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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已經很久沒人這樣叫過她

  “知道你眼光挑,我幫你弄了點你可能喜歡的東西。”嚴朝宗背過身去試皮帶,臉上的笑就沒停過。


  “啥?”


  “等會兒你就知道了。”


  “哦。”宋恩禮見他試過皮帶又收回袋子裏,不免好奇,“大叔你幹啥不用?不喜歡嗎?”


  “不是,你想第一個用心給我送禮物的人,每一件我都想留著作紀念。”


  宋恩禮聽著莫名心酸。


  身處高位,身邊少不得巴結的人,送禮的肯定少不了,可的確也是,都是利益往來,又有哪個是真心的。


  再說嚴朝宗,她還真沒聽他說起過他的家人親人,從來都是孤零零一個人,他的生活看上去過分簡單,小院裏更沒有任何這些人留下的痕跡。


  宋恩禮在想,他會不會也跟她一樣,在這個世界上孑然一身。


  隻是她比他幸運,她現在有蕭和平,有王秀英,有蕭家王家的親人。


  “以後我會一直給你買,所以不要留著做紀念。”宋恩禮拿走他手上的牛皮紙袋子,把皮帶重新拆出來,“給,係上它,以後缺啥給我說,我送你。”


  嚴朝宗笑她,“就你那二三十塊的工資?楊有祿給你開了多少錢,二十七還是三十二?”


  “三十二。”宋恩禮撅噘嘴,“三十二咋了,好些人還沒三十二嘞,養活我自己絕對沒問題。”


  “還得省錢給我買禮物?”


  “對,省錢給你買禮物,所以你一定要記著我的好,以後上刀山下火海就靠你了。”


  “得,活了這麽些年總算找到人生目標了,為了未來幾十年的禮物啊,我也一定得記著。”嚴朝宗係好皮帶,低頭一看。


  到底是心上人送的,就是好看。


  隻是若他知道他這心上人姑娘今天一天花了幾大千買東西,而不是茶幾上這幾十塊錢的煙酒皮帶,且大頭全是蕭和平的,不知道還能不能笑得這麽高興。


  晚上約好了同曹書記的飯局,為了表示重視,宋恩禮出發前特地洗了個澡,等她穿著浴袍從浴室出來,嚴朝宗幫她弄來的東西已經送到。


  兩名酒店服務員推著小推車進來,上麵蓋著的棉布一掀開,底下全是布匹,確切的說全是綢緞,各種各樣的顏色。


  宋恩禮數了下,正好七匹,第一百貨裏一尺絲綢最便宜的也要七八塊,貴的十幾塊都有,這麽多綢緞,少說也得好幾千塊。


  問題是嚴朝宗弄來的這批綢緞不論色澤還是工藝都比她在第一百貨裏看到的要上乘。


  可見這好東西光靠錢買不到的傳統還真是在哪個年代都改變不了。


  不過更讓宋恩禮感到諷刺的是,她跟嚴朝宗孤男寡女在這間套房同住好幾天,服務員送餐打掃衛生來來回回好幾趟,從來沒覺得任何不合適,再反觀外麵的招待所,不但入住需要介紹信男女還不能住一屋,有結婚證都不行,進去說個話都得被人當賊一樣盯著。


  儼然兩個世界。


  嚴朝宗打發了服務員出去,“這玩意兒穿出去不大現實,你可以做了在家穿,或者做被麵裏子啥的。”


  “……”這話在這個年代,應該算是暴殄天物了。


  不過宋恩禮覺得他的思想觀點在某些地方跟她有著微妙的相似之處。


  “不知道的還以為你給我置辦嫁妝呢。”她看著嚴朝宗把綢緞匹從小推車上抬下來,全包進剛才蓋在上麵的那塊棉布裏,“這麽多東西咱怎麽拿回去,弄上火車未免太張揚了吧?”


  “我來想辦法,到了你自己上小院去拿,鑰匙還留著吧?”


