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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目暮的講述,千羽的推斷

  “嗯?你是誰?”疑惑的聲音從正專注於思考的千羽背後傳來。


  “嗯?”千羽困惑地轉頭,隻見橙色衣服的胖警官走了進來。“我記得,您是。。。目暮警官吧?”


  “啊,你是柯南他們帶來的朋友吧?我記得你是叫做。。。橘千羽?”


  “是的。”千羽點頭。“請問,那我繼續閱讀卷宗了?”


  “其實呢,我覺得這段時間的連環綁架案並不是初案,”目暮走到旁邊,取下另外一份卷宗。“你看一下這份卷宗,注意不要——啊,你戴手套了啊,當我沒說。”


  “讀卷宗之前就帶上了,全新的塑膠手套,”千羽動了動手指。“絕對不會汙損卷宗。”


  說完,千羽將最近的綁架案的卷宗合上,筆記本放到一邊,打開了目暮警官遞過來的卷宗。


  1993年12月10日,三名綁匪在策劃了一場銀行搶案之後,被警察包圍在銀行中。警察許諾為他們準備一輛車,放他們帶著一名人質離開,條件是他們不能傷害或者挾持其他人質。


  警察選擇食言,並在車子的座位下麵安裝了四份微型炸藥,炸藥威力被控製在隻能炸死座位正上方的人的劑量,打算在劫匪逃離之後根據他們在車子上的位置引爆劫匪座位下方的炸藥,救回人質。


  不幸的是,最終炸藥隻炸死了一名劫匪——三名劫匪都穿了全套的防彈衣褲,如果不是有一名劫匪可能是因為坐姿不太對的原因,導致炸彈炸進了防彈衣的死角,可能連這一名劫匪都炸不死。


  1993年12月11日清晨,盛放著人質的碎肉末的包裹在警視廳門前被發現,上麵附著一封信。


  “嗯?”千羽一目十行地掃到一半,突然被一行刺眼的文字吸引住了目光。


  “家屬盡管信賴警察吧,反正他們隻是一堆銅鏽而已!”pper有兩層意思,一層是銅,另一層是俚語,指條子)


  “這。。。”千羽皺了皺眉頭,隨即合上這份卷宗,重新打開這幾天的卷宗。


  “你們盡管報警吧,反正他們隻是一堆銅鏽而已!”


  “你們想報警就報警吧,反正警察隻是一堆銅鏽而已!”


  “報警什麽的隨你們便,反正警察隻是一堆銅鏽而已!”


  這三句話都是直接記錄在卷宗當中的,是當時已經報警了的家屬身邊的警察用錄音器錄下來的,真實性100%。


  “所以,警部先生,您懷疑這是這一切的開端是嗎?”千羽明悟,對目暮問道。


  “嗯,畢竟幾個月前的那封信是絕密的,一般人根本無從得知。哦對了,我們這邊應該是在十點關閉卷宗室,快點離開吧。”


  “能再給我一些時間嗎?”千羽看了一眼表,發現現在已經是九點半了,連忙請求道。“人命實在是關天啊!”


  “。。。”目暮思索片刻,向一邊的卷宗室管理員走去。“佐夫,你今天最晚能幾點走?哦,十點半啊,那你準時走吧,到時候我來接班,鑰匙到時候也一並給我吧。明天開門怎麽辦?沒關係,我到時候六點到這裏開門就是了。”


  看到目暮應該是默許了自己的行為之後,千羽重新開始按照原有的思路進行推斷。


  人選,時間,綁架過程都已經羅列完畢,現在用目暮警官提供的新線索也搞不出新東西。那麽,本身就是應該被考慮到的、也是被綁匪種種非主流行為所導向的一個考慮方麵就是——地點了!


  “警官,有地圖嗎?”千羽抬起頭,對卷宗室管理員問道。“米花鎮及周邊地區的,尤其是要包括米花鎮北部邊界的!”


