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念念不忘
法官問了兩遍,第三人才開口回答:“被告是知道我是有婦之夫的……”
話剛說到這兒,孟浪差點沒吐出一口老血來,是朦朧之眼沒看好他,還是事實就是如此,程寧寧跟他說謊了?
原告和原告律師高興了,眉開眼笑地看著第三人。
孰料,第三人說完這話後,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折:“這都是到後來的事,之前她確實不知道我是有婦之夫,是我欺騙了她,我給她五十萬元,是我自願補償給她的,我實在是對不起她!”
這話一說完,法庭安靜了。
看來大家都誤會被告了,被告確實是不知道自己是小三,她是被小三了。
程寧寧聽了這話,瞬間趴在被告席上哭了。
原告和原告律師目瞪口呆,心想這是怎麽回事,來之前說的好好的,要跟原告站在一起,怎麽又同情被告了?
原告瞪眼看向第三人。
“第三人,被告是什麽時候知道你是有婦之夫的?”法官問。
“是被告提出要跟我結婚的時候知道的,當時我與她認識已經有五年了。”第三人回答。
法官道:“這麽說,你是一直在欺騙她說自己沒結過婚是嗎?”
“是的,我當時喜歡她,但又怕她知道我結過婚,就不跟我來往了。”
“第三人,本庭不得不提醒你,你這種行為是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你這樣做,既對不起你的妻子,也對不起被告,這麽說,這五十萬是你自願賠償給被告的損失了?”
“是的,是我自願給她的,畢竟我耽誤了她五年的青春。”第三人低著頭說道。
原告這時發急道:“但那五十萬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
法官馬上訓斥她道:“原告,本庭在問話,請你不要插言。”
原告被說了一句,隻好坐在那裏生悶氣。
原告代理律師舉手說道:“審判長,原告律師想說幾句話。”
法官這才同意道:“你說。”
原告律師道:“即使被告不知道自己是小三,但第三人給她的錢屬於原告與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財產,第三人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也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被告理應返還。”
孟浪馬上反駁道:“原告的這種理由站不住腳,第三人作為成年人,有獨立作出民事處分的權利,他因為欺騙被告的感情,而賠償被告錢財,這是他的一種法定的債務,既然是他的債務,他就有責任償還,被告不管他的錢來源於哪裏,隻要償還就可以,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如果第三人此舉侵犯了原告的夫妻共同財產權,那她應當向第三人主張,而不應當向被告主張,不能因為這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同意償還,另一方不同意償還,這債務就不要履行了,世間哪有這樣的道理?如果這樣的話,夫妻雙方唱起了雙簧,豈不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了?”
孟浪把這個道理一講,直說的庭上人員連連點頭,第三人賠償被告,那是天經地義,因為你欺騙了人家,不能第三人說給,原告說不給,被告就沒法得到賠償了,這明顯不公平。
原告律師此時感到了壓力,看來被告律師是高手中的高手啊,居然想到了這一層。
“請問被告律師,從哪裏看出來,這是第三人的法定債務?”原告律師還想做垂死掙紮。
孟浪立刻回道:“第三人欺騙了被告,對被告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失,難道這不是一種第三人的債務嗎?如果你被別人欺騙了感情,別人該不該賠償你的損失?”
這話把原告律師說的臉通紅,過了一會兒,才板著臉道:“請被告律師不要進行人身攻擊,我是說第三人欺騙被告這件事,不要說我怎麽樣,你怎麽樣。”
“很好,你承認了第三人欺騙了被告,其它的話我就不想再多說了,免得再對你進行人身攻擊。”孟浪微微一笑道。
原告律師的臉色更加難看了。
法官這時候問道:“第三人,你支付給被告的錢是哪裏來的,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官這麽一問,所有人都看向了第三人,如果第三人說是夫妻共同財產,他擅自處分,還是會讓人覺得不太合適,因而原告及其代理律師連忙看向第三人,希望他說出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話。
孟浪也是緊張地看著他,因為他知道這五十萬的確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雖然他認為即使是夫妻共同財產,也不妨礙賠償給程寧寧,但是此時如果第三人講出來,肯定是不利於程寧寧的。
他猜想如果第三人說真話的話,有可能說出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話來,而這正是原告所希望的,因而他倒是希望第三人說假話,朝有利於程寧寧的角度去說。
可是朦朧之眼似乎隻能讓他說真話,又不能讓他說假話,這就有些不好辦了。
正當眾人都感到緊張之時,第三人開了口:“這錢是我向朋友們借的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此話一出,原告是徹底傻眼了,她馬上指著第三人道:“你這個忘恩負義的,你哪個朋友會借你五十萬?這錢明明是我們共同的財產,你怎麽說不是?我現在要跟你沒完!”
說著,原告就向第三人打去,第三人連忙站起來閃躲,法警見狀,急忙衝上去製止,原告律師也趕忙相勸,這擾亂法庭秩序可是使不得的事情,輕則罰款,重則拘留啊。
弄了好半天,原告才平靜下來,這時,法官問道:“第三人,你確認這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是,是我借的,我自願給她的。”第三人堅決地道。
原告差點沒給氣暈過去,原告律師也是傻眼了,看來他對被告仍然是念念不忘啊。
“現在法庭調查結束,下麵進行法庭辯論,重複過的內容就不要講了,講一下問題的重點,先由原告開始。”法官聽了,便宣布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原告律師聽了,便拿起稿子,開始念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