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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狗叼個頭

  問世間情為何物,隻叫人生死相許。


  愛情向來都是一件讓人很是憧憬的事情,它似乎象征著純真,善良,美好。可如果有人用血液在灰色的牆上寫下了這樣的詩句,就令人有些毛骨悚然了。此刻我和穀琛正站在一棟尚未修建而成的樓中。


  這棟樓已經封頂,攏共有三十層。


  而被人用血字寫下詩的這一層則是十五層,不偏不倚,不上不下的一個位置。沒有電梯,可憐的我爬上這十五層的時候,感覺自己也要累倒吐血了。


  這棟樓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開工了,聽說房地產商的預算少寫了一個零,修建了一半才發現預算遠遠不夠,因此這裏被停了下來。老張在這裏已經工作一個月有餘了,他每天的任務就是防止有人潛入工地偷走鋼材,他吃在工地,喝在工地,睡在工地。


  開發商雖然算錯了預算,但養一個像老張這樣的閑人還是綽綽有餘的。


  昨夜老張又打死了一隻狗,他發現最近的流浪狗和流浪貓多了起來。或許是這個偌大的工地沒有絲毫的人氣兒,所以倒是成了動物們的天堂,那些貓狗順著工地圍欄的空隙跑了進來。


  老張有特殊的打狗技巧。


  那些帶著項圈,或者是名貴的犬種,老張一般都是不會下手的,那明顯是有人養著的狗。老張有時候覺得很奇怪,城裏人把他們的兒子叫做狗狗,卻把他們養的狗狗叫做兒子。


  老張覺得自己已經被時代的車輪壓碎了。


  但對於那些沒有人養的流浪狗來說,老張從來不會心軟。


  老張說那些流浪貓應該慶幸它們的肉是酸的。


  這個地方,就好像是老張的王國。


  直到昨夜,老張發現了一個入侵者。


  老張必須要每天晚上必須檢查一遍各個樓裏的情況,這是規定。但實際上,就算老張曠班幾天,估計也不會有人發現。但老張每天依舊會這樣做,這並不是說老張多麽有責任感,這是因為老張要抓狗。


  自從老張發現流浪狗多了起來之後,老張每天晚上便會去各個樓道中去設計陷阱,每晚他都能抓到狗。


  昨天晚上老張依舊是這麽做的,但老張抓到的並不是狗,老張抓到一個人。老張逼近他的時候,他剛剛將自己的腳從繩索中掙脫出來。


  老張不知道這人三更半夜的來這裏幹什麽,剛想教育他一頓,這個人拔腿便跑,夜色中,老張也沒有看清楚這個年輕人的臉究竟是個什麽樣子,隻知道是個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的人,甚至是男是女,老張都不清楚。


  老張其實並沒有在意,認為這隻是一個來偷東西卻不小心踩中了自己陷阱的笨賊而已。但這個時候,老張聽到了空蕩蕩的樓裏傳來了什麽東西走動的聲音。老張用自己的手電筒往樓上照去的時候,什麽都沒有發現。


  但老張的確是聽到了聲音:“滴滴答答。”


  一陣陰風吹拂了起來。


  工地上其實是漆黑一片的,晚上開著燈的費用幾乎比老張一天的工資都高,這顯然是劃不來的事情。唯一的光亮是老張手上的一個老式的手電筒,老張走遠了一些,回頭看著高聳的樓,那一個個的窗口像是一個個怪物的眼睛。


  老張十分害怕,但是決定上樓看看。


  有時候好奇是比恐懼還要來的強烈的感情。老張一步步的往樓上爬去,寂靜的夜晚隻能聽到他的“蹬蹬蹬”的腳步聲回蕩在建築之中。老張一步步的往上走,這一走,就來到了十五層。


  剛上十五層的時候,老張就問道了一股血腥味,他趕忙四處拿著手電去照,牆上被人寫了字。老張是個文盲,他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死了,他從沒有上過一堂課。


