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這真的是我買的
“我買的呀!”
張淵莫名其妙的看著突然嚴肅的父母二人,又重複了一遍,“真的是我買的!”
剛才在外麵,張淵的父母不敢詢問,隻能跟著大家夥高興,說著助興的話。
但是關上房門,他們一定要問清楚!
這可是一百二十萬呐!
這是一筆巨額資金,說句不好聽的,就這筆金額,足夠張淵坐穿牢底十回的了!
父母仍舊不信,張淵無奈,掏出陳羽蘭的欠條和馬來雲的名片拍桌上,“你們怎麽都不相信呐?我……我……哎呀,真的是我買的!”
張淵想說出人參的事情,但開了兩次口卻發現有些說不出來,不是他對不父母不信任,而是害怕這件事後麵會有什麽危險,別牽扯到父母,或是讓父母為自己擔心受怕。
畢竟那可是傳言有厄運的道觀,父母要是知道自己的人參是在那裏麵找到的,還不知道會怎麽勸誡自己呢。
即便父母不說,他都能腦部到父母擔憂的臉色和應該會說什麽話。
“那道觀可不吉利,你以後不準再去那裏了!”
“我覺得這錢不能要!你趕緊把東西還給對方,把人參要過來,我瞅機會去一趟道觀,把人參給送回去。”
諸如此類的話,肯定還有很多。
父母的擔憂不是沒有道理,畢竟村子裏已經有了很多先例,以前去過道觀的人要麽死要麽瘋,即便是發現人參,也應該是那些人發現啊,怎麽可能落的到自己頭上?
如果想讓父母安心,就隻能連帶著神農傳承一塊說出來,這可是張淵最大的秘密,他是誰都不會說的。
所以,與其如此,倒不如什麽都不說,隨便編一個理由蒙混過關。
“前幾天我去山上玩,挖出了一株百年人參,價值四百多萬,今天我跟李嬸去賣人參,這車,這欠條,都是人參換來的。”
張漢民半信不信的看著張淵,臉色一沉,狐疑道:“你在那個山頭挖的?”
“就……就……就那邊嘛,那座無名山!”
“你撒謊!那無名山又不是深山老林,怎麽可能會有百年人參?你跟我說實話!”
張淵無奈的歎了口氣,道:“好吧,其實我是去了古樹林。”
古樹林隻是水洋村村民的叫法,他在地圖上的名字叫“神農架野生原區”,大得很,那裏麵什麽都有,別說百年人參了,運氣好的話,可能連千年人參都能遇到。
不過裏麵可不止有人參,什麽老虎野狼、花豹棕熊、蟒蛇野豬全都有,危險無比,尋常人……不,就是不尋常人也不敢進入。
張淵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混小子,居然敢往那裏麵鑽?
不要命了!
“胡鬧!你是不是又欠揍了?那古樹林是你能去的地方嗎?你忘了三年前的獵人大雀子了嗎?那時候你都十八歲了,你應該記得啊。”
張淵無奈地道:“是,我記得,雀子叔死在了古樹林,屍體兩年後才被發現。”
李秀娟道:“不止,村頭的張老光棍,還有四隊的老鼠臉,不都死在了古樹林,你這個小崽子,你敢往那裏鑽?你說說你要是萬一有個什麽三長兩短,我和你爸爸怎麽辦?怎麽活?”
經過了一場男女混合雙罵,這件事也算是過去了。
憤怒之後的張漢民與李秀娟都沉浸在一夜暴富的喜悅中,張淵看著桌上的欠條,說出了下一步的打算。
“爸,我準備用這剩下的錢包一片地,種點蔬菜什麽的。”
張漢民敲著桌子上的欠條,道:“你個小孩呀,你還是年輕,你怎麽能讓對方打欠條呢?這麽多錢,你應該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啊,就一張欠條你就把人參給他們了?他們要是不給你錢怎麽辦?你找誰去?”
“這不是有欠條嘛。”
“欠條管屁用?欠條隻能證明她欠你錢,但不能保證她什麽時候還,欠三天也是欠,欠三年也是欠,你得等到什麽時候?我看呀,你就別瞎高興了,你就做好長期要債的準備吧,到時候她要是不給,我帶著你去要!”
“爸!你想的太多了,人家那麽大的一個公司,怎麽可能不給?這件事你就別操心別瞎想了,我來弄行不行?咱現在要想的應該是下一步怎麽走,這麽多錢咱們得做點啥。”
李秀娟坐一旁,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我覺得你包菜地也是白花錢,最後都得賠光。我就信銀行,把這錢存起來不好嗎?一年利潤還好幾萬呢。”
張漢民道:“別聽你媽的,想要賺錢就必須敢拚搏,咱們家窮日子又不是沒過過,賠了又能怎麽樣?大不了還是饅頭鹹菜照舊吃唄。淵子,你給我使勁闖!但是我覺得種地不行,你不如去湯山鎮開個小公司,你以前不是做過廚師嗎?你就開飯店,哎,堅持個三五年,收獲一批常客,就算是再差的店,他也不會賠!但是現在,你得想想怎麽把剩下的錢給要回來才行。”
這李秀娟是個保守派,考慮的是怎麽不陪不虧。張漢民與她不同,他讚同創業拚搏,但同時也是個現實派,認為隻有到手的錢才是錢,欠條永遠隻是一張廢紙。
張淵對父母的態度也有了了解,反正他們倆都是為自己好,這一點是永遠不會變的。
隻要自己不虧損,那老兩口也就不會擔心了。
憑借掌仙術,張淵怎麽可能會虧損?
吃完飯,晚上李嬌藝和李嬸又來了一趟張淵的家,與張淵的父母交談甚歡,但其間並未提及七星藤,這也是張淵事前通過氣的,要不然自己的謊言可就得被揭穿了。
兩人來一是為了恭喜張淵喜提豪車,同時也是想跟張淵的父母分享一下喜悅,畢竟李嬸可是張淵的幹媽呢。
第二件事就是明天李嬌藝要回一趟學校,希望張淵能夠開車送她去市裏坐車。
李嬌藝的學校在TS市,與梁山市相隔,但要比梁山市富裕繁華許多。
“何必坐車,嬌嬌,我直接開車送你去TS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