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9章 行屍走肉
白苗摸摸臉,這倒是,自從用了潘小花的配方泡澡,現在她們三個一個賽一個的漂亮,皮膚透著光澤,簡直讓其他女人都看著妒忌。
這就是潘小花醫術的有力證明。
“真的能行的話,苗姐,你可得去苗寨看看,過了這麽多年,不知道還有沒有你的徒子徒孫。”
白清秀笑道。
誰知道她一說完,白苗的臉色卻有些發白,隨後搖搖頭,“我不去那裏,很抱歉,是苗寨的人拋棄我的,所以我不屬於苗寨。”
白清秀有些愕然,不過想想,也確實如此。
“對不起,我說話不經過大腦的。”
白清秀道歉道。
“不用,我知道你是無心的,不過你這麽些天沒回家了,總得回家一趟才好啊。”
白清秀點點頭,卻有些奇怪道,“我好像在這之前聯係過,不過可能是禁地之中,蠱蟲沒回到家裏,所以我沒收到家裏傳回來的消息。”
白苗點點頭,“有可能,這裏的蠱蟲真的是挺厲害,普通的蠱蟲要飛出去也不大可能。”
幾個女人點點頭,也不在想這個事情了,畢竟比起這個,他們覺得“永恒藥劑”更值得關注。
將那湛藍色的藥丸拿出來一粒,潘小花讓白苗服下,幾個人齊刷刷盯著她。
“苗姐,有什麽感覺沒有?”
杜拉好奇的問。
白清秀也是一臉好奇,點點頭,“是啊,有什麽感覺麽?”
白苗看了看,搖了搖頭,“沒什麽感覺啊。”
潘小花笑笑,“那是因為在這裏,所以藥丸發揮不了效果,咱們現在就可以出去轉轉了。”
“可以出去了?”
白苗興奮了。
潘小花點點頭,“不過為了謹慎起見,隻能在外麵附近待幾天,以我計算,你應該能感覺到身體的不一樣,所以這三天我們都要在外麵度過,怎麽樣?”
三個女人對望一眼,同時點點頭。
整天在這裏也確實太無聊了。
“既然這樣,那咱們就去野炊了。”
潘小花一揮手,哈哈一笑。
忽然,一道銀光一閃,隨後就看到紅泥鰍和翠蛤蟆跑了過來,那樣子怎麽看都想是要離開這裏的。
三個女人對望一眼,都看出來它們三個很想跟著出去。
它們倒是挺厲害,作為潘小花一個不懂蠱術的人來說,要是有一個幫忙自然正好。
可是除了碧玉蟲以外紅泥鰍和翠蛤蟆都沒辦法帶出去,那東西剛出現恐怕就得被人喊打喊殺的,怎麽可能?
所以潘小花還是決定先帶碧玉蟲出去。
作為它們的老大,潘小花雖然不想厚此薄彼,可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不過……野外三天的時間,自己倒是可以將它們帶出去。
碧玉蟲的消耗量是最少的,但是威力不可小覷。
紅泥鰍和翠蛤蟆體型太大,不但消耗的厲害,也容易被人發現,也沒辦法持久。
跟它們溝通了一下,而得知即將有三天可以出去,它們也著實興奮,想象之中的嫉妒沒有出現,這時候潘小花才發現,自己貌似把它們當人了,說到底它們三個還是動物而已。
傍晚的時候,一行四人三隻猛獸護衛出行。
不多時,就順利的走出了禁地,之前那些猛獸毒蟲什麽的,見到三隻野獸王者,自然是紛紛回避,很快,他們就選擇了一處平坦點兒的山坡停下來。
這裏距離苗寨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而出來之後,除了潘小花以外,杜拉和清秀都不同程度的感覺到不舒服。
服用了藥丸的白苗起初感覺心髒狂跳有些發暈,但是很快,肚子裏的清氣流轉全身,感覺就好多了,那種衰老的不舒服感覺也消失不見。
潘小花幫杜拉和清秀按壓了穴位,幾分鍾之後,她們也慢慢的適應了過來。
