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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三章 愚者的智慧

  聖域東麵山腳下的大胸弟是珀爾修斯,現任阿戈斯女王安德洛墨達的丈夫,簡稱王的男人。


  在羅素離開之後,一家四口便過上了衣食不愁的富裕生活。


  珀爾修斯除外。


  作為宙斯的兒子,太陽神、戰神的弟弟,他身世顯赫,在阿戈斯隻有他欺負別人,別人笑著被他欺負的份兒。


  混吃等死的日子十分枯燥,經曆過一次緊張刺激的冒險,珀爾修斯無法適應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安逸生活。


  還有,不知是婚姻使愛情變質的緣故,還是宙斯的血脈作祟,才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蜜月期都沒過去,珀爾修斯就覺得老婆不香了。


  世界那麽大,他想出去溜達溜達,最好是在羅素身邊。


  沒錯,這孩子想哥哥了。


  在羅素聲音傳遍世界的第一時間,珀爾修斯便穿上羽鞋,想要直奔聖域和大哥見麵。


  沒能成功,被安德洛墨達女王阻攔。


  女王的意思很簡單,太陽神是阿戈斯城邦的信仰,珀爾修斯可以去聖域,但必須帶上一支儀仗隊,以示對信仰的尊重。


  珀爾修斯排斥這種安排,害怕會因此和羅素的關係變得疏遠,受智商限製,他無法將潛在想法表達出來,捂著耳朵搖頭,一個勁兒說著不聽不聽。


  無奈之下,女王使出對宙斯血脈的必殺大招,拉著珀爾修斯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地點在臥室。


  效果出類拔萃,但持續時間太短,最終的結果是女王沉默,珀爾修斯一個人走出了臥室。


  也因此,珀爾修斯耽誤了一些時間,沒能最快趕到聖域。


  也不能說慢,他有羽鞋可以飛行,還是第一個趕到聖域的人。


  望著蔓延而上,不見盡頭的石階,珀爾修斯雙目微眯,謹記羅素的教導,踏著羽鞋直飛天空。


  羅素:珀爾修斯,你要記住,能花錢解決的事,就不要動腦子,能秀肌肉解決的事,更不要動腦子。


  羅素的意思是,不怕別人動腦子,就怕珀爾修斯動腦子。


  珀爾修斯動了下腦子,參照羅素的日常,理解為能躺著絕不坐著,能坐著絕不站著。


  他有羽鞋,為什麽要用腳爬台階?

  啪嘰!


  一聲悶響,珀爾修斯呈太字型趴在地上,身軀沉重仿佛壓著一塊巨石。


  羽鞋無法承受珀爾修斯現在的體重,這讓他十分後悔,奮力站起身後,想念王宮花園裏養著的黑色天馬。


  他尋思著天馬速度不輸羽鞋,天賦是抗壓能力極其強大,如果是它,肯定能承受這股不能承受的重量。


  現在說這些已經晚了,珀爾修斯遙望山巔盡頭處,咬牙邁出第一步。


  行走之間,步履艱難,豆大汗水順著臉頰流淌,好似落石般打在台階上。


  老實人有一個優點或缺點,死心眼、一根筋,脾氣倔到九頭牛都拉不回來,他扛著強大壓力,一次次抬腳,緩緩挪向十二宮的第一宮——白羊宮。


  ……


  太陽神殿中,艾娥揮手撒開一麵水鏡,看著大口喘息卻不知放棄為何物的珀爾修斯,麵露些許欽佩。


  那感覺她嚐試過,一般人別說頂著壓力前進,忍耐都做不到。


  “羅素,試練的難度是不是太高了?”


  艾娥頗為擔憂:“珀爾修斯是半人半神,身體天賦遠超普通人,他都步履維艱,其他人能通過考驗嗎?”


  “不,針對每個人施加的壓力都不一樣,我要的是不屈的信念和意誌,而不是一副強壯的身板。”


  羅素說完,補上一句:“還有,珀爾修斯身上的壓力,是我施加在你身上的十倍。”


  “十倍!?”