  “那邊的架子上,紙質米花鎮地圖。”管理員指了指旁邊的架子,上麵放著幾張看起來有很多人翻閱過的地圖。


  如果想要用案件相關地點來傳達綁匪的信息的話,根據綁匪打算隻利用在電話中告知家屬的地點來表達信息或者打算利用警方能夠知道的地點來表達信息這兩種可能性綜合考慮的話。


  1.每一件事件的綁架地點-贖金交放地點-拋屍地點三點連接。


  2.所有事件按照時間順序,將綁架地點-贖金交放地點-拋屍地點連接起來。


  3.將所有事件的綁架地點連接起來,贖金交放地點連接起來,拋屍地點連接起來。


  4.每一件事件的贖金交放地點-拋屍地點兩點連接

  5.所有事件按照時間順序將贖金交放地點-拋屍地點連接起來

  6.將所有事件的贖金交放地點連接起來,拋屍地點連接起來

  僅僅是研究了一下第一種可能性,就已經出了成果。


  第一件案子的連線是個大於號,第二件案子的連線是個小於號,第三個案子的連線是一條直線。更有趣的是,三條連線居然就像是在稿紙上寫下的那樣,在同一條直線上!而且,大於號和小於號的轉折點居然是相連的!(也就是說,三個連線是這樣的:XI)


  這顯然是劫匪要留下的訊息,但問題是,這個訊息是什麽意思?

  “那個被炸死的劫匪的名字是。。。”千羽再次翻開老卷宗,充滿了希冀的眼神再次充滿無奈。“平田秀武。。。和xi無關。。。”


  “xi,xi,shi-ne(去死)?”千羽試著拚寫著xi後續有可能的發音。“可是要發ne的音的話,那個尾音是沒法用三點連線做出來的啊。。。無論是nI或者ne都不行。”


  “哎?”卷宗室門口傳來聲音。“佐夫,這是?”


  “目暮警部特批進來的,讓他翻閱連續綁架案的卷宗的。”


  “這樣嗎?那我剛做出來的驗屍報告也給他看嗎?”這位顯然是法醫的人拿著報告,走到千羽麵前問道。


  “給我看看吧,或許有用。”千羽說完,從法醫手中接過驗屍報告。


  當千羽讀到死亡時間那一欄的時候,瞳孔驟然收縮。


  第三名受害者的發現時間是早上5點53分,地點是三丁目的一處垃圾放置點。驗屍時間是6點18分,而驗屍的結果非常微妙。屍塊嚴格按照人體順序擺放,屍塊溫度接近正常體溫,較為完整的左大腿完全沒有僵硬現象,大量證據表明,第三名受害者的受害時間就在5點40到5點53之間。


  第三名受害者的卷宗被重新打開,翻到證言部分。


  就住在拋屍地點旁邊的兩名五點三十以前就處於清醒狀態的居民表示,他們沒有聽到任何引擎的聲音。


  那麽,屍塊是怎麽帶到這裏來的?


  摩托車和汽車都是引擎驅動,肯定會被聽到。


  自行車的話,如果想要搬運將近20千克的屍體,肯定要用袋子。但那樣的話,屍塊的順序就會徹底混亂,重新擺放這些屍塊難道是短短十五分鍾能做完的?更重要的是,凶手居然在拚接屍體的時候,連一個肢體也沒有弄錯!哪怕是連幾乎一模一樣的大腿,小腿之類的部分也是完全拚接正確!法醫之所以在晚上才遞交驗屍報告,就是為了檢查是否真的連一處左右顛倒的拚接失誤都沒有出現。


  在15分鍾之內,在拋屍地點那樣根本不可能有精密檢查儀器的地方,怎麽可能完成這樣的重組?

  第一種可能,凶手並沒有將屍體放進包裹裏,而是直接將屍體原封不動地帶過來,比如放在平板上。


  如果是直接將屍體在綁匪的住所直接碎屍,然後放在平板上,小心地運送過來的話,也肯定需要將屍塊從平板上放下來,再依次組合好,也同要需要大量的時間。相對於第二種可能性來說,費力不討好。


  第二種可能,凶手是將女童帶到拋屍現場,現場碎屍!

  千羽繼續將法醫送過來的驗屍報告看完,對第二種情況更加篤信。


  原因一,肌肉組織中提取出了大劑量的鎮靜藥物和安眠藥,這顯然是防止女童反抗,如果是在自家住所就已經殺害,完全不需要做這種事。(防止出聲的話一塊破布足矣,隻有需要帶活著的女童出門的時候才需要防止她反抗)


  原因二,三丁目的這個垃圾放置點距離三丁目的兩個出口都有1000米以上,對於5點40死亡的女童來說,僅憑人力根本不可能跨越1000米,然後將屍體慢條斯理地放置完整。哪怕是用幹冰做墊板,讓幹冰在室溫下自然升華然後消失,5點53也不可能升華幹淨,而且這麽大的幹冰也絕非個人力量能夠輕易搬來的。(能盛放女童的幹冰固體板有重量大約在45千克左右)


  那麽,現在千羽的當務之急就很明顯了,在綁匪將步美帶到殺人拋屍的地方之前,截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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