事情。


  劉虎和邵海波兩個都知道了這事,一個個坐在那裏都沉思著,危險駕駛罪的設立可是改變了不少人的命運。


  對於普通的老百姓來說,這個罪名是無所謂的,因為它的刑期很短,頂多是判個拘役,但是對於有公職身份的人,或者律師這樣職業的人就影響大了。


  柴浪律師也參加了會議,孟浪就請他先說,柴浪眉頭輕皺說了一句:“這個小裘律師,怎麽這麽不注意,晚上喝酒了,早晨就不要開車了嘛,沒一點警惕意識。”


  這話說的一點沒錯,經常開車的人都知道,晚上喝酒,早上也很容易被查出酒駕的,裘宣相買車也有小半年了,想不到還會犯這種錯誤。


  然而說這話有什麽用呢,事情已經出了,現在關鍵是能找到什麽解決辦法之道。


  柴浪說完這話,又接著說道:“危險駕駛罪現在有一個爭議,它到底是故意犯罪呢,還是過失犯罪?如果是過失犯罪,不會影響到小裘律師的律師證,我覺得到時候可以向司法局申請一下,在有爭議的前提下,能不能不吊銷小裘律師的律師證。”


  柴浪律師有社會經驗,因而他直接說起了這個問題,討論半天,其實重點還是在於裘宣相的律師證會不會被吊銷的問題。


  孟浪聽了,說道:“危險駕駛罪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確實有爭議,但是萬一司法局不采納我們的意見,那就麻煩了,我想還是最好不讓法院定裘律師的罪,或者直接在檢察院不起訴就好了。”


  “那我們就想辦法和檢察院溝通一下,看能不能讓他們不起訴。”柴浪說。


  孟浪道:“但我們現在就要找理由,好讓檢察院不起訴,除了認罪態度好之外,還有什麽理由呢?”


  孟浪的目光又向其它律師看去,柴浪律師的水平是很高了,但是他講的也不是很中肯,他想看一看其他律師有什麽好的意見。


  邵海波見他看向自己,便皺眉說了一句:“裘律師的酒精含量剛剛達到八十,又沒有造成什麽嚴重後果,我覺得這樣就可以不起訴他了吧?情節已經比較輕了。”


  孟浪聽了,點了點頭,道:“裘律師的事情,情節的確比較輕,但是隻要達到了追訴條件,就很有可能被追訴,如果我們能證明,他根本構不成犯罪,才能讓檢察院動搖起訴決心,從而不起訴。”


  “動搖檢察院起訴的決心?”眾人心裏一凜,心想如何才能達到這種效果?


  看到大家都想不出好辦法,孟浪又提出了剛才的疑問:“我還是那個問題,一個人喝酒後多長時間上路,才不算是酒駕呢?”


  他再次問起這事,眾人議論起來,劉虎道:“這個不好說,一般情況下是二十四小時吧。”


  孟浪反問:“這個事情有沒有科學依據?”


  劉虎搖了搖頭道:“不知道,憑經驗吧。”


  孟浪道:“如果是憑經驗,那事情就沒譜了,比如有的人喝一杯酒就醉了,但是有的人喝兩杯三杯還不醉,如果測酒精含量,肯定是喝兩杯三杯的多,但是憑經驗,喝兩杯三杯的肯定會覺得我沒醉,就會以為自己不到醉酒的程度,而刑事案子講究的是精確性,憑經驗不好定人的罪吧?”


  柴浪此時插了一句嘴:“經驗常識也是可以定別人的罪的。”


  孟浪道:“那要看什麽樣的經驗常識,如果經驗常識涉及個人的犯罪構成,那就需要謹慎。比如裘律師這個案子,憑經驗常識,如果他認為自己經過七八個小時的時間,他體內的酒精含量應當消化掉了,然後他開車上了路,那他有沒有犯罪的故意呢?他是不是明知自己喝過酒,仍然堅持開車上路,因而觸犯了刑律呢?”


  孟浪把這話一說,柴浪等人便一時怔住,陷入沉思了,孟浪說的對,無論是什麽犯罪必須要有罪過,故意或者是過失,危險駕駛罪必須要明知自己醉了酒,仍然開車上路,這才能構成危險駕駛罪,而不能是他事先不知道自己喝了酒,卻開車上了路,仍然認定他構成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跟交通肇事罪還是不一樣的。


  柴浪等人想了半天,都點了點頭,牛昭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孟浪說的這個事情,我們以前還沒有考慮過,喝完酒馬上去開車,肯定是不可以的,其本人一定知道他這是酒後駕駛,但是如果過了幾個小時之後,當事人覺得自己頭腦清醒了,不影響開車了,在這種情況下,他到底還沒有危險駕駛的故意呢?我跟孟浪的意見一樣,覺得值得探究,如果以此為理由向檢察院提出,不起訴裘宣相,不知可不可以?”


  柴浪聽了,也道:“孟主任說的有理,以前我們都沒有想到,控方應當證明,開車之人喝完酒後,多長時間不可以開車,比如說是十個小時還是八個小時?還是二十四小時?刑法最重要的一點是他要具有確定性,不能讓別人無所適從,正常情況下,經過一夜的休息,一般人會認為自己已經酒醒了,可以開車了,所以沒有意識到自己還處於醉酒狀態,那麽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要不要對他進行追究,的確值得斟酌,孟主任提出的這個問題很好,可以作一篇很好的論文了。”


  孟浪聽了,笑道:“柴主任誇獎了,不過我覺得的確值得研究,回頭我研究生畢業論文,就專門寫一寫這個事情,你們看好不好?”


  “不錯,不錯,是一個值得研究的題目,不過,當務之急,還是想辦法把裘律師給救出來才是。”柴浪笑著說道。


  孟浪立刻點了點頭,道:“我們馬上寫一份律師意見書交到交警隊,等到移送檢察院的時候,再跟檢察院交涉一下。”


  研究半天,就定了主意,孟浪親自撰寫了一份律師意見書,然後和牛昭一起去了交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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