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黎晴天死了
黎晴天死了,不一會醫院上麵下來了搶救的醫生,警車也過來了錄口供調差。 最終,定性黎晴天搶救無效,自殺身亡。 林博宇的大腦嗡的一下一片空白,什麽也不知道,童洛沉衝上前去,赤紅著雙眼,將林博宇狠狠揍了一頓。 “你這個混蛋,現在你滿意了,害死了晴天,你高興了?如願以償了,林博宇,你這個王八蛋……” 林博宇沒有反抗,任由被打,可是落在身上的拳頭,他一點也感覺不到疼痛。 直到警察路人都看不慣的拉走了童洛沉,可童洛沉寧願被關押,也要衝上前去揍林博宇。 警察無奈,隻好將童洛沉以妨礙治安罪拘留了十五天。 林博宇不記得自己是怎麽回家的,他隻感覺,自己渾身的力氣都好似被抽光了。 腦海中一直回放著黎晴天笑出血淚,說出那句沉重的發誓。 永生永世,都與林博宇再不複相見…… 那是受過多大的傷害,才會說出如此重的誓言,願意以死明誌。 往事曆曆在目,林博宇自己都有些混亂,在學校裏是先認識的黎晴天,還是王筱媛了。 他隻記得,那個有點瘦弱的少女,撞到他的時候,眸中閃過和璀璨繁星一樣明亮的光芒,呆愣過後笑的眼睛眯成了一條線,嘴裏甜甜的喊道:“你是我們學校的嗎?長得真好看,我媽媽說長得好看的人都是上帝眷顧的寵兒,是會幸福一輩子的!” 那時候,是剛上初中吧,太久了。 他都快不記得了…… 王筱媛是學校的校花,溫柔恬靜,在懵懂的年紀,是班上大部分男孩子所追求的,林博宇也不知道,他在不在意王筱媛。 可能青春期,男孩子的悸動多少有起哄的成分。 人家起哄說他喜歡王筱媛,王筱媛一見他就紅了臉,久而久之,當他有一次出事故大出血的時候,因為他是RH陰性熊貓血,很難找到供血源,差點沒命。 後來有人說,有個小姑娘為了他獻血後就休克了,他一好了立即讓爸媽扶著自己衝去了那個病房。 當看到病床上躺著的王筱媛時,那一刻,林博宇心中的感覺無法描述,隻知道這輩子都會拿命珍惜這個為了他連命都不要的女孩子。 他們如外人所說的早戀了,但是卻沒有發生任何越距的事情。 林博宇隻是本能的去對王筱媛好,而王筱媛有時候卻接受的很自卑,漸漸地,他了解了她的家庭是多麽的糟糕,他所珍視的女孩子,在家中受到了虐待,暴打。 他那時候隻想快快長大,趕緊娶王筱媛。 誰知道,就出了車禍,那時候他和父母去旅遊去了,回來的時候,去王筱媛家的時候,王筱媛已經火化了,而整個王家都在收拾東西搬家。 他問王筱雨發生了什麽,當從王筱雨口中得知所謂的“真相”,林博宇當時殺了黎家一家子的心都有。 直到,他在黎家看見了黎晴天,那個主動給他寫過情書,讓筱媛生氣的女孩子,那個說長得好看的孩子會幸福一輩子的女孩子,卻是讓林博宇意外的憤怒。 他想到了報複,知道黎晴天的喜歡,從而默認了她對他的喜歡,接近,然後結婚,折磨。 林博宇以為,王筱媛死了,這輩子他都不會愛上其他的女人了。 可是和黎晴天結婚後,他除了折磨她,卻也對她的身體,食之入味,甘之如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