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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第1004章 跑不掉了?瞬間打臉!

  在天眼下,普通人和擁有靈氣或是妖氣的天人,完全就是兩種存在。 

  在酒吧內,有幾個四處飄蕩的微弱陰魂,他們應該是剛死沒多久,遊盪到這兒的,雙眼迷茫,如同行屍走肉,估計等頭七到了,便會去地府完成輪迴。 

  無一例外,這幾個陰魂都是男人,年輕的男人,要麼有顏值,要麼身材不錯,至於富不富有,這些就不知道了,畢竟人死後,除了靈魂便什麼都沒有了。 

  沈歡有些疑惑,按理說酒吧這地方,陽氣興旺,幽魂普遍是不會選擇來到這裡遊盪的。 

  而且……這幾個幽魂很明顯都是最近七天死的。 

  這麼頻繁的死亡,就算不流傳出去,成為媒體焦點,至少也會在金陵這一片早就恐慌吧? 

  該死!自己在想什麼呢,現在可不是想這些的時候。 

  沈歡沒再觀察陰魂,開始觀察起了酒吧內的人。 

  「沒有?」沈歡愣了一下,他觀察了半天,竟然全都是普通人。 

  「狐狸精,它還在嗎?」 

  「還在。」 

  「你確定嗎?這裡所有人都是普通人,尾魂雖然是尾魂,但一旦附著在肉身上,就會使肉身沾染妖氣,可這裡所有人都是普通人,你……該不會是感應錯了吧?」 

  蘇璃語氣堅定道:「我很肯定她就在附近,只是沒辦法確定具體位置和目標。」 

  「那怎麼辦?」沈歡用手撫了撫額頭,「難道我們就這麼乾等著?直到她離開,完全失去目標以後再離開?」 

  蘇璃沉默了半天沒有說話,良久以後,說道:「算了,我們走吧。」 

  「它走了嗎?」 

  「沒。」 

  「那你為什麼要走?」 

  「因為我不想讓你浪費時間。」 

  沈歡愣了一下,忽然意識到自己之前的話好像有些不妥,「對不起,我不是那個意思,我只是因為太久沒找到它心煩而已,不是不想幫你。」 

  「走吧。」 

  「你……生氣了?」沈歡的心情有些忐忑,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 

  「沒。」蘇璃頓了一下,繼續說道:「我之所以說離開,是因為即便找到了它又有什麼意義?八條尾魂,換不來肉身的。」 

  沈歡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麼,但他又覺得自己總該說點什麼,「那個……其實我很疑惑,既然尾魂可以附體,你為什麼不可以?」 

  「我也可以。」 

  「那你怎麼不找一個肉身融合呢?這樣你不就可以重新有血有肉了嗎?」 

  蘇璃沒好氣道:「我醒來后第一個溝通的人就是你,第一個想要奪舍的人也是你,可是一切還沒來得及開始,就被你發現了,之後又和你有了本命契約,所以我就放棄了這個念頭。」 

  「我覺得你說這話,和附不附體沒關係啊,就算不能用我的身體,你也可以找別的身體……」 

  「肉身,很真實,但也很脆弱,相比起來,身為魂體的我,更具備自我保護的能力,這樣才能最有效的避免死亡。」 

  沈歡腦袋一熱,笑道:「這麼說的話,你是為了我才選擇一直以魂體存在的?」 

  他說完以後,又開始後悔了,其中又帶著一些疑惑。 

  自己為什麼要說這樣的話,又為什麼要笑? 

  「你可以這麼理解,不過準確來說是為了我自己,對於已經面對過一次死亡的我來說,比任何人都清楚死亡所帶來的恐懼。」 

  弄了半天是我自作多情了。 

  沈歡並非是在自作多情,只是蘇璃無法表達出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 

  原本,找到九條尾魂,重塑肉身是她最重要的事情,可隨著第八條尾魂的碎裂,她便知道,這件對自己最重要的事情已經不復存在了。 

  所以,她便將最重要的事情,轉移到了沈歡身上。 

  一個人,如果不能分清輕重,那麼在以後的生活中,總會一次次為曾經錯誤的選擇付出代價。 

  不過樂觀的人,或者說從不認錯的人,他們總會這樣告訴自己和別人,如果選擇另外一條路,或許還不如現在的選擇。 

  從邏輯上來講,這句話沒錯,因為誰都不知道另外一個選擇的結局。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事情已經發生了,是不可能更改的,與其單純去後悔,倒不如在分清對錯后,騰出一些時間來考慮,如何過好未來的生活。 

  對於現在的蘇璃來說,原本最為重要的尾魂,已經變成了可有可無的存在,收集到了如何,收集不到又如何。 

  和沈歡相比,這一切都不重要。 

  「那……」沈歡遲疑了半天,最終還是順從了蘇璃的意思。 

  就在他們準備離開酒吧之際,沈歡忽然頓住了腳步,猛地回頭望去,眼睛中精光閃爍,「找到了!」 

  目光鎖定在一個穿著火辣,長相妖艷的女人身上,她穿著黑色的小馬甲,搭配著暗紅色的長裙,腳上踩著黑色魚嘴款高跟鞋,像是一朵艷麗而又不帶刺的玫瑰,吸引著所有人的目光。 

  刻入骨子裡的嫵媚,和蘇璃第一次化形時給沈歡帶來的驚艷氣質幾乎一模一樣,再加上透過天眼所看到的暗淡紅光——不會錯,這個女人一定就是蘇璃的第九條尾魂! 

  在沈歡發現對方的同時,對方似乎也發現了沈歡,原本妙曼的身姿忽然一滯,猛地轉身朝著門外拋去。 

  「想跑?」沈歡面帶不屑,一條尾魂,最多只有追星三曜的實力,這樣的實力不可能在他面前溜走。 

  那女人似乎也知道這樣的事實,連忙裝作柔弱說道:「誰來救救我,有人欺負我!」 

  美女是耀眼的,但凡有點男子氣概的,都喜歡做英雄救美之類的事情,而且除了白馬王子以外,蓋世英雄也是最容易俘獲美人放心的角色。 

  「光天化日,竟然敢欺負良家婦女。」 

  「美女別怕,哥保護你!」 

  「現在是法律社會,先生請你自重一些,如果你再對這位美女糾纏不休,就不要怪我動用法律程序了!」 

  這些出頭的男人沒有十個,也有七八個,說什麼的都有。 

  沈歡眼睛紅光一閃,便全都退開了。 

  「你跑不掉了!」 

  女人的眼中帶著驚恐,頭也不回的沖了出去。 

  沈歡跟出門外,剛準備放出一些狠話,卻愣在了原地,「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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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胃痛得厲害,吃了葯還沒反應,就到這兒吧,剩下的章節白天的時候補給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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