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的經商意識
這個時候,在人們都沒有多少經商意識的時候,他就想到,自己不能直接做生意賺錢,可以靠間接的辦法來賺錢。【26nbsp;】
然後,他又一步步地想下去,間接也要人來做啊。那麼找誰呢?他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自己的阿弟。
阿弟只比他小三年,卻早早地輟學在家,又不肯專心務農,遊手好閒,到處亂鑽,娘急得什麼似的,一直叫他幫他想想辦法,找個什麼事做。阿弟只讀到小學三年級,沒有文化,沒有專長,他又只是一個沒有權力的教師,能有什麼辦法給他安排事做呢?
現在正好,讓他來幫他做生意,或者說是合作做生意。本錢他來提供,生意讓阿弟去做,利潤對分,這樣不是一舉四得嗎?
可做什麼呢?必須絕對可靠的生意才行,否則,血本無歸,那他就慘了,不僅娶不到高芬芬,就連一般的姑娘也無錢娶了。
他爹早故,一個寡婦娘靠種田活命,哪還有錢支持他辦婚事?娘卻很要強,天天伏在田裡拚命地做,想把莊稼種得好一點,多換些錢支持他。所以他每次回家看到娘辛勞的身影,心裡就說不出的難過,就不忍心再讓她這樣辛苦:「娘,你就不要這樣辛勞了,我不會要你支持的。不僅不要你的錢,我還要支持你,給你錢,讓你過幾天開心日子。從明年起,你就不要責任田了。」
娘卻堅持不肯:「你結婚,娘沒有多的,起碼要給你做一張婚床,準備一張吃飯的桌子,四張方凳,還有兩床新被,這是做娘的責任。」
工作之餘,李錦軒就在學校里轉悠,在學校的周圍和鎮上遛達,想生意的門路,尋賺錢的機會。做生意也象創作一樣,需要靈感。而經商靈感的觸發,也需要冥思苦想,日積月累,才能偶爾得之。
這天早晨,他早操后正走在校門前面的那條石子路上,學校食堂里那個姓季的買菜師傅踏著一三輪車的菜從他旁邊經過,主動跟他招呼:「李老師,散步啊。」
他應聲后,腦子裡一亮,靈感來了:讓阿弟來鎮上販菜,賣不完,可以賣給學校食堂。對,這是一個很保險的生意。先做小販,有了資本,再做大販。
於是這個星期天,他特意回到家裡,把阿弟從東宅上叫回來,當著娘的面說:「你今年也二十齣頭了,一直東遊西盪的,象什麼樣子?」
娘說:「是啊,我天天跟他念叨,他就是沒心思種田。一轉眼,就沒了人,不知跑到哪裡去了。回來罵罵他,他還嘴凶。」
他看著阿弟說:「你到底想做什麼?」
阿弟說:「我也想尋找賺錢的機會,可是找不到。找到了,有沒有資本做。」
他說:「我現在幫你找到了,再給你提供資本。」
「真的?有這麼好?」阿弟眼睛一下子亮起來。
「你跟我去濱海鎮販菜,早晨賣不掉的,可以賣給我們學校。我們學校有幾百個寄宿生,每天的吃菜量比較大。」李錦軒說,「我提供資金,我們兄阿弟倆合作做。一個星期,你給我結一次帳。心要平,不要耍小聰明。這樣,我們可先做小販,有了一些積累,再做大販。」
「太好了。」阿弟激動地說,「三哥,你就放心吧,每天賺多少錢,我都結給你看。」
娘對阿弟說:「你三哥拉了你,你可要講良心,不要把錢弄虧本了,也不要生歪心。這樣一點點做大,有了錢,阿弟兄倆都娶個好一點的媳婦。你三哥一定要娶鎮上那個驕傲的朱姑娘,你也要幫他爭氣一點。」
「好,我一定好好地做。」阿弟躍躍欲試,當晚就做起了準備工作。
第二天下午,李錦軒就帶他來到濱海鎮,先在鎮郊的農村裡,幫他租了一間小房子。安頓好以後,又跟他去熟悉鎮上的情況。第二天清晨,他跑步到鎮上,與阿弟一起去察看菜市場,然後確定先販什麼菜,到哪裡進最便宜的菜源,放在鎮上什麼位置賣。這些問題一一落實以後,他就給阿弟五十元錢作為本金,讓他開始做起來。
一個星期做下來,結帳一算,竟然賺了五十六元錢,兄阿弟倆一個二十八元。阿弟嘗到了甜頭,幹得更起勁了。菜的品種也越販越多,第二個星期,每人又賺了三十二元。
李錦軒也很振奮,他看到了成功迎娶高芬芬的希望。就暗暗支持著阿弟,有時還起早貪黑地幫他一起整理蔬菜,聯繫菜源。有時下雨天賣不掉,他就去找季師傅幫忙,阿弟再得法給季師傅塞些小錢,季師傅就全盤收購。後來每天都到他那裡買菜,甚至乾脆讓他直接往學校食堂里送菜。
這樣第一個月,他們兄阿弟倆一人賺了一百五十多元。這是李錦軒涉足生意場的開端,比後來掀起的全民經商熱潮整整早了六七年。
但他這是間接做生意,也就是業餘經商。是絕對不允許的,要是被學校發現,肯定會受到嚴肅批評,前途也會受到影響。名聲上更是很不好聽,經商風之剛剛南方的深圳等地輕輕吹拂,這裡許多人還有以商為恥的觀念,他業餘時間就偷偷做起了生意,這是很有超前意識的。
超前意識常常會有很大的危險,另類之人也經常會受到人們的攻擊。所以李錦軒嚴格保密,不讓任何人知道他跟阿弟一起販蔬菜的事,他對季師傅說他是他的一個親戚。
其實,這隻能算是他投資給阿弟,然後進行分紅。這種經商方式,在後來的經商大潮中,是在職職工業餘經商的常見手法。
可在一九八二年,在人們都毫無經商意識和以商為恥的環境中,他能想出這樣的辦法,並果斷地付諸行動,是具有超前的,也是難能可貴的。
可是,讓李錦軒想不到的是,正在他為了婚事而偷偷掙錢的時候,縣城卻在悄悄地發生著兩件針對他的事件:一是高芬芬媽為了看住高芬芬和她妹妹,到縣城租了一間民房,讓高芬芬和妹妹都住到一起。同時,她媽暗中與吳兵的媽來往密切,大有發展成親家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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