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八章 【九曜天壇】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章
頓時,八大傳承之子,九大魔尊,全都翹首望去。
只見雲霧翻湧的鴻蒙山內部,徐徐浮現出了一個偌大的天壇,其上鐫刻著一條條神紋,散發著盡的天道威能,讓人乍看一眼,就不禁心底發顫,要納頭便拜。
鴻蒙山內部,暗月魔尊和冥r魔尊,全都瞳孔一縮,心臟提到了嗓子眼。
「糟了,鴻蒙山已經認可了喻浩,要賞賜下天壇,將其納為第十個天壇魔尊!」暗月魔尊銀牙緊咬,眸中掠過一抹不甘之se。
「千萬不能讓此子得逞,否則,r後進入盡深淵,爭奪主神格,沒有人能夠與其抗衡。」
冥r魔尊連出聲道。
「動手。」
暗月魔尊微微點頭,當即不再遲疑,全力催動鴻蒙偏峰,向著徐徐懸浮而起的天壇轟砸而去。
冥r魔尊自然也是不甘其後,連o控鴻蒙山峰,轟砸著新生的天壇,似乎要將這個剛剛孕育而成的天壇,給轟砸成漫天的殘渣碎片。
轟!轟!轟!轟!
天地之間,好似炸雷滾滾,所有的人,全都定睛望著眼前的這一幕。
「快,我們聯手。」
姬夭連出聲提醒。
頓時,一頭銀髮的洪辰魔尊和其餘的六大魔尊,也紛紛催動天壇,向著新生的天壇飈she而去。
和冥r魔尊與暗月魔尊不同的是,姬夭等人o控著天壇,奮力守護在新生的天壇前,誓死守護喻浩的魔尊之位。
「哼,自不量力。」
望著前赴後繼的七大天壇魔尊,冥r魔尊不由獰聲一笑。
轟轟轟轟轟轟轟轟轟…
剎那間,就是成千上萬次衝撞,七大天壇魔尊,均是慘呼迭迭。而喻浩,則是鋼牙緊咬,緊盯著新生的天壇。
「這就是我的本命天壇嗎?」。
感受著新生天壇和自身的強烈感應,喻浩不由喃喃出聲。
「可惡,再這樣下去,恐怕我還未能煉化本命天壇,那天壇就已經四分五裂了。」喻浩咬牙切齒。
果不其然,一盞茶的工夫間,喻浩的本命天壇,已經被冥r魔尊和暗月魔尊的鴻蒙山給轟砸得裂痕遍布,慘不忍睹。
「喻浩,快呼喚你的本命天壇。我們快要支撐不住了。」忽然,姬夭的呼喚聲,傳入了喻浩的腦海之中。
「嗯?」聞言,喻浩當即不再遲疑,全力召喚新生天壇。
轟~~
頓時,龐大的新生天壇,衝天而起,向著喻浩飛掠而來。
「本命天壇,煉化。」喻浩縱身而上,化為了一條光影,徑直飛入了天壇之中。
當喻浩的腳掌,剛一踩到天壇的時候,一股天道威能,就是湧入了體內。
「呼,好驚人的力量,這就是屬於魔尊的實力嗎?」。喻浩捏緊拳頭。
轟~~
就在喻浩興奮之際,意外發生了——只聽一聲震耳爆響,喻浩的本命天壇,就是轟然爆碎,漫天沙石翻飛。
「噗~~」喻浩身形一晃,就是從高空中跌落下來。
「喻浩。」
「喻浩——」姬夭、洪辰魔尊等人,全都睜大了瞳孔,驚呼出聲。
而山腳下的黃十三,則是慘呼一聲,雙拳攥緊。
「哈哈,終於擊碎了新生天壇。」
鴻蒙山內部的一座洞府之中,冥r魔尊和暗月魔尊,不由長吁了一口濁氣,好半晌間,方才平復下心情。
「哼,只要此子沒能成為魔尊,融合鴻蒙天道,我們就佔據主動權。等進入盡深淵之後,爭奪主神格,也有絕對的優勢。」
暗月魔尊桀桀怪笑起來。冥r魔尊也是心中歡暢。
嗖。
倏地,一條藍金se的身影,衝天而起,在漫天碎裂的天壇殘渣中,來回遊弋。
「這是我的本命天壇,絕對不能就這樣碎裂。」
喻浩鋼牙緊咬。
本命天壇一旦碎裂,喻浩想要再獲得一個新生天壇,成為魔尊,將再也沒有可能。
「嘎吱,嘎吱~~」忽然,就在喻浩惶急之際,身體之中,傳來了一聲聲刺耳的摩擦聲。
「嗯?」
「這是九曜大磨盤?」喻浩為之一驚,當即不再遲疑,伸手一招,將九曜大磨盤給召喚了出來。
頓時,衝天的火光,將整個鴻蒙山全都映襯得熠熠生輝。
碎裂的天壇殘渣,剛一接觸九曜大磨盤中的星火,就是被焚燒至盡,一縷縷鴻蒙jng元,卻是融入了九曜大磨盤之中。
「嗤,嗤啦~~」頃刻間,數之不盡的殘渣、碎石,落入了九曜大磨盤之中。
「什麼?我的九曜星火,居然能夠融合這天壇的本源能量?」
望著眼前的這一幕景象,喻浩不由驚呼出聲。
「難道,我的九曜大磨盤,能夠繼續蛻變為本命天壇?」一時間,喻浩的腦海中,思緒萬千。
「快看,那是什麼?一個大磨盤?」
「這是什麼磨盤,居然能夠熔煉天壇的本源能量?」
望著高空中的景象,姬夭魔尊、洪辰魔尊,包括在場的八個傳承之子,全都瞪大了眼睛。
「嗯?」
「那是什麼?」與此同時,冥r魔尊和暗月魔尊,也是驚呼一聲,看向了九曜大磨盤。
「快,冥r,我們聯手將這大磨盤擊碎。」
「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極為強烈。」暗月魔尊連出聲催促起來。
冥r魔尊聞言,頓時全力催動鴻蒙山峰,向著九曜大磨盤轟砸而去。
誰想,竟是為時已晚。
「叮!」
「恭喜玩家『喻浩』,九曜大磨盤順利蛻變!」
「叮!」
「恭喜玩家『喻浩』,九曜大磨盤蛻變為『九曜天壇』!」
倏地,一連串的系統提示音,傳入耳膜,讓喻浩為之一驚。
「什麼,我成功了?」
「我的九曜大磨盤,居然蛻變成了本命天壇?」喻浩又驚又喜,手舞足蹈起來。
「哈哈,太好了,如此一來,我又能夠成就魔尊之位了。」
喻浩揮舞了一下拳頭。
而冥r魔尊和暗月魔尊,則是睜大了瞳孔,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