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莫名的襲擊
一處沉浸在黑暗中,隻有入口處才勉強被旁邊的商店燈光照亮的小巷外。
“你當時就是在這裏看到那個疑似縱火犯的是嗎?”佐藤警官看著麵前的小巷,在警察手冊上寫寫畫畫著。“在這裏看到看到有個怪人從裏麵走出來?”
“是啊,”步美點了點頭。“當時我本來在這裏的扭蛋機器這裏買扭蛋,然後那個叔叔就那樣說著奇怪的話,走出來了。”
“好吧,從這個樣子來看,確實可以認為你看到的那個人就是縱火者了,至少根據地圖提供的路徑來看,這裏應該是可以直接通向縱火地點的,而且也是前往那裏的最快捷路徑。”
就在他們討論這些的時候,佐藤警官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電話來自高木警官。
“高木,你找我有什麽事嗎?”佐藤警官這樣問著,挑了挑眉毛。“縱火犯已經被找到了嗎?”
“不是,”高木警官走在夜色下的人行道上,這樣說著。“雖然縱火犯還沒有找到,但……我想問幾個問題,關於當年你父親,佐藤正義警視正和愁思郎案件的一係列細節。”
“你問這個幹什麽……”佐藤警官皺眉,卻又隨後舒緩開。“算了,你想問什麽,我盡量告訴你。”
“你父親有沒有什麽關係很好的,而且從事某些……類似於棒球,半球,網球,高爾夫球之類的打擊運動?”高木警官提出了這個讓佐藤警官第一時間有些愣的問題。
“我想,應該是有的吧?”想了想之後,佐藤警官點了點頭。“別的不說,我父親還是有一群打棒球的好友的,但你問這個幹什麽,難道說你覺得縱火案和這件事情有關?”
“是啊,”高木警官印證了佐藤警官的想法。“你想想看,無論那些已知線索對我們來說有多晦澀,但事實上,佐藤正義警視正最終很輕鬆的通過那少的可憐的幾條證據順利找到了凶手,這說明要不然就是他具有乎常人的推理能力,要不然就是他掌握某些我們不掌握的信息——你別急,我並不是說他可能隱藏了什麽證據,我隻是覺得,他是不是有可能憑借某些信息,知道了犯人是誰?如果說有什麽人是他能找到,而其他人找不到的懷疑對象的話,我想有一類人應該是無法回避的——那就是他的好朋友。對於其他警察來說,這些人隻要沒有被納入懷疑對象,那麽就很難想到,但對於他來說,想到自己的好朋友們的特點應該是再容易不過的一件事了,而且想要印證這一點也格外的容易。”
“所以,你懷疑凶手可能在和我父親一起打棒球的那些人當中?”佐藤警官立刻意識到了高木警官說的很有道理。“這個範圍可就立刻被縮小很多了——可是,又要怎麽繼續弄?就算這樣,據我所知也至少還有四個人都符合這個條件……”
“你還記得,我們之前看到的那個寫在你父親手冊上的‘カンオ’嗎?本來我是不可能想到這個是什麽東西的,但就在剛才,也可能是因為今天正好是我的幸運日,所以我鴻運當頭的關係——啊!”
就在高木警官說到這裏的時候,佐藤警官突然聽到了來自電話另一頭的慘叫聲。“高木?高木,回答我?”
原本在旁邊等待著高木警官的答案的千羽等人臉色也變了,而千羽立刻駭入了通訊網絡,開始監控整起通話的相關數據。地點是……品川車站附近,而通話的另一邊幾乎沒有聽到任何有意義的消息……除了一聲硬物碰撞地麵的聲音。
什麽東西倒在地上了嗎?比如……這是高木警官倒在地上的聲音?
就在千羽還在試圖挖掘信息的時候,電話突然被掛斷了——既然高木警官顯然不會做這件事情……那還能是什麽人關閉了電話呢?
“他怎麽回事,”佐藤警官皺眉,隨後又重新撥打了過去,卻現電話已經關機。“關機了?”
“我感覺像是惡意的行為,他是不是被人襲擊了?”千羽沉著臉說道。“如果有必要的話,我想為我們可以讓附近的警官也去品川那邊找找看。”
“先和白鳥說一聲,”佐藤警官立刻做出了決斷。“他應該是離高木警官最近的,他找起來應該也最方便。”
“什麽,高木?”白鳥警官喝了一口水以解決因為過於倉促地咽下麵包,導致噎住的問題,這才連忙回答道。“不知道,我們差不多半個小時之前就因為吃飯而互相分開了,現在我也不知道他在哪裏。”
“好吧,”佐藤警官歎了一口氣,隨後又下令道——雖然這看起來有些奇怪,因為佐藤美和子的警銜其實要比白鳥警官要低,但事實上兩人都清楚佐藤警官出的命令白鳥警官是絕對不會有異議的。“聽我說,高木警官好像在和我打電話的之後被別人襲擊了,然後現在我打電話過去顯示的是關機。所以我希望你能幫忙找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麽線索。”
在叮囑完了白鳥警官之後,佐藤警官掛斷了電話。
“一般來講,有人會襲擊正在一邊打電話一邊走路的人嗎?”千羽突然在這時候對佐藤警官說道。“如果我是那個襲擊他的人,我可能……隻會因為一個原因而襲擊正在打電話,看起來人畜無害的人——那就是我想要打斷他說的話。而如果考慮到他正在向你透露十八年前的那起案件的凶手是誰,或許襲擊他的人是……”
“那應該不太可能吧?”佐藤警官立刻否決了這個想法。“你應該還記得我說過,這個案件是十八年以前的,而追訴期是十五年,就算我們現在找到了凶手,也來不及提起訴訟了。”
“道理是這樣,但問題是還有別的可能性嗎?”千羽反問。“哪怕是縱火犯,也不可能在看到一個在路上打電話和別人說這事情,而且似乎也沒有現他的行蹤的狀況下去選擇主動襲擊對方。我現在就能想到一種過15年追訴期這個限製的情況,比如說如果在上一期案件的一定年限之內,又犯下了新的罪行的,應該可以從新罪行重新開始計算追訴期限吧?比如那些連環犯案,如果沒有這樣的製度的話,應該都是無法追溯最開始的那些案件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