而紅泥鰍和翠蛤蟆出來之後,就好像脫離了束縛一樣,一溜煙就消失不見了。
至於碧玉蟲,被潘小花放在一個用手指粗的竹子製成的藥管裏麵,裏麵的氣味兒可以支撐幾個月的時間,沒有的時候隻需要加入特有的藥膏就行了。
所以潘小花倒沒有把它放出去。
說實話,就潘小花感覺,其實最有殺傷力的還是碧玉蟲,畢竟這東西太小了,普通人根本就難以察覺,絕對是殺人利器,戰鬥好幫手。
有了它,潘小花對幕後那一個宏大的組織也更有信心了。
即便上頭有極厲害的高手,麵對自己和碧玉蟲的攻擊,恐怕也難以抵擋。
不過潘小花也不會過分依賴它的厲害,畢竟,如果能打敗自己的人出現,這碧玉蟲其實也根本構不成威脅。
潘小花所需要的就是要將碧玉蟲打入對方的身體之內,如此一來,內部狀況,可由不得對方了,何況,以碧玉蟲的吞噬速度,還有自身攜帶的毒性,絕對難以抵擋。
白清秀出來之後,實在是想念苗寨裏自己的親人,所以隻待了一天的時間,就急不可耐的回去了。
潘小花和杜拉,白苗三個人則開始了野炊生活。
與此同時,在禁地之中,一個形如骷髏的人如同喪屍一般的往外麵走去。
他的臉好像被什麽啃掉了一半,半張臉都是幹枯的暗黑色傷口,下顎甚至還露出了牙齒,半個下巴都被啃掉了,宛如沒有進化完全的骷髏一般,看起來著實滲人。
而他的雙手雙臂也都被啃掉了大部分,雙腿上也能看到森森白骨的地方。
這樣的人應該死了的,可是為什麽居然還活著?甚至還能走路?
磨牙巫師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從那座魔鬼的深井之中爬出來的,但是他清楚的記得,自己身上的血肉被變異大老鼠啃噬的時候,那發出的撕咬聲音,還有那可怕的嘰嘰聲。
磨牙巫師隻記得,當他被扔進深井,昏迷一天醒來之後,自己的手腳和臉都已經被啃的麵目全非。
而餓急的他,在生存無望的時候,也發狠,以牙齒對牙齒,將那些跑過來的變異大老鼠咬死,然後一口一口的吃下去。
而就是靠著吃老鼠,他在猶如地獄的深井之中活了二十天。
這二十天之中,他甚至希望那個可惡的惡魔能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可是,自從那一天之後,他一直就沒有來過。
老鼠肉不好吃,可是餓極了的人還管什麽好吃不好吃,可是,第十天的時候,就連老鼠都被他吃沒了,或者說,以牙對牙的鬥爭,他贏了,可是,老鼠跑了,他卻活不下去了。
於是,他吃樹根,吃泥土,吃螞蟻,他甚至感覺自己的身體被病魔吞噬。
終於,堅持到二十天之後,他的骨頭長住了。
盡管還有地方沒有長好,可是勉強可以走路。
然而沒有糾正骨頭,所以這骨頭長起來的是歪歪斜斜,以至於他現在看起來就好像是一個行屍走肉一樣的骷髏。
胸中的恨意讓他試圖走出禁地,然而,禁地之中鋪天蓋地的毒蟲全都是殺手,他的身體現在已然變樣了。
為了活著走出去,他選擇蠱變。
以自身為蠱,吸引周圍所有的蠱蟲,藏於身心皮肉之中,以特殊方法製成身體,以秘法保證自己的意識,還有那些重要的器官不被占領。
但盡管這樣,他也隻能活十天的時間,十天以過,他就會完全變成一具骷髏,那皮肉內髒都會成為蠱蟲的食物,繼而變成她們的糞便。
他要複仇,可是,他知道,自己隻能選擇回到家族。
信念源於仇恨,而這個行屍走肉,在用自己的行動來回答這個絕好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