  老張懂了,他最近學了一個新名詞叫做殺馬特,老張覺得剛才逃跑的那個少年應該就是殺馬特,他們喜歡在牆上亂塗亂畫。


  老張用手電筒靠近牆壁,一個個的打量著他看不懂的字,突然他的腳下一絆,感覺什麽東西滾落了下去,他立馬用手電筒一照。


  老張在牆角發現了一個桶,裏麵的血液灑了一地,他趕緊扶了起來,這個桶老張很是熟悉。


  老張從來不是一個浪費食物的人,狗渾身都是寶,他還會把狗血做成血豆腐來吃,在這方麵,老張算的上是一個吃貨。這個桶就是平常老張用來裝狗血的,沒想到被那個小兔崽子偷來亂塗亂畫。


  老張破口大罵,他提著自己的狗血往回走。


  走到一半的時候,老張忍不住用手沾了一點血液去吃。手指放到嘴裏的時候,老張嚐了一口後,猛地僵在了原地。


  第二天,思索再三的老張還是選擇了報警。


  所以我和穀琛出現在了這裏,然後看到了有人在牆上寫了這麽一句情詩。


  可以斷定,昨夜那個人寫這首詩的時候,血液還是沒有凝固的,幾道血痕順著牆壁緩緩的流了下來。不過也不能憑借老張的一言之詞就斷定這血液一定是人類的,到時候還得檢驗一下才好。


  “三更半夜的來這裏鬼畫符。”穀琛嘀咕道。


  “兩位,下來啊!”老張在下麵喊道:“不得了了啊,有隻狗叼著個頭啊!”


  狗叼著一顆頭?


  我們站在十五層往下看。


  一隻哈士奇叼著一顆頭招搖過市。


  那是一顆女人的頭,長長的頭發遮住了五官,並不能看清楚她的臉。看起來她的頭部並沒有血,脖子處也沒有血液滴落,看起來血液應該已經是凝固了。女人的頭部一側微微的凹陷。


  周圍的人甚至忘了尖叫。那隻狗的主人看著自己的哈士奇走向自己,呆呆的張大了嘴。他怎麽也不會想到,自己扔出去的明明是飛盤,怎麽被狗撿回來的竟然是一個頭。


  看著狗嘴裏的人頭,我忍不住說道:“這是搞什麽!”


  當我和穀琛來到樓下的時候,哈士奇的女主人正癱坐在地上。周圍的群眾喊叫了起來,我趕忙喊道:“我們兩個是便衣,大家躲遠點。”


  “你趕緊把這從狗嘴裏弄出來。”我對著穀琛說道。


  穀琛說道:“這讓我怎麽弄!”


  “美男計,苦肉計,你愛怎麽弄怎麽弄。”我說道。


  穀琛用了各種方法,後來穀琛看著越來越多的圍觀,那也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直接將哈士奇撲倒。淪落到和狗打架的地步我也是醉了。


  好在穀琛身手真不是蓋的,終於搶了出來。


  我直接脫了短袖,將人頭包裹了起來,然後坐進了汽車。


  “昨天晚上老張提到的滾落的東西很可能就是這個。”我對穀琛說道。


  穀琛用一種別扭的語氣說道:“那也就是說,之前的那個年輕人半夜提著一個頭上樓,並且用血寫了幾句情詩?”


  毛骨悚然。


  然後他下樓的時候,踩入了老張的陷阱。


  邏輯上來講,應該是這樣不錯,但是從我感性的層麵出發,應該不會是這樣。如果我是這麽冷靜而狂熱的一名詩人,絕對不會因為踩中一個抓狗的陷阱而驚慌失措,從而讓別人發現自己。那麽,那個夜晚被困的年輕人是幹什麽的,寫字的人又會是誰?

  “你怎麽光著個膀子啊。”小劉看到了我,然後說道:“衣服裏包著的是什麽東西,西瓜吧?一看就是冰鎮的!”


  小劉一邊說一邊跟著我走進了邵組長的辦公室:“我給你看看這個瓜怎麽樣,我是老手。”


  說著,小劉將短袖扯了開來。


  “這,這是個人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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