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0節:審訊2
警察叔叔打了下自己的臉,說:
「中午,加晚飯,你慢點兒吃。有幾件事想問你一下。」
我挑挑眉,這人態度不錯>
點頭,繼續吃
豎起耳朵,聽。[
警察叔叔也不麻煩,替我插好可樂,推到我跟前,說:
「你和玉氏什麼關係?還有,驗屍報告表明,傷口和凶那二把刀子不符。有一個傷口,那個一刀斃命的,那道傷口又薄又利又深,絕非普通的刀子能做到。這個問題,還希望你能解釋一下。或者說,那不是刀子?」
我低著頭繼續吃飯,眼角微不可查的瞟到戒指上,當然清楚。
吃了塊紅燒肉,味道不錯,好久沒吃到這麼香的肉了,很解饞。
抬起頭,我說:
「那你覺得是什麼?」
警察叔叔搖頭,淡淡的說:
「就我見過的東西,都做不到,再薄的刀片都不行。所以我不等審訊就來問你,想一窺究竟。」
他還蠻老實的,但我保命的東西又豈能隨便泄露?搖搖頭,繼續吃飯,吃飽休息,是正理。
這間小屋子,大概十來個平方,一桌二椅,別無其他。
吃過飯我就趴桌子上打盹。
在派出所怎麼都比在外頭安全,就算警察叔叔「教訓人」,手段和程度也和外頭不能比。
所以,放心。
我大致知道,治安方面,留置盤問時限是24個小時,有領導批准的可延長至48個小時。
就算說沒事拉你去公安局問個話,就可以留這麼久,我實在沒有著急的必要。
刑事拘留是1至3天,可以延長至7天,這個不知道和我有沒有關係。
有重大嫌疑就可以刑拘,不用太多證據。
在刑拘期間內收集相關證據(不用全部)證明其有犯罪事實,可以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
然後,什麼審查預審什麼向法院起訴什麼公訴一個月兩個月,就不太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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