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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四五章 呆了吧?

  「怎麼,一個歷史系的,你跟我音樂系的比唱歌?」林光望著蕭奇的背影,刻薄的大聲道:「你秀逗了吧?」 

  「噗哧~~」 

  唐艷忍不住就笑了出聲,笑聲根本就止不住。 

  眾人莫名其妙的看著唐艷,她卻是努力的搖著手,「哈哈……你們別管我……哈哈……」 

  在座的人之中,只有程允妍才知道,唐艷在笑什麼。 

  就算唐艷不認識仙女公司的蕭奇,她也是從進入蜀川大學的第一天開始,就聽說過「天才校園歌手蕭奇」的大名的。 

  無論是《李雷和韓梅梅》、《再見》、《春天裡》、《當我想你的時候》,還是《夜空中最閃亮的星》,都是經典之中的經典。 

  無論是哪一首,在不同的學生裡面都能找到共鳴。 

  唐艷還記得,在自己高中畢業酒席的那天晚上,大家哭著唱《李雷和韓梅梅》的情形。 

  蕭奇就是川大的驕傲,至少是學生們的驕傲。 

  以前唐艷特別的不明白,為什麼有著這樣高素質音樂素養的蕭奇寫了這麼多好聽的歌兒,卻不去唱歌出道。 

  直到知道了蕭奇的另一個身份,唐艷才明白。 

  這唱歌的歌星跟世界首富比起來,得有多LOW啊! 

  瘋了才會不做世界首富,跑去唱歌的。 

  結果唐艷還是沒想到,今天蕭奇居然遇到了一個人在音樂上面想要挑釁他。 

  而且是一個唱著蕭奇寫的歌的人。 

  這不是秀逗了嗎? 

  音樂學校的學生成千上萬,但有幾個人能和蕭奇一樣的? 

  就憑藉著蕭奇寫的那些歌兒,說蕭奇是十年以來難得一見的音樂天才都不為過! 

  至於林光…… 

  呵呵,誰啊?! 

  正因為越想越覺得好笑,唐艷才忍不住笑出了聲。 

  可惜的是,別人不知道這個事實。 

  不僅僅是林光在等著看蕭奇的好戲,一群起鬨的觀眾,也在等著瞧這個年輕人怎麼和人家音樂學院的科班出身的人爭鬥。 

  台上的樂隊都是林光請來的,本來他們不想給蕭奇伴奏的。 

  結果等到蕭奇走上來,他們反而看到了林光讓他們繼續伴奏的眼神,於是就明白了,林公子是想要直接用最無可爭議的實力碾壓這個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 

  於是樂隊的吉他手就走了過來,「哥們兒,哪首歌?我們給你伴奏。」 

  「謝謝,我想一想。」 

  蕭奇拿起了林光放下的吉他,抬頭挎在身上的時候,忽然就看到了遠處隱約燈光的龐然鼓樓和鐘樓,腦海中就想起了一首自己在重生之前聽過的民謠歌曲。 

  那是一個不是很知名的民謠歌手唱的,但卻是非常好聽,以至於蕭奇聽了幾遍就跟著視頻上學,剛好學會了沒幾天,就轉世重生回來了。 

  試了幾下音弦之後,蕭奇再找了一個話筒插在拉杆上,調試了幾下聲音。 

  然後他扭頭道:「謝謝你們的好意,我來一首原創的吧。」 

  「哦?」 

  樂隊的幾人笑了。 

  鼓手當即不屑的道:「哥們兒,你當寫歌是吃飯啊?你還來原創?你不會告訴你,你是剛剛想到的吧?」 

  「也不算吧。」蕭奇也知道他們是林光的人,也沒有和他們再多說,轉頭看向了台下。 

  少年的眼睛裡面,只有程允妍一個人:「允兒,《鼓樓》,送給你!」 

  吉他聲響起。 

  三月七號裡面此時安靜了下來。 

  林光是經常玩吉他的,只聽著蕭奇彈吉他的聲音,就不覺露出了一絲嗤笑。 

  雖然還算不錯,但比起專業來的來說,還是差了不少。 

  林光卻沒有注意到,這一段吉他的前奏非常有韻味。 

  「我走在鼓樓下面,路在堵著。雨後的陽光灑落,人們都出來了。」 

  蕭奇唱出第一句,就有人驚呼了起來。 

  在三月七號喝酒喝咖啡的人,當然不會有很多是唱歌的,但聽了這麼久,基本的辨別美的能力還是有的。 

  聽第一句還沒有多少人覺得好,唱了一小段,頓時就有人叫好了起來。 

  只要有這樣的調子,只要後面的有這樣差不多的水準,這首歌就差不了。 

  林光當然是一個專業的音樂人,聽到這段歌,他眼中閃過了不可思議的光芒,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歌是蕭奇唱的。 

  「執著的、迷惘的,文藝青年很多。如果我無聊了,就會來這裡坐坐。」 

  這一段和前面的曲調一樣,但歌詞卻更加顯得洒脫。 

  蕭奇的國語說得非常標準,他是一個天生有語感的人,說哪樣就像哪裡的人,否則也不會把日語、韓語、德語、西班牙語這些語言都學會了。 

  字正腔圓的歌詞,讓大家即使是第一次聽到,都能聽得真切大半。 

  隨著幾聲提高的吉他聲,副歌的高x部分就來了。 

  「我是個沉默不語的、靠著牆壁曬太陽的過客,如果我有些倦意了,就讓我在這裡獨自醒過。」 

  「我站在鼓樓上面,一切繁華與我無關,這是個擁擠的地方,而我卻很平凡。」 

  「嘩~~」 

  這麼一段高x一出,那邊已經有好幾個人直接站了起來,一個女人尖叫的同時,一個男人直接豎起了雙手大拇指,撕扯著嗓音吼道:「牛比!!」 

  他的話音剛剛落下去,又有幾個男女尖叫著站起來,同樣大喊著「牛比!」 

  此時,林光一下子都懵了。 

  這樣的歌,這樣的歌,怎麼可能是這樣一個普通的人唱出來? 