  “嗯,還留著的。”


  “那行。”嚴朝宗拍拍手站起來,“我去收拾下,你穿好衣裳,差不多到點了。”


  宋恩禮抬頭看了眼牆角的落地鍾。


  這都快七點了,約好的六點開席,果然是夠大的腕兒。


  嚴朝宗注意到她一直來都空蕩蕩的手腕,再次低頭看向自己腰上的皮帶,更是暖心。


  來的時候宋恩禮隻帶了一套換洗衣服,這會兒正掛在浴室裏晾著,還是濘的,下午穿的這身衣裳又在百貨公司擠出一身怪味兒。


  好在嚴朝宗並不清楚她的包袱裏到底裝了啥,她可以正大光明的從空間裏再拿一套出來。


  已經入十月,滬市溫度雖然比燕北要高,但暖和肯定是談不上。


  宋恩禮找了件新的長袖海魂衫搭配軍綠色工裝褲,受蕭和平影響,她現在也愛慘了這個顏色。


  不過站到鏡子前一照,還挺精神。


  兩人下樓,宴會廳裏的菜正好上齊全。


  曹書記和幾個中年男人早早等候在廳裏,根據他們快係到胸口皮帶,宋恩禮猜測應該全都是高級幹部。


  想來也是,要不是高級幹部今兒晚上也坐不進這屋。


  而且顯然他們跟嚴朝宗都已經十分黏熟,打招呼的時候並沒有像正常人那樣同誌同誌的稱呼,而是直接姓氏帶的職務。


  不過朋友是肯定談不上。


  除了下午才剛認識的曹書記,其他一個都不熟,宋恩禮隻能坐在嚴朝宗旁邊充當空氣,順便聽他們閑扯幾句。


  這些人都是政治精,不管討論啥話題都能把這倆敏感的字避開。


  有人要給宋恩禮敬酒,嚴朝宗馬上接過她酒杯站起來,“小朋友喝不了,我替她。”


  對方深意一笑,仰頭飲盡。


  宋恩禮卻是看著桌上那兩瓶茅台心痛如刀絞。


  喝一瓶少一瓶啊魂淡!


  “幹嘛盯著這酒,你喜歡?”嚴朝宗想起她下午買回來的一堆煙酒,又自言自語道:“撿了個酒鬼。”


  “我才不是。”宋恩禮湊到他耳邊用隻有他們倆才聽得見的聲音道:“反正以後如果有人給你送這種酒,記得收好別喝知道嗎?”


  看在他對她這麽好的份兒上,給他指點條發家致富的明路,雖然不見得他就需要。


  宋恩禮知道,嚴朝宗比她想象中還有錢,她現在甚至懷疑當初那家私房菜館就是他開的。


  總之一個背景深厚的省食品公司的書記絕對有的是發家致富的辦法。


  “記住了。”嚴朝宗又自己倒了杯酒。


  宋恩禮看著那晶瑩的酒液眼饞得厲害。


  她空間裏收了好幾十瓶五六十年代的茅台,卻連一口都還沒拆開喝過,反倒是幾十年後的拍賣會上,她反而有幸喝過幾次。


  其實仔細想想,真不知道她收這些酒到底幹啥,三年大饑荒時出產的茅台其實口感肯定不如更早年份,唯一的價值便是紀念意義和升值空間,可事實上她已經足夠有錢,不缺這點,而且這麽多也夠紀念了。


  “給點我嚐嚐。”她拿回自己的酒杯跟嚴朝宗討要,嚴朝宗不給,“明天給你買酒心巧克力吃。”


  “酒心巧克力您自己個兒留著吃吧。”宋恩禮搶走酒瓶,自己給自己滿上,咕咚一口,滿足的眯起雙眼,“就是好喝。”


  “宋同誌好酒量,我敬你一杯。”曹書記馬上站起來敬酒。


  別人可以不喝,曹書記敬酒必須喝。


  怎麽說他下午也幫了她大忙。


  宋恩禮又滿上一杯,“謝謝您了。”


  酒桌上這種事,喝了一個就得喝一圈,宋恩禮又是個性格爽快的,不好意思厚此薄彼,仗著自己酒量好,一杯一杯接著喝。


  “小禮,好了,差不多了。”嚴朝宗伸手拿走她的酒杯,宋恩禮別過臉看著他,突然間紅了眼眶。


  已經很久沒人這樣叫過她。


  就算有蕭和平,就算有了那麽多的親人,可是她心裏,還是深深的藏著思念,還是會想念她的家,她的爸爸媽媽還有爺爺,想念幾十年後一切一切。


  她原本就不屬於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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