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男童江天浩
林天霄可謂一路狂奔,一路上打翻了不少東西,撞了好幾個下人,他沒有絲毫停留,回到了自己的紫霄院。
“媽的,這個玉清比以前調皮了,竟然不早點告訴我那個‘瘋子’在院內,快把本少爺我累死了。”
林天霄回到院內後還是一陣的後怕,同時心裏埋怨玉清,沒有早點告訴他此事。此時他衣衫盡濕,舌頭伸的跟狗一樣,大口地喘著粗氣。
剛到紫霄院,福伯立馬就來到林天霄的身邊,滿臉的疑問。
“少爺,你回來了。少爺這是怎麽了?怎麽一身的汗!”
“哦。沒什麽,隻是遇見鬼了!我去換身衣衫!”林天霄無所謂地說道,然後向房間走去。
“鬼?”
福伯滿腦子的疑問,在這林家能遇見鬼那才真是遇見鬼了,不過他也沒有多問。
林天霄換了身衣衫,喝了口水,連坐都沒坐,立馬帶著福伯出了門:“福伯,走,我們出去。你派人和我娘親說一聲,我中午不回來吃和她一起用膳了,晚些時候再去找她。”
福伯不好說什麽,隻能叫來一個小廝,吩咐了一下,然後快速跟在林天霄身後。
林天霄在街上悠閑地逛著,偶爾拿拿這個,偶爾看看那個,有時候遇到新奇的東西,還會把玩一番,一頭的新鮮感。
甚至還會問一下攤上的老板,和以往的態度大不相同,簡直天壤之別。林天霄這樣的行為,反倒是讓這些攤主,老板們拘束了起來,不敢多說話。林天霄問什麽,他們就回答什麽。
福伯跟林天霄後麵,適時的充當講解員的身份,倒是減輕了其他人的壓力,都是感激地向福伯點頭致謝。
大家就這麽怔怔地看著林天霄,大氣都不敢出,直到他遠去。大家才如釋重負,平緩了一下緊張的氣息,當然也有人在這個時候開始指指點點,竊竊私語。
“這魔王,今天怎麽改了性了,怎麽有時間在這閑逛?”
“是啊,好像好幾天沒看見他了。而且態度也好了許多,竟然還會主動開口詢問,沒有什麽公子架子,和以往的態度不同,是不是吃錯藥了?”
“確實與往常有些不同,但還是少說話的好,免得他被聽見,招惹不必要的麻煩。”
……
街邊大部分的美麗姑娘見得林天霄出來,見鬼了一般,扔下手裏的東西,提起裙子,大步往家裏跑去,生怕跑慢了就遭遇什麽不測一般。
林天霄見得如此情形,也是一陣頭大。“唉!真是遇人不淑啊!”
當然也有花癡少女,癡癡地看著林天霄,三兩成群,接頭接耳地竊竊私語。更有些有大膽的,直接呦嗬了起來。
“哇,林三少爺越發的英俊了。身體看起來也結實了不少。前幾天我還見著來著,卻是沒有今日這番風流倜儻,威武雄姿。”
“林三少爺好有男子氣勢,好有親切感啊。”
“林三公子,看這邊,我要嫁給你。”
……
林天霄用餘光,瞥了一眾說話的女子,隻見其奇怪的麵容,扭動著身姿,滿身橫肉,隨著一起搖晃,瞬間反胃至極,連忙移開目光,感覺多看一眼,眼睛要瞎。
林天霄早就發現街邊的緊張氛圍,也稀稀落落聽到了大家對他的議論。不過他臉皮也夠厚,畢竟前世燒殺搶奪的事情也沒少幹。再說了,他需要在乎這些人的眼光嗎?
今天,林天霄隻是想,來看看這個新世界,切身實際地感受一下這裏。他還有三天的時間,不能還沒看一下這個大好世界,就進了那個‘瘋子’的地獄。
這裏的物品雖然新奇,但是他卻沒有拿任何東西。這些東西對林天霄來說,除了新奇意外,並沒有什麽太大價值。但是他的行為,卻讓兩邊的眾人,和跟在他身後的福伯,都有些驚訝。
就在大家都對林天霄的行為,感到奇怪的時候。突然,有個蓬頭垢麵的小乞丐,從街角處衝了出來,快速地來到林天霄麵前,然後徑直的跪了下來。
發現這個情況,福伯立刻一個健步來到小乞丐身前,準備把他拎起來,但林天霄阻止了他。
此時,周圍也有不少人看了過來,當然都是抱著看熱鬧的心態,不過卻不敢靠的太近。對於這個小乞丐,周圍人的知道,這幾天一直在這。
小乞丐微微抬頭看向林天霄,誠懇地說道:“這位少爺,你能不能給我點錢。我母親死了,我想給她買口棺材,把她好好安葬了。求少爺賞我點錢。”
小乞丐是個男孩,聲音沙啞,臉色蒼白,嘴唇略有些幹裂,可以看出應該有幾日沒有吃飯了,但是雙眼卻是明亮異常。
事情來得太突然,而且本身隻是個小乞丐,大家都不想到他會突然跑到林天霄麵前,福伯也沒有想到。
但這一切,有一個人早就注意到了,那就是林天霄。
在此之前,林天霄就有所發覺了,有人在暗中窺探他,畢竟他對周圍事物的觀察遠勝常人。隻是讓林天霄意外的是,這個暗中觀察他的人,竟然是個孩子,而且還能隱藏的很好。
這個孩子雖然看了他好幾次,但是卻極其平常,不注意的人,或者不能時刻保持警惕的人根本發現不了。然而,林天霄卻發現這個男孩的眼神之中隱藏著不同的東西,雖然他做的很好,很隱晦。
在這個小男孩過來的時候,林天霄原本是可以走開的,但他從這個孩子身上,並沒有發現危險,索性就什麽也沒閃開,他也好奇這個孩子找他做些什麽。
林天霄倒是覺得意外,於是饒有興趣地問道:“哦。為什麽會選擇我?我猜你在這,應該等了蠻長時間了吧,期間肯定也有不少人經過,據我所知,這無雙城的公子可多得是,你為什麽會選擇我呢?”