  艾娥更加驚訝了:“什麽意思,是珀爾修斯的身體素質太強,壓力不夠無法檢測他的毅力,還是你純粹想要刁難他?”


  “純粹刁難他!”


  羅素歎了口氣:“聖鬥士是高危工種,說不定哪天人就沒了,我可不想害那什麽公主守寡。守寡也就算了,要是她生出一個半人半神,還是珀爾修斯的兄弟,那才真叫糟糕。”


  是嗎,我怎麽就是不信呢!

  艾娥自動忽略葷段子,認為羅素不想要珀爾修斯,是因為他智商有限,成為黃金聖鬥士會製造很多笑料,導致聖鬥士集體風評被害。


  “所以,他一點可能都沒有?”


  “我可沒這麽說,隻要他能爬上來,並得到一件聖衣的認可,他就能成為一名為愛與正義而戰的聖鬥士。”


  “……”


  看著滿身黑氣亂飆的羅素,艾娥隻覺渾身難受。


  兩人正說著,水鏡中的珀爾修斯踉蹌倒地,身軀重重撲倒,他幾次掙紮用力,都沒能爬起來。


  “結束了……”


  羅素微微搖頭,抬手點在半空,欲要將癱倒的珀爾修斯從白羊宮直接拉到太陽神殿。


  水鏡中,珀爾修斯發出不明意味的低吼,全身肌肉繃緊,脖頸血管賁張,兩條手臂膨脹一圈,硬生生憑借蠻力爬了起來。


  羅素放在半空的手停頓,緩緩放回原位,小聲道:“扛不住就開掛……不愧是泰坦的後裔,血脈天賦真是驚人。”


  艾娥沒有聽到羅素的話,觀看水鏡中重新爬起來的珀爾修斯,默默為其加油,希望他證明自己,並戰勝黑暗勢力的打壓。


  視線中,珀爾修斯爬起之後,仿佛適應了強大壓力,先是步履蹣跚緩步在石階上移動,然後拾階而上越走越快,最後整個人健步如飛。


  他身軀輕若無物,一次抬腳可以橫跨十餘個台階,飛一般跑過了金牛宮,朝雙子宮快速移動。


  隻要羅素不再刁難,珀爾修斯抵達太陽神殿,也就是幾分鍾的事情。


  “這是怎麽回事?”


  艾娥驚訝回頭,詢問道:“是他半人半神的血脈潛力驚人,麵對壓力突破了自身極限?”


  “不,這是小宇宙的力量。”


  “?”


  ……


  “大哥,我來看你了。”


  ??≡=-


  五分鍾後,珀爾修斯衝進太陽神殿,一路小跑朝羅素撲了過去。


  嗤啦!


  他雙腳急刹車,半途停下腳步,轉身朝艾娥跑了過去。


  “艾娥女神,我來看你了。”


  “……”x2

  羅素:不愧是宙斯的兒子,跟他一個德行。


  艾娥:不愧是羅素的弟弟,跟他一個德行。


  “艾娥女神,你身上這件金色鎧甲真好看,是從哪裏找到的寶藏,我也好想要一件。”


  珀爾修斯瞪圓雙目,眼眸映照金色,羨慕地直咽口水。


  “這是黃金聖衣,就在你頭頂。”


  艾娥指著大殿上方懸浮著的十二件黃金聖衣,忍不住疑惑道:“關於黃金聖衣以及聖鬥士,所有人都聽到了你大哥的傳音,怎麽你會不知道?”


  珀爾修斯抬頭看著天花板,嘴巴張得老大,十二件黃金聖衣環繞,看得他熱血沸騰,艾娥瞬間就不香了。


  半晌後,珀爾修斯嗖一下衝到羅素身前,一個飛撲朝其壓去。


  地麵竄出黑色大手,淩空抓住珀爾修斯的腳腕,掄成鐵錘連續摔砸十餘次,才將其扔在地上。


  珀爾修斯身板強悍,起身後抹掉鼻血,湊到羅素身邊:“大哥,你有這麽多漂亮的盔甲,怎麽不早說?”


