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能夠做什麼?
自古以來,華國是一個官本位的國家。
無論何時何地,在華國,當官的絕對是地位最高,這跟西方的資本主義下剛好相反,官員只是社會服務體系的一員,商人們的地位最高。
正常情況下,就算蕭奇不掙錢,父親也會給他安排一個進入體制工作的職務,然後憑藉著父母的幾套房子和積蓄,蕭奇的ri子絕對會過得很滋潤。
這還是父親最後平凡退休的情況,如果按照蕭奇的規劃,那起碼父親是要當上副省級幹部,才不枉費父親的才華和能力的,到了那時,蕭奇絕對還會幸福十倍。
但蕭奇卻不願意過這種依附父親的生活。
老爹是老爹,蕭奇願意幫他陞官,並不是希望靠老爹陞官來自己發財,而是讓善良的老爹的才能得更大的發揮,可以去幫助更多的人。
蕭奇是一個很有點書生意氣的人,他更願意靠著自己的能力,來創造出一個不下於老爹當上副省級高官的商業奇迹。
對於要怎麼才能發財,一個衙內可以通過老爹的權力,進行各種倒買倒賣,或者是通過內幕消息來獲得收益……這些都是很容易就能得到錢財的途徑,也是官二代們最喜歡用的手段。
可是既然蕭奇不願意靠老爹發財,那就只能白手起家了。
白手起家成就一方富豪的事情,一般只是發生在華國的八十年代,那才是真正「人有多大膽,就有多大產」的年代,一個個暴富起來的神話,簡直是數也數不清。
然而到了現在,各種法制已經趨於健全,許多當時發財的人,換到現在,說不定只能是凄涼的下場。
在進入二十一世紀后,想要白手起家發財,只能憑藉自己天才的創意,才能在孕育成功的土壤下發展壯大,成就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