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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秦楓宇的往事

  丁悠悠聽的懵懵懂懂,反正看他的模樣,是他自己有判斷咯?


  “別人都說……”


  她正要說的時候,秦楓宇打斷了她:“學習古籍都得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別一直聽別人說……”然後他敲了敲她的腦袋,“做人,最要緊的是自己腦袋裏有什麽。”


  所以,他自然會判斷,還沒把這當回事。


  一下子心輕了,她衝他笑了笑:“嗯,但我真的是第一次,沒有騙你。”


  “我知道。”他說過,掀開她那邊的被角,“來睡覺,第一次有人陪伴,很期待。”


  丁悠悠也不指望他說出什麽會讓人臉紅心跳的話了,或許這就是大叔吧。


  但是她還是臉紅了,之前和他那樣就已經很害羞了,現在又一起睡什麽的,她……其實也很期待的。


  鑽進被窩,她還沒動作,就被秦楓宇摟進了懷裏。


  “悠悠你太瘦,你看你這肋骨多明顯……”


  他的手放在她身上,沒有做多餘的動作,就是摁了摁她的肋骨。


  她望著他,突然小可愛一樣的:“你喜歡肉肉的女孩子?”


  “也不是。”秦楓宇說過,之後的話他不知該如何去說。


  好像人們,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後,都覺得圓一點更會愛不釋手。


  但看丁悠悠還有點嬰兒肥的小-臉,他抬起來捏了捏,道:“喜歡臉肉肉的女生。”


  丁悠悠笑成了一朵兒花。


  後來她成了悲觀裏的樂觀主義者,她悲觀不知道這樣的生活會持續多久,但是又覺得被人抱著,還被人誇獎很開心。


  秦楓宇又揉了揉她的臉蛋,“別笑了,睡覺。”


  然後他關了燈,世界瞬間一片黑暗。


  可是丁悠悠睡不著。


  她比起同齡人,可能經曆的算多,可要是和秦楓宇比起來,那就是不諳世事的小女孩了。


  黑暗中,秦楓宇輕輕的抱著她培養睡眠,她雖然也閉起了眼,卻在心裏又一次感受著這個男人。


  他經曆過很多的寒冬,見識過很多的世態炎涼,可人卻很溫暖。


  他不像她以前接觸或認識的那些,能說很多想都想不到的好聽話,可是卻也能讓她很開心。


  他給了她一個溫暖的被窩,而這裏……有他的地方,就是她的家了。


  他,秦楓宇,是她丁悠悠,一個新的家人了。


  開心。


  經曆太多的秦楓宇沒有小女孩那麽多心思,他在風雨裏飄搖了二十多年的心也不會輕易的感動和難過了。


  就連當初和唐雨汐最後一次的見麵,看著她和江柏舟走在一起後,也沒多難受。


  他後來遇到唐雨汐,又看到她離開的心情是什麽樣子呢,就像一朵要凋謝的花,在最後的時間,突然經曆了一場久違的雨,又見了短暫的希望後,最終還是凋謝了。


  那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年少時,遇到的美好少年少女,長大還是走在了一起,讓他還是會想起自己的少年時,但無所謂,他喝幾杯酒,也就過去了。


  如今,抱住丁悠悠的感覺,是很好,但因對小女孩的確是沒太多的感情,他也不會有太多的感觸,但心裏,也的確是多出了一種莫名的情愫。


  他能感覺到,自己的心跳是比平時加快了一些。


  有人陪伴的溫暖,讓他閉起眼睛後,想起了小時候夏季睡在父母中間的模糊記憶。


  甜甜蜜蜜的一家三口。


  外麵星光熠熠,家裏亮一盞夜燈,父親躺在床的另一邊看著一本書,他睡在中間,另一邊是拿著一把扇子的媽媽。


  媽媽給他扇著夏季的暑氣,對他說,小宇明天想吃什麽呢,媽媽給你做。


  他眯起眼睛就是大西瓜。


  ——媽媽,想吃西瓜。


  第二天,他的媽媽就會給他買一顆西瓜,放在特涼的水裏,幫他早就剔除了西瓜籽,他就坐在客廳的小凳子上,吃著西瓜,看著卡通片兒,偶爾會抿著唇笑一笑。


  媽媽過來,就會很柔愛的看著他:“小宇,在看孫悟空啊?”


