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區公所
很容易就安撫好了父親,生產隊分配的糧食任務也交完了,之後父母就去幫親戚的忙,倆丫頭拿著他給的零花錢一溜跑去看熱鬧了,一大群孩童一起,不用擔心走丟。
至於他自己就有點悲劇了,發展大隊按順序大概會排在第五順位,估計要等到中午李玉蘭才會到倉庫這邊,他的約會泡湯了大半,鬱悶之餘索性招呼牛大滿幾人躲在角落裡閑聊。
上午九點過,另外一個公社的生產隊殺到了,平安公社正是修建在山上的,地形比較少見,上千人都集體住在山頂上,這是個小公社,只有三個生產隊,一千多人口。
以北斗為中心,這片區域範圍內一共有七個公社,除開之前是鎮子的北斗,還有:角山、平安、前進、吉祥、八一、插旗公社。其中平安和插旗公社相對比較小,平安公社在山頂上,插旗的位置最為偏僻,處在人煙稀少,土地利用極少的山脈中。
至於人口方面,方大軍是通過生產隊數量來推斷的,雖然不準確,但也不會差得太遠,這附近總人口應該接近兩萬了,甚至超過兩萬。
皺了皺眉頭,他總感覺自己忽略掉了什麼關鍵信息,前世他對鄉鎮體制基本沒什麼了解,都是被動接收到的資料,這一世也是通過前主人的記憶,然後結合起來推敲了一番,大方向錯不了,可小細節方面就是一團糨糊,都怪歷史老師……呃!
楊春桃的聲音突然傳來,「大軍,你可讓阿姨好找啊!」
「阿姨,你什麼時候回來了。」方大軍詫異的問道,跟著就起身迎了上去。
「昨晚上和宏文一起回來的,有個好消息要告訴你,張老師已經算好了,阿姨和你的八字不僅不相衝,還有母子命呢。」楊春桃樂得嘴都合不攏,因為還有一點她沒說出來,方大軍居然是旺長輩的命格,單是八字上來說,她這個當保保的還反過來粘了光。
「這還真的是好消息啊!」方大軍一臉的笑容,這事就跟讓李正陽頂缸一樣,拒絕不了。既然上次他都答應了,也就不在多想,認個保保也無所謂,法律上來說,「保保」這個關係根本就不能算親戚,靠的是鄉村的習俗力量來支撐。
「可不是嗎,日子都挑好了,就在中秋節那天!」楊春桃拉上他往前面走去,又說道:「宏文也來了,說是找你有事談!」
方大軍也就隨著過去了,但心理卻一直在回憶所忽略掉的一個重要信息。
「王書記好,探察隊的事情怎麼樣了。」一碰面,他就出聲相問。
可王宏文卻回道:「先不說探察隊,我先帶你去一個地方。」
方大軍顯得相當驚訝,但也不好多問,跟著就脫離了大隊伍,隨著王宏文往倉庫旁邊的小路走去,而楊春桃居然沒跟過來,到是他和王宏文這二人組引起了極高的回頭率。
進了小道,這裡已經沒外人在了,方大軍才忍不住問道:「王書記,我們這是去哪裡啊。」
「大軍,你聽說過區公所嗎?」王宏文語氣中很是興奮。
方大軍努力回憶了一遍,老實的回道:「沒聽說過啊!」
「呵呵,你不知道到也正常,1949年新中國成立時,在縣級以下,鎮級以上還有一個行政級別,稱為:區公所。區公所屬於是縣政府的派出機關,地位介於縣和鄉鎮之間。
五十年代早期,北斗這裡建設了一個區公所,後來撤銷區的黨政機構並大鄉,重設了北斗直屬鎮和角山等幾個鄉,1958年的時候鄉鎮全都改設成了現在的人民公社。
當年北斗區公所管轄著現在這附近七個公社的範圍,也可以說,現在的北斗這七個公社都是當年的區公所分化出來的,當時仁議縣一共有十三個區公所,現在全縣大大小小的公社共有九十二個。
區公所是歷史遺留機構,早在民國初年,縣以下機構就設有「地方自治團體」,新中華成立后,延續了這種制度,建立了很多區公所,直到人民成立時期才取消。」王宏文條理清晰的給他解釋了一通。
方大軍只能表示詫異,王宏文作為外來戶,居然對北斗範圍的歷史了解得這麼清楚,精神可嘉啊。
「那王書記您現在的意思是?」
王宏文笑道:「呵呵,你看前面,那一片廢墟就是以前的區公所,糧食和倉庫的建築有一部分也是屬於以前區公所的。」
帶他來瞻仰遺址?方大軍摸不著頭腦了,但見王宏文沒在多解釋,只好疑惑的跟到了那片廢墟,從他對這地方有記憶以來,早已經是片爛地了,這是一個l形的拐角,有一個鐵橋通到對面公路,從公路往前面走一會,就是北斗的街道。
「可惜了啊,要是區公所不撤消,這一片才應該是主街道,當初北斗鎮那邊還是爛地呢,比村子里好不了多少。」王宏文踏在廢墟上,好生感慨了一番。
到這時候,也終於說到了正題上,「大軍啊,現在仁議縣要恢復區公所了。」說這話的時候王宏文聲音都在顫抖。
方大軍瞬間明白了,原來王宏文最近關於煤炭的態度變化,是因為區公所,凌亂了。他之前一直以為王宏文的目標是殺到縣裡,但其實是想入主區公所,把北斗、角山等七個公社全都納入管轄中,王宏文的地位就相當於後世的鎮委書記之上,縣委書記之下。雖然不如縣幹部的名頭好聽,但卻等於是一方大佬,手中的權利非常大。
「大軍,你知道嗎,早在一九七九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時候,就已經通過了重新設立區公所的文案,執行時間是一九八零年一月一日。」王宏文顯得非常激動,這是他很少表露出的情緒。
還沒等他接話,又自顧從背包里拿出一疊資料來,同樣激動的說道:「大軍,你來看這份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這裡面最後一條。
第四十二條: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方大軍頗有點消化不過來,這文件的標題是不是太長了點?但卻看明白了一點,原來城裡的街道辦就是根據這份文件來的。至於區公所的概念,他還是沒有直觀的認識,只能憑藉想象,突然想到了後世的市級區,大城市一般都會分成很多個區級,莫非套進來,就等於是現在的區公所,只是區公所屬於是縣級區罷了。
還有,區公所的重新設立,難道是人民公社解體的前奏?這個猜測有很大的可能,這份文件在八零年就開始執行了,外面的發達區域說不定已經有地方重新建立了區公所,農民也分配了土地,人民公社已經名存實亡,或許上面的大佬有意在試探,到了今年82年底,才會一舉通過恢復鄉鎮制度。
搖了搖頭,他又不是當官的,推敲這些來搞毛啊,現在他應該做的是,如何幫助王宏文上位,或者說是在王宏文入主區公所的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角山公社太小了,如果王宏文只是角山的鄉委書記,對他的利用價值也太小。
但是如果王宏文能掌控這附近,包括北斗在內的七個公社,甚至更大的地盤,那就完全不同了。
可是現在有七個公社,就有七個書記,排除從上面空降,以及平山和插旗兩個小公社,這都還有五個候選人,其中北斗的書記優勢最明顯。
王宏文想上位,靠角山目前的底子,很不現實啊,或許也是因為這樣,王宏文才突然變得激進起來,是想搏出個區長來當啊!這會是他的機會嗎?利用王宏文的激進態度,也利用王宏文上位之後的權利!
ps:不好意思,這章晚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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