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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X愛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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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木子的月收入,在羊城這邊算是不錯的,到手有五六千吧。


  但這些錢並不足以支撐她的“揮霍”,連個香奈兒包包都隻能挑便宜的去買,心酸啊。


  如果自己能夠參加這個“百萬年薪寫手計劃”,並且……不說多,一年十二個月中,有五六個月上榜,哪怕是最後一名。


  那一年下來,也有五六萬了啊,等於是又做了一份工作,年收入直接翻倍了!


  而且自己的工作就是編輯,這好歹也是和文字工作有關的吧,寫文章不正是自己的拿手好戲嗎。


  再加上,自己已經有了一萬多粉絲的基礎,這也是不小的優勢啊。


  能參加這個百萬年薪寫手比賽的,很明顯,以文字工作者為主。


  那些業餘選手,或許某一天靈感迸發,能寫出來一篇打動人的文章,但是他們不長久啊,不可能持續產出。


  而自己這樣的文字工作者,優勢就是能連續產出,或者能寫長文!

  這個比賽是按月度結算的,顯然就是偏向了專業寫手們。


  而在專業寫手中,那些知名作家顯然不屑於參加這樣的比賽,就算贏了也顯得勝之不武吧。


  那些想參加的寫手,粉絲數量比自己多的有沒幾個,自己年輕貌美大長腿的優勢又凸顯了出來!


  綜合衡量下來,美木子感覺自己想不上榜都難啊!

  頓時,她感覺自己興奮了起來,雙眼發光,頭皮微微發麻,皮膚上都起了雞皮疙瘩。


  說幹就幹!


  這事不能耽擱,因為明天就是二月一號,算是比賽正式開始了!

  自己一定要在十二點前計劃好,想好到底要寫什麽,如果寫長文的話,先把大綱搞出來,再寫個開頭發臉譜上麵。


  到底些什麽呢?


  美木子陷入了沉思,想要贏得比賽,不是說你文章寫得好就行了,如果隻看文章質量的話,那自己可以退出了。


  這比賽比的是熱度……


  當然,文章寫得很爛也不行,或許能靠某一個點吸引到不少粉絲,但那不長久啊。


  所以,還是要寫一個質量過得去,還要足夠吸引眼球的連載文!

  這樣能把熱度持續保持下去!


  聯想到自己這段時間玩臉譜的心得,美木子慢慢有了眉目。


  自己的粉絲中,以男網友居多,那麽自己寫的東西就要能夠吸引男人,偏向於男網友愛看的內容。


  美木子也是經曆過社會的,她早就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你不可能討得所有人的歡心,總會有人喜歡你,而有人不喜歡。


  那自己也不用去花心思去討好那些不喜歡自己的人,例如女網友……


  自己隻需要迎合男網友的喜好就行了,再怎麽說,男網友在數量上還是占據優勢的,哪怕臉譜網女網友眾多,但那也不過占了一半左右的數量而已。從全網來看,男網友數量絕對是遠遠高於女網友的。


  男人喜歡看什麽……


  美木子懂,事實上,在她這個年齡,比她更懂男人的女人估計不是太多。


  生活在大城市,又是在時尚圈、娛樂圈內混,加上人漂亮性格開放,美木子見識過太多了。


  所以,自己就寫那些吧,以自己的親身經曆,來描述一下大家都愛聽的娛樂圈時尚圈八卦。


  這樣的東西,美木子不信那些男網友不喜歡!

  這裏麵有為愛鼓掌、有狗血八卦、有明星秘聞……這些元素顯然都是很吸引人的。


  當然,裏麵的度還是要控製好,不過這對於美木子來說也不難,本身她就是做編輯的,有經驗。


  知道應該描述到什麽程度,哪些可以細細寫,而哪些隻能一帶而過。


  這方麵,她就如一個經驗豐富的老司機,開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測速路段,時速壓著一百二,而在沒有攝像頭的路段,又偷偷飆到一百五六。


  思路有了,主題也有了,又是寫自己的親身經曆,那麽,接下來的內容就好寫多了。


  衝了一杯速溶咖啡,打開台燈,擺正鍵盤,美木子靜下心來,開始碼起正文來。


  新建了一個word文檔,最上麵一排,寫下了這篇長文的標題《x愛日記》!

  對,就是這麽裸……


  她準備以自傳體加日記的形式,來寫這篇連載長文。


  因為這樣的文體,顯得更真實,一些細節也更容易寫得有代入感。


  “那年,我剛剛十九歲,癡迷搖滾,機緣巧合之下,認識了一些羊城地下搖滾圈子裏的一些歌手。其中有一個,當時在地下搖滾圈子裏已經小有名氣,現在已經成了正兒八經的簽約歌手,名氣還不小,大家應該都聽說過胡xx這個名字。我和他的故事,就發生在那年夏天的一個晚上…………”


  寫這些東西,美木子真的是思如泉湧,記憶如潮水般地湧了上來。


  鍵盤“啪啪啪”的響聲連成了一片。


  等她停下來準備歇口氣喝點咖啡時,才驚覺自己已經寫了上萬字!


  看了看時間,都快十二點了,自己竟然一口氣寫了快三個小時,時速達到了三千多字每小時,這效率……


  平時寫稿子時一天能擠出來兩千字就不錯了。


  看來,自己還是挺有寫作天賦的嘛,美木子得意地想道。


  把已經涼了的咖啡一口氣喝完,美木子開始把文檔拉到最上麵,自己讀一遍,檢查一下錯誤。


  過一會,可是就要發上去了,出於做編輯的習慣,她不能忍受自己的稿子裏有錯字病句之類的東西存在。


  也做了幾年編輯了,美木子當然明白很多寫文章的技巧,例如開篇要吸引人,這是留下讀者的要素。


  所以,她開頭拋出的就是猛料。


  那個搖滾小明星,還算有點名氣的,基本上大部分人無論有沒有聽過他的歌,但這個名字還是熟悉的。


  美木子就從她眾多的“回憶”中,先把這個挑了出來,放在開頭。


  至於寫了人家的真實姓名,會不會對別人造成什麽影響,美木子壓根不在乎。


  她就不信了,對方還敢否認?


  實打實發生過的事情,她又不是在胡編亂造。


  如果對方真和她撕逼起來,那美木子求之不得,因為剛好可以借那個機會,把自己的臉譜炒作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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