從這小孩的眼神中,林天霄可以判斷出,他並沒有說謊。對於這樣的小孩,林天霄還不至於看走眼。於是他很想知道,這個身份不明的孩子,為什麽偏偏選擇他。
“回少爺,我已經在這等了兩天了。我看了很多人,之前也有種衝動,想求他們給我點錢。但當我仔細觀察他們的言行舉止時,我便放棄了,他們都不是我想找的人,所以我就一直在這等著,直到找到適合的人為止。”
小男孩睜著明亮的大眼睛,直直地看著林天霄,眼神中沒有絲毫的慌亂與畏懼。雖然臉上髒兮兮的,已看不出原來的樣貌,但是林天霄可以看出其眼神中的堅定。
“哦?合適的人?我還是第一次聽說,向別人討錢還分適不適合?有趣。”林天霄笑了笑,貌似對眼前的這個小男孩,真的來了興趣了。
“回少爺。我曾在母親麵前發過誓,我所求之人,必是我今生所跟之人。我雖然現在還小,什麽都沒有,但也不是什麽人,都能讓我甘心追隨的。”小男孩振振有詞,語氣堅定,身上有股天生的驕傲從骨子裏透露出來。
“那我可以問問你,為什麽覺得我適合你嗎?”
林天霄微笑著看著這個小男孩,此時在這個男孩眼神深處,他可以看到裏麵有一種天生的血性和孤傲,讓林天霄為之一怔。而此時他意識海中的那顆紫色晶核似乎也微微地旋轉了一下,更是讓他心中巨變,不過他並未表現出來。
男童一臉認真地說道:“一種奇妙的感覺在指引我。雖然我看得出來,這裏很多人都不喜歡你,甚至是怕你,但我能感覺的出來,你其實是個好人。你會幫我,跟著你會有前途。而且在少爺身上,有吸引力我的東西,那感覺絕對錯不了。”
林天霄在聽了這番話以後,開懷大笑。街邊靠近的幾個看熱鬧的人,也是聽見了,也是隨之笑了出來。
隻是當他們發現自己笑了,意識到自己失態了,立馬把嘴捂上,低下頭,當做什麽事情也沒有發生過,生怕林天霄看見。
林天霄當然注意到了這滑稽的一幕,知道他們是畏懼自己,當然他也沒必要計較這些。另外他的笑,和他們是不一樣的。
“蠻有意思的,這麽多年了,在這無雙城,還是第一次有人說我是好人,而且還是從你這樣一個孩童口中說出來的。”
“不過,我不得不說,你的眼光確實獨特,我倒是蠻喜歡你的。雖然年紀不大,卻有一根傲骨,我很欣賞,而且為人也很機靈。另外我對你所說的,我身上有吸引力你的東西,也很感興趣,希望有機會你能告訴我。”林天霄表麵上淡淡地說道,其實他內心真的很期待,因為男孩口中的東西很有可能與紫色晶核有關。
“你叫什麽?”
“江天浩!”
“這倒是巧了,我的名字裏也有個天字。福伯,給些錢給他。”林天霄微笑著對著身後的福伯說道。
福伯沒有絲毫猶豫,掏出了一個金幣,放到江天浩髒兮兮的手中。
江天浩怔怔的看著手中金燦燦的一枚金幣,然後連忙說道:“少爺,太多了,我不敢要,我怕被人搶了。我隻要三十枚銀幣就夠了。”
這也難怪,一個中等家庭,一年的收入也不過幾枚金幣。一枚金幣等於百枚銀幣。
而一般的人家,下葬死去的人,也不過隻需要幾十枚銀幣。一般點的棺木,隻需十幾枚銀幣而已,加上下葬的勞力,三十枚銀幣可以說足夠了。
“怎麽,連這點膽量都沒有?不過一個金幣而已。把你母親好好的安葬了。放心吧,你拿著。我想,我送出去的東西,不敢說在這無雙城無人敢搶,但至少在這裏,還沒有人敢搶。”林天霄淡淡地說著,語氣中充滿了不可置疑的霸氣。
“少爺既然這麽說,那天浩就先收下了。謝謝少爺,以後我江天浩就是少爺的人了。”江天浩說完,便在地上重重地扣了三個響頭。
林天霄並沒有阻攔江天浩的行為,對於這個禮數,林天霄欣然接受了。
畢竟,不管在哪,父母之恩勝於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