  “我說了!”


  “騙人。”


  “在聖域建立的時候我就說了,隻是你沒聽到而已。”


  羅素撇撇嘴,估摸著是那段話句子太長,珀爾修斯隻聽到了前麵一部分,後麵全當成了耳邊風。


  同時,心裏還有點小感動,傻弟弟上山不是為了聖衣,而是為了見他一麵。


  雖說看到艾娥的時候,他這個大哥就被拋到了九霄雲外,但這也不能怪珀爾修斯,畢竟出發點是好的。


  都是宙斯的鍋,要不是他把好色刻入基因,珀爾修斯也不會看到美女就走不動道。


  “大哥,我要一件鎧甲。”


  “你自己不是有一件嗎?”


  羅素記得冒險的時候,珀爾修斯連續五天撿到物件寶物,其中就有一件銀鱗胸甲。


  珀爾修斯聞言點頭,從腰上摸出魔法口袋,當著羅素的麵,取出胸甲朝太陽神殿外遠遠扔了出去。


  “現在沒了。”


  “……”x2

  這算什麽,愚者的智慧?


  羅素無言以對,要不是知道珀爾修斯沒腦子,肯定會認為他和宙斯一樣沒臉沒皮。


  艾娥無言以對,要不是知道珀爾修斯沒腦子,肯定會認為他和羅素一樣沒臉沒皮。


  “大哥,我要一件鎧甲,行不行,你倒是說話呀!”


  “這裏沒有沒有鎧甲,隻有十二件黃金聖衣。”羅素糾正道。


  “那我就要一件黃金聖衣……”


  麵對羅素,珀爾修斯從不客氣,仰頭看了半天,發現每個都想要,最終指著獅子座的黃金聖衣:“這頭獅子好威武,就要他了。”


  “不,你是宙斯之子,應該選牛,金牛座更適合你。”


  羅素話剛說完,獅子座黃金聖衣驟然放光,從半空落下,靜靜懸浮在珀爾修斯身前。


  這是一頭通體黃金,由聖衣部件組合而成的黃金獅子,威嚴亦不失華麗。


  羅素:


  很糟,要不是他壓著,獅子座黃金聖衣已經自動解體穿戴在了珀爾修斯身上。


  某一個瞬間,羅素覺得宙斯不止把好色刻在了基因裏,還有他龍·宙斯·傲天的命格。


  “大哥,你真好。”


  珀爾修斯淚眼汪汪,抱著獅子座黃金聖衣,將鼻涕眼淚往上抹,按照生物習性,這是在劃分地盤。


  畫麵太辣眼,羅素一想到這玩意兒就是自己的聖鬥士,就一陣不可直視。


  “別高興得太早,想穿上黃金聖衣,真正的考驗才剛剛開始……”


  羅素抬手微微一勾,珀爾修斯臉頰劃破血痕,一滴鮮血漂浮半空,飛快生長膨脹成肉球。


  在珀爾修斯目瞪口呆中,肉球收縮,變成他本人的模樣,整張臉毫無區別。


  黃金獅子解體,聖衣固件化作金色光束湧向珀爾修斯的複製體,整整齊齊穿戴在其身上。


  金色光芒收斂,複製體被黃金聖衣包裹嚴嚴實實,頭盔下陰影濃重,遮住大半麵龐,整張臉僅能看清鼻子以下的部位。


  “這就是你的考驗,想要穿上獅子座的黃金聖衣,方法很簡單,征服它就行了。”


  羅素翹著二郎腿,雙手搭在身前,一副幕後大佬的架勢。


  “大哥,不對呀!”


  珀爾修斯愕然收回視線,指著複製體道:“這個人……他沒有小丁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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