  這完全就是一首極其優秀的民謠啊! 

  也不僅僅是他辨別出來了,中戲的一群同學們,也是目瞪口呆的看著台上的蕭奇,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歌是他唱的。 

  太好聽了! 

  太過癮了!! 

  而且還是原創!? 

  我靠! 

  牛比大發了啊! 

  只有程允妍,她只是靜靜的坐在那裡,痴痴的和蕭奇的眼光對視著,嘴角的笑容溫暖又甜蜜。 

  「我走在鼓樓下面,凝視的咖啡館,睡不著的后海邊,月亮還在抽著煙。」 

  「喝醉的、親吻著,快活的人不眠,唯有我倚著圍欄,對過往說晚安。」 

  「晚安。」 

  這句歌詞一過,蕭奇彈吉他的手就停了下來。 

  取而代之的,是蕭奇用嘴直接吹出的口哨。 

  原版的歌曲裡面,這裡本來是一段口琴聲音的,但蕭奇不會口琴,當時學的就學的口哨。 

  雖然比不上原版的那麼好聽,但這麼清幽的吹出口哨來,仍舊是不錯的。 

  第一次聽這首歌的人更別提了,口哨聲過處,幾乎大家都站了起來,興奮的看著蕭奇,卻又不敢大喊大叫,生怕吵著了蕭奇的歌唱表演。 

  長達半分鐘的口哨聲過後,蕭奇的吉他同時接起了口哨聲音,歌聲也再次響起來。 

  「我是個沉默不語的、靠著車窗想念你的乘客,當一零七路再次經過,時間是帶走青春的電車。」 

  「我站在什剎海邊,一切甜蜜與我無關,這是個擁擠的地方,而我卻很平凡。」 

  「我在鼓樓……我在鼓樓……我在鼓樓……我在鼓樓……我在鼓樓……我在鼓樓……」 

  當連續的「我在鼓樓」的歌聲唱響,人們情不自禁的就跟著唱了起來。 

  六遍過後,蕭奇忽然停下了吉他和唱歌。 

  先看了看大家,他才和聲的說了一句:「鼓樓站到了。」 

  然後再是一段半分鐘的吉他過後,隨著一個高音階彈出,蕭奇的手也沒有再動,大家馬上就知道了,整個歌曲就完結了! 

  「好!」 

  「太好聽了!」 

  「哥們兒你牛比!」 

  「讓那個什麼高材生滾蛋吧,你們不是一個級別的!」 

  「別提了好不好,提鞋都不配啊!這麼好聽的歌,能是他一個學生能比的嗎?」 

  「……」 

  「靠靠靠!」唐艷此時也瘋狂的搖著程允妍的胳膊,「他怎麼這麼帥?啊啊啊,妍妍,你把他讓一點給我好不好?不行了,我要去抱他……太爽了!!」 

  和大家的興奮莫名相比,林光、周儒濤、他們的幫手、樂隊成員們,卻個個張大了嘴巴,完全不敢相信剛才發生的一切。 

  怎麼可能呢? 

  明明是音樂高材生吊打窮學生,讓他知難而退的,怎麼可能忽然來了個大逆轉,窮學生反而唱了這麼一首堪稱絕對優秀的原創歌曲呢? 

  林光臉上火辣辣的,雙手握緊了拳頭,藍色妖姬已經被他扔到了地上,卻絲毫沒有察覺。 

  也就在這個時候,人群中忽然再次爆發出一陣尖叫,這個尖叫比剛才聽到蕭奇唱歌還要熱烈。 

  「范爺!?」 

  「小冰冰!!!」 

  「天哪!怎麼她也在這裡?」 

  「冰冰我愛你!」 

  「咦,冰冰怎麼捧著玫瑰出來了?」 

  「哇噢,她朝著那個唱民謠的帥哥走過去了,她不是要獻花吧?」 

  「靠,我瘋了!小冰冰都被打動了啊!哈哈哈,果然英雄所見略同!」 

  「……」 

  一群人躁動著、尖叫著、吶喊著,卻沒有影響到穿著一身便服的范爺捧著玫瑰花走上了歌台。 

  看著笑語如花的小冰冰,蕭奇不覺搖頭苦笑,這丫頭來湊什麼熱鬧。 

  范爺才不管蕭奇呢,她雙手捧著花,硬放在了蕭奇的手上,然後還直接一個熊抱,在眾人的尖叫聲中,緊緊的摟住了蕭奇。 

  「奇少,我可不是來拍馬屁的。你今天太帥了!太有才了!這首歌我太喜歡了!如果你沒有那麼多老婆,我今晚非要逆推了你不可!」范爺在蕭奇的耳邊輕聲的道。 

  雖然知道範爺有一半都在說場面話,但蕭奇聽著也挺高興的。 

  只不過他還是沒忘記不能給自己惹麻煩,於是輕輕的退後了一步,笑著對小冰冰揮了揮手,跳下了歌台,朝著程允妍這邊走來。 

  校花同學早已忍不住滿腔的愛戀,看到蕭奇走過來,紅著眼眶的她倏的站起來就飛撲到了蕭奇的懷裡,兩人緊緊的擁抱在了一起。 

  雖然兩人沒有說什麼甜言蜜語,但一切的愛戀,都已經表達在了這樣的擁抱裡面。 

  此刻,蕭奇和程允妍的世界裡面,只有彼此。(未 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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