  “孫悟空好厲害,我要是也能七十二變,無所不能就好了!”他當時說,但心裏的話還是沒有好意思告訴媽媽。


  他想告訴媽媽,他要是孫悟空的話,夏天就能把家裏變的涼爽,也能變很多好吃的,爸爸媽媽就不用那麽辛苦的。


  但他的媽媽卻摸著他的頭說:“我隻願我的兒子,能平安健康一輩子,一直陪著媽媽就好了。”


  兒時,總有很多夢,比如想當大英雄。


  可是。


  誰能想到,10歲,八十年代。


  一個還是童年的年齡段,一個臨近放學的時間。


  他父母工作的地方,老板喪盡天良得罪了外地一幫勢力,在那種年代,一場暴亂,死掉了十幾個無辜的人,他父親因在其中職位算好,先被牽連,而她的母親明明可以躲過,卻因為長的太過美麗,被人盯上……


  最終死的,都沒有顏麵。


  當時他還小,隻是看到父母屍體都送回去後,平時相處很融洽的外祖父祖母和祖父祖母吵起架來,雙方的親戚都還打了起來。


  十歲,他什麽都不懂,隻是懵懂聽著一切話,他把那些話都記在了心裏,直到他慢慢長大,經曆了很多事,才知道媽媽是如何死的。


  可是,那時候,他已經不會心痛了。


  因十歲那天,他經曆了父母雙亡,見識了親情破裂,承受了被人如皮球一般的踢來踢去,祖父祖母看到他,會想起那個被人侮辱才死,破壞門庭的媽媽,選擇眼不見為淨,把他送走,反正他們還有別的孫子。


  外祖父祖母看到他是又愛又恨,會想起可憐的女兒,更會想起他過分的父親家,再說他是新秦,隻是個外孫,就選擇給他點錢,打發他離開。


  十歲的孩子,不懂的很多,可人性是天生的,他還是知道……自己沒人愛了,可他不甘心。


  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曾經都會他很好啊,不會那麽冷漠的。


  他不上學,故意生病,一開始,還有人管,而再二再三後,那些親人都對他厭惡了。


  “你愛去哪兒去哪兒,別再來我家了!”


  這樣的話,後來他聽的太多了。


  他瞪著眼,問趕他走的人:“那我的家還給我!”


  那些人那麽回答:“沒有,你家本來就是公家的,充公了,什麽都沒有!”


  八十年代,是這個世界正在崛起的時代,他卻淪落的還不如一直狗,流浪在巨大的S市。


  他也不會告訴別人,他患有一段時間的抑鬱症,還是在自愈之後才知道自己曾經抑鬱過。


  挨打挨餓挨凍,就是一日三餐,受盡冷眼嫌棄,把尊嚴踩在地上,是一次次把心摔碎再愈合又摔碎。


  他不想當壞人的,可太餓了,他的媽媽希望他健康活著,他去偷過錢。


  第一次成功得手後,他還得跑很遠,洗洗手去買個包子,坐在河邊一邊吃,一邊看著自己的倒影,對自己說:“小宇,你不是壞孩子,你隻是為了自己活下去,等你以後有本事了,你再還給他!你不叫偷,你叫悄悄的借!”


  之後,邊吃邊哭。


  很多人,其實懂得對錯善惡,若是選擇了錯的那條路,希望有些人不要多怨,他們可能,除了那條路,無路可走了。


  從做第一件壞事起,他就有了再二再三,人是群居動物,為了爬的更高,就得踩著別人的肩膀!


  這其中還是摔的很慘過,他被人打的差點死去,遇到了他的光。


  也是因為被唐雨汐救,他想多看看那個漂亮的姑娘,想盡辦法知道了她是唐家的大小姐,再為了多看看她,他聽說了她的父親是什麽人,去了他父親三四線底下人手的人手裏開始當個混混。


  也是進入了那種圈子,他後來有了孫悟空的七十二變,一種人前一種模樣,變的極為圓滑,從被挨打的那個,變成了挑唆別人挨打,自己還能收到好處的角色。


  他的野心越來越大,是因為內心的恨和痛太多太多,但其中還是有一個更美好的念想。


  他隻有變強,變的更好,手裏握住太多的東西,才能與那位漂亮的姑娘,站的很近。


  除此,他更要讓傷害父母的人付出代價,讓曾經把他當球踢的愚蠢親人愧疚到骨子裏,他要站到這個世界的頂端去!

  他懷著野心,瞪著陰鶩的雙眼,對S市的大佬說出了豪言壯語,在那個幾百萬就是天價的年代,他真的得到了唐洪安的資助,去了美國,咬著後牙,在一個連溝通都很難的地方,學習,深造。


  能說出來的苦,都不叫苦,所以他無法去形容這些年所走過的路。


  他唯一能說的就是,他成功了。


  他一朝回來,被唐洪安公開,成為公司總裁,名字——秦楓宇。


  他動用很多的關係和資金,給他心底最美的女人洗清了清白,給父母報了仇,也目睹了他的親人看到他時那錯愕的目光,父母的東西雖然不多,但該奪的也奪回來了。


  隻是等這一切做完後,他發現……自己並無快-感。


  心裏隻是短暫的得到了一分安慰,就是父母能瞑目的安慰,可是……他失去的,終究是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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