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4節:殷亦桀的冤枉與大手筆解釋8
呵,我該說什麼,說「我餓不死」,還是說「不用了」,又或是「不用你管」?
還是,默不作聲,從他身邊繞過去,繼續走人?
我覺得我的話說的夠清楚了呀,這麼言情做什麼呢?
笑,我說:「我有決定自己嘴和腿的權利,謝謝你的好意。我心領了。」
這幾天別的沒學會,虛偽奉承的話聽了不少也學了不少,當然也有不少套話,就不細說了。[
側身,我準備出去。
這裡是人家玉壺冰的地方,似乎不大適合我們吵架吧?
當然,我們也不能算吵架,人家不過是屋裡升起紅旗,又來維持屋外的彩旗而已。
我呢,是執著的不肯在屋外飄,所以就只好走嘍。
我原本是他們之間的橋接,但人家紅旗都有了,我這個橋接也廢了,不走還得等人家來請?
告訴我說:「啊,對不起,妝小姐,這幾天招待不周,能否請您去賓館暫住,我們和酒店有協議專門代為接待,比這裡周全多了。失禮之處還請見諒。」
你聽著像嗎?
殷亦桀後退半步,擋住我的路,抿了下嘴,話說的很軟:
「行使權力也要先吃飯吧,別使忄生子了,吃完飯早些歇著。
聽說最近很累,我回來了,你就多歇會兒吧。」
我使忄生子?好啊,我來使一個!
「你明媒正娶婚都結了,還和我好,是不是覺得我以前包養的名聲沒坐實啊?
還是覺得龍生龍鳳生鳳,我媽生的女兒就得和她一樣,給人做小做二房,不高興了丟過牆?
我說的夠清楚了,你結你的婚,我什麼都不要你,不訛你。
我們路不同,各走各的,有問題嗎?還是聽不懂?
你放心,布萊恩不會去砍你,我不會影響你一點兒,行了嗎?
哈!你悄不吭聲結婚去了,還得我給你作保證,可笑不可笑?!」
世上還有比我更乾脆的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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