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機會主義
甄福喜要和張智一同去海東,他是想通過張智找到馬濤,依托馬濤的勤凱公司,為自己申報一個橫向合作項目。
這個項目,甄福喜和他的課題組正在進行小試研究,他希望和勤凱公司共同開展下一步的中試實驗。
他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先送上了回南京的列車,然後和張智一道去了海東。
在張智的引薦下,甄福喜和馬濤談的很順利。
甄福喜的研究一旦取得成果,將直接服務於勤凱公司的技術創新,這是一件雙贏的事,馬濤自然不會拒絕。
不知是因為自己的心境特殊,還是因為別的什麽,這次見馬濤,張智忽然對馬濤生出了一種新的認識。
這種認識,很具體,又很抽象。
他認為,馬濤成立所謂的勤凱子母公司,說到底就是一種利用規則鑽空子的投機行為。
能產生這種投機的想法,然後適應時事發展而本能地去采取措施加以應對,說明馬濤就是一個典型的機會主義者。
張智這樣看待馬濤,恰恰源於張智自己身上有著這種典型的機會主義者的特性。
就像他在西城請薑美麗一家吃飯,他在為薑美麗的外甥女是否放棄保研提供參考意見的時候,他所持的那些觀點,就是一個例證。
其實,如果真有人善意地說他張智是一個機會主義者,他是不會反對的。
他曾經專門將自己的行事原則,與機會主義的特性進行比較。
比較的結果,他很樂於接受。
能夠成為一個機會主義者,是需要相當的智慧和能力的,他擁有這種智慧和能力。
在他看來,機會主義奉行的是,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所謂不擇手段,並非與法律相對抗,而是可以遊走於規則的邊緣,既依附於規則,但又不完全按規則辦事,一切以是否實現自己的目標、達到想要的結果來衡量。
回到海東後,張智就開始等待。
他在等待西城那邊傳來消息。
節後第一天上班的中午,許律師的電話打來了。
許律師告訴他,已經按照他們前幾天商量好的步驟,當天上午向西城市東城區法院正式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已經受理立案。
放下許律師的電話,張智的外表看上去沉靜無比。
但在內心,他一刻也沒有停止過思索,他還要運籌帷幄,以決勝千裏。
第二天下午送走了甄福喜,吃過晚飯,張智去了圖書館,坐在那裏,依舊沉靜的外表下,他的思緒卻是天馬行空。
他又開始糾纏於機會主義這個在他腦子裏一直揮之不去的四個字。
他發現,機會主義的圭臬與老子的無為而治,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無為不是無所作為,而是不妄作為。
就像他在他的QQ個性簽名上留下的話——孤獨且隱忍是修行,饑餓卻擇食是道行;有所為有所不為,無為卻無所不為。
他驚訝於自己麵對即將開始的這場訴訟,此刻的思緒卻如此怪誕。
這次五一回西城,他在家裏沒事的時候,就翻看他以前的那些筆記本。
從西城回來,他把它們也帶了過來放在宿舍,剛才準備來圖書館的時候,他隨手帶上了一本。
這會兒,他把它打開來看。
這個筆記本上,是他留下的一些讀書筆記。
張智愛逛書店,愛買書,買回的書有自己專業需要的,也有看似專業不需要的。
他從不屬於自己專業範疇的書籍裏,同樣學習到了許多生活和工作中能夠用得到的東西。
比如,他曾經在閱讀托爾斯泰的《複活》時,對這位文豪將人的多麵性進行的鞭辟入裏的分析,佩服的五體投地。
他為此專門寫下了一篇讀書筆記。
他的讀書筆記像記日記,也像讀後感——
1999年2月14日星期日
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它的特殊,是因為今天是新年除夕的前一天,同時,又恰恰是許多人共同想念的日子(記得的人自然記得)。
我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有著雙重性格的人。
在讀到今天這段文字之前,我始終懷疑自己的這種雙重性格,可能就是一種心理上的不健全,或者說是一種心理疾病。
為此,我會時常地去反複檢驗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
如果有哪一件事沒有做好,我就會怪罪於這種雙重性格的存在。
