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軍官頭銜的一些資料
我軍現行軍官軍銜設下列三等十級:
1,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冢冢園茵整理)
軍官軍銜依照下列規定區分:
1,軍事、政治、後勤軍官:
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
2,專業技術軍官:
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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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不授予軍銜
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其中1名副主席兼任國防部長)的職務等級編製軍銜為上將。
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包括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總後、總裝主任,海軍、空軍、二炮司令) 的職務等級編製軍銜為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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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後勤軍官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製軍銜:
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上將)
正大軍區職(上將、中將)(包括總參副總長,總政副主任,總後、總裝主任、政委,七大軍區、海軍、空軍、二炮及武警部隊司令、政委,國防大學校長、政委,軍事科學院院長、政委,中央警衛局局長)
副大軍區職(中將、少將)(包括上述副職,中央軍委辦公廳主任,中央軍委紀委書記,各軍區空軍、各艦隊司令、政委,國防科技大學校長、政委,南疆軍區司令、政委)
正軍職(少將、中將)(包括上述副職,四總部各二級部部長,各主要軍事院校,各集團軍司令、政委,各省軍區、駐港部隊司令、政委,武警各警種局、指揮部,武警北京總隊)
副軍職(少將、大校)(包括上述副職,駐澳部隊司令、政委,武警各主要院校、武警各總隊)
正師職(大校、少將)
副師職(正旅職)(上校、大校)
正團職(副旅職)(上校、中校)
副團職(中校、少校)
正營職(少校、中校)
副營職(上尉、少校)
正連職(上尉、中尉)
副連職(中尉、上尉)
排職(少尉、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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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軍官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製軍銜: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中將至少校;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大校至上尉;
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中校至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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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將: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的編製軍銜;正大軍區職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職的輔助軍銜
中將:副大軍區職的主要軍銜;正大軍區職、正軍職的輔助軍銜
少將:正軍職、副軍職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職、正師職的輔助軍銜
大校:正師職的主要軍銜;副軍職、副師職的輔助軍銜
上校:副師職、正團職的主要軍銜
中校:副團職的主要軍銜;正團職、正營職的輔助軍銜
少校:正營職的主要軍銜;副團職、副營職的輔助軍銜
上尉:副營職、正連職的主要軍銜;副連職的輔助軍銜
中尉:副連職的主要軍銜;正連職、排職的輔助軍銜
少尉:排職的主要軍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