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

  一陣秋雨過去,氣溫便又跟著降了幾度,我撐著藍格子雨傘站在j大校門口。雨勢不大,淅淅瀝瀝的倒像是陽春三月的濛濛細雨。 

  因為是周末的關係,出入校門的學生不少。我記得在讀大學的時候,我也是這樣,一到周末就喜歡往校外跑。j大門口的一條街道全部都是小店,賣衣服,賣飾品,吃喝用,絕對齊全。 

  最誇張的是還有一家寵物店,店門口經常卧著一隻碩大的英國古代牧羊犬,白色的長毛蓋住眼睛,就和立邦漆廣告里的那隻大狗一模一樣。j大明令禁止在校園裡飼養寵物,所以我很懷疑,店主究竟能不能掙到錢。 

  讀本科的那幾年,我基本都是住在學校宿舍的,因為如果我住在外公的房子里,季秋晨就不能像其他人那樣,在女生樓下等待自己的女朋友。本科畢業后,李婭搬回家裡住,另兩位舍友都是外地人,離校回了各自的家鄉。不久后季秋晨也出國,我懶得再花時間精力和新舍友相處,索性也搬了出去。 

  剛分手的那幾天,我對什麼都提不起精神,看很多人不順眼,連著校園都覺得厭惡,這裡有太多我和季秋晨的點滴。讀研那兩年多里,我每天來去匆匆,有課就來,上完課就走,從不多做停留。今天站在這裡才發覺,我還是很熱愛自己的母校,連校門口多了兩條減速帶都看得出來。 

  幾分鐘后,一輛銀色君威停在我面前,季秋晨從車窗探出頭來,笑容璀璨,「初夏,上車。」 

  我遲疑了一下,收起傘,拉開後排的車門鑽進去。後視鏡里能看到季秋晨失望的雙眼,我轉過頭去看車窗外那一排修剪整齊的矮松慢慢向後退去。 

  我最終還是找到了季秋晨的號碼,是從周文那裡要來的。 

  季秋晨的玫瑰每天準時在上午九點半送到辦公室,第四天,我已經如坐針氈,同事們的八卦慾望更是蠢蠢欲動,連肖雲都開始明裡暗裡向我打探花束的來源。他問起這事的時候,眼中的神采和莎莎很像,我想他一定是被莎莎同化了。 

  徐彬蔚沒有問起這些,不過只要莎莎知道了前因後果,肖雲就一定會知道,那麼,徐彬蔚還會不曉得嗎?所以,莎莎再怎麼追問我都沒有對她說過。 

  在我最頭痛的時候,周文來了,是找徐彬蔚的。他從徐彬蔚的辦公室出來,我就立刻跟上去,送至電梯口我找他要了季秋晨的號碼。 

  周文看向我的眼神很鄙夷,甚至有一點戒備,我權當看不到,也不理會他說要代為轉達的話,最後他還是把電話號碼告訴了我。 

  我想周文回到耀石一定把這事告訴了季秋晨,昨天我打電話給他的時候,他完全沒有意外,聲音里只有壓不住的喜悅。 

  我沒有著急的在電話里問他那些卡片寫的話是什麼意思,只和他約定了今天在校門口碰面。我想大概是因為這個地方留存的那些美好記憶對我有鎮定的作用,所以我才選了這個地方,我想要心平氣和的跟他談談。 

  季秋晨把車停在藝術樓前的空位,我撐著傘下車,他跟著擠進來,「走得有點急,忘記帶傘。」傘下的天地頓時變得擁擠,我瞥一眼他緊挨著我的肩膀,沒有揭穿他。季秋晨是那種把天氣預報當作出門指南的人,他怎麼會忘記帶雨傘。 

  我盡量把雨傘擺在正中間,我的左肩很快便洇開了一小片水跡。季秋晨從我手裡接過傘柄,「還是我來吧,你一向不喜歡撐傘的。」 

  是,我不喜歡,我很懶,懶到連撐一把傘都覺得浪費體力。下雨的時候,季秋晨永遠會準時出現在我的宿舍樓下,教室門口,我們兩個人撐一把傘,我何必費那個力氣。 

  一直走到學校餐廳,我的左肩沒有再多承受一點雨水,我想他的右邊肩膀一定濡濕了一片。 

  十一點,食堂里的學生不多,我和季秋晨各自捧著一杯珍珠奶茶,面對面坐在中間靠後的位置。他穿一件黑色風衣,時下流行的軍裝款,頭髮用髮蠟梳的立起來,顯得氣宇軒昂,英姿勃發,偶爾有路過的女生會偷偷看他。 

  對於這一點我老早就習慣了,有時候跟他鬧彆扭,我會以此借題發揮,無理取鬧,說他招蜂引蝶;心情好的時候,我又挽著他的手臂倚在他肩上,驕傲的想,這麼耀眼的男人是我的。如今,我只是沉默,視若無睹。 

  「你寫的那些話是什麼意思?」想了想,我還是開門見山吧,不就是來要答案的嗎。 

  季秋晨臉上瞬間浮起一絲笑意,「我就知道,你一定會來問我。」他說完這句話頓了一下,再開口卻沒有給我想要的答案,反而說起另一件事。 

  「初夏,你還記得你大三那年,過年很早,情人節正巧是正月十五,我們為了能一起過節特意提前返校。」季秋晨微垂著眼眸,雙手握著奶茶杯子。他的手不像徐彬蔚總是溫暖乾燥的,只要天氣稍變就會變得冰涼,握著奶茶杯,就會暖和一點。 

  我低頭吸了口奶茶,輕輕咀嚼著那粒珍珠,口中泛著並不濃郁的奶香味。 

  「嗯。」我淡淡應了一聲。我怎麼會不記得,那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過情人節,二月十四日往往都在年後沒幾天,離家近半年才回去,誰的父母都不會允許孩子沒過完年就匆匆返校。 

  大三那年,我和季秋晨為了一起過節,硬是在元宵節趕到了學校。我們一起吃過晚飯,看了電影,在海濱市最有名的商業街閑逛,那裡幾乎都是年輕的情侶,賣花的人也特別多。 

  平日里五塊錢一支的玫瑰花,那一天就要二十塊,那還是最普通的紅玫瑰,如果是藍色妖姬就要賣到上百元。 

  看到別人手裡捧著大束的鮮花,不是不羨慕的,可是想想幾百塊就換了那麼幾天的嬌艷,我怎麼捨得讓季秋晨花這個錢。 

  況且,那時候我總想著,季秋晨難道不比那一束花奪目嗎?只要有他在我身邊,我的虛榮心就已經相當滿足了,根本不需要藉助其他東西。 

  所以當賣花小姑娘攔在我們面前要季秋晨買花時,任她巧舌如簧,我也只允許他買下一朵紅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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