這讓我感到非常苦惱,覺得它無藥可治。
然而,我孤陋寡聞了。
來看看文學大家是怎麽看待人的性格這個問題的。
通常,人會被區分為善良的人,凶惡的人,聰明的人,愚笨的人,剛毅的人,消沉的人,等等。
但托爾斯泰說:
“我們往往總是這樣把人分類。這是不對的。”
“人是不可能這樣一成不變的。”
“我們談論一個人,可以說他善良的時候多於凶惡,聰明的時候多於愚笨,剛毅的時候多於消沉,或者正好相反;可是如果我們談論一個人,說他是善良的人或者聰明的人,而談論另一個人說他是凶惡的人或者愚笨的人,那就與實際情況大不相符了。”
“人好比河:所有河裏的水都是一樣的,任何地方也不會出現兩樣,但每一條河卻有的地方狹窄,有的地方湍急,有的地方寬闊,有的地方平緩,有的地方清澈,有的地方渾濁,有的地方冰涼,有的地方溫暖。人也同樣如此。”
(張智在“人也同樣如此”這幾個字的下麵,還畫有重重的一道。)
“每一個人身上都具有人的所有品性的胚胎,有時表現出這樣一些品性,有時表現出那樣一些品性,而且常常變得完全不像自己,但其實他始終還是他自己。在有些人身上,這種變化往往特別劇烈。”
張智在他的這篇讀書筆記中最後寫道:
“看來,雙重性格或者多重性格,都應該是人的正常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今天的閱讀,使我終於釋然了。”
五一那幾天,張智在和許律師商量起訴的事情時,許律師不知是出於對自己能力的懷疑,還是真心想讓他所代理的這個離婚官司達到他的委托人的願望,他向張智委婉地說出自己的想法。
許律師說,他擔心朱墨畢竟是報社的一名記者,交往的人方方麵麵,如果朱墨恰好與法院的人比較熟,或者她可以利用到她的許多關係,根據朱墨對離婚這件事已有的態度,隻要她想求得法院的幫助,那麽,像這種屬於民事糾紛的離婚官司,打起來就會非常令人頭疼,常常會形成一種拉鋸相持的狀態,即便是作為原告最後能夠達成離婚的心願,那基本上也是到了原告和被告的精力都被耗盡的時候。
許律師建議張智,如果有可能的話,可以事先做一些工作,這樣,對案子的審理會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對許律師提出這樣的建議,張智不置可否。
因為他可不想讓自己花錢聘請的律師,借此成為一個袖手旁觀的人。
而且,這種事情,不用許律師提醒,他也清楚。
那兩年,自己幫助父親打那場經濟糾紛官司,已經有過切身的體會。
所以,自從有了起訴離婚的想法那一刻起,他就已經盤算著怎樣去下這方麵的功夫。
在這個問題上,他早已從他專業之外的讀書學習中受到過啟發。
這在緊接著剛才的那篇讀書筆記後麵,他寫下的另一篇讀書筆記中有記載——
1999年2月20日星期五
今天是大年初五,這個新年就要過完了。
昨天迎來了雨水節氣,預示著萬物開始萌動,春天就要到了。
可是我今晚讀書,卻沒有感受到一絲春天的味道。
唉,古今中外,凡涉及訴訟之事,都離不開一個人字,法律是人製定的,法律是人來解釋的,法律是人來執行的,因此,人,才是起決定作用的。
關於這一點,托爾斯泰的筆下不也是這樣的情形嗎?
“那個著名律師法納林幫助聶赫留朵夫進行詳細的案情分析後,覺得成功的希望是很小的,所以,他向委托人聶赫留朵夫說……如果有關係,您不妨去活動一下。聶赫留朵夫說,我倒是認識人。律師法納林就說,那就抓緊點兒,要不然他們全都去治痔瘡,那就得等三個月……還有,萬一上訴失敗,還可以向皇上告禦莊。這也要靠幕後活動。”
張智在這篇讀書筆記的最後寫下的是:“!!!”
寫這兩篇讀書筆記的時間,正好是張智幫父親打那場經濟糾紛官司,向省高院進行申訴的那段日子。
所以,麵對即將開始的這場離婚訴訟,張智不會讓自己輸在這個“起跑線”上。
這樣是不是太無情了?
某個瞬間,張智會在心裏譴責自己的這種機會主義式的“無所不為”。
他設法為自己減輕心理負擔。
人嘛,性格本身就是多重的,隻不過這個時候需要自己呈現出這樣的性格。而呈現出了這樣的性格,並不能就此認定自己的品格有問題。
就像托爾斯泰說的那樣,每一個人身上都具有人的所有品性的胚胎,善良的,凶惡的,等等,有時表現出這樣一些品性,有時表現出那樣一些品性,而且常常變得完全不像自己,但其實他始終還是他自己。
說的多好啊。
對吧。
於是,他對自己精心籌劃發起的這場離婚訴訟,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