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查抄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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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查抄洪府
「徐榮,算你老實,本督可以給你個痛快的。對了,和你一起去褚波、高翔家中,逼死他們的都有誰呀?」岳肅問出了最後一個問題,案子現在已經真相大白,剩下的也就是這麼一個問題了。
對於徐榮來說,這已經不算什麼了,當下點出這些人的名字。這些個人,都在剛剛那幫人里,一共是五個,先後隨著徐榮去褚波、高翔的府上將人逼死。
岳肅聽了之後,沒有多說什麼,只是將這五個名字記住。對於岳大人來說,你作姦犯科被抓之後,如果上來能夠老老實實供認伏法,他會針對案子的大小,予以從輕量刑。反過來,哪怕你只是小案子,如果敢在公堂之上說謊,給審案工作增加麻煩,待到案子審清之後,皆會從重處置。
讓徐榮簽字畫押,岳肅又讓徐向志畫押,徐向志也沒什麼可說的,只能畫押。他們兩個畫押,岳肅看向知府常赫,說道:「常大人,你收受賄賂,知法犯法,縱容包庇徐家,可否知罪。」
「下官知罪。」到了這個份上,常赫哪敢多說什麼。自己當初已經招認,現在更是證據確鑿。
「摘掉他的烏紗,扒掉他的官服。」
岳肅一聲令下,有護軍上前動手,將常赫的烏紗、官府全都拿下。常赫閉上眼睛,對他來說,到底會不會死,全在於岳大人的一句話了。
這三個搞定,岳肅又下令將剛剛帶下的徐家惡仆全部帶上。別人暫且不問,只找那五個隱瞞案情的,這五個小子見徐榮到招了,哪敢否認,也就老實承認,並簽字畫押。
一切審理明白,岳肅當堂宣判,徐向志、徐榮橫行鄉里、草菅人命,行賄官員,陷害朝廷命官,釀出程忠偉之冤案,並令其喪命,罪大惡極,理應凌遲處死,所有家產,一律充公。可受賄、陷害程忠偉之官員,尚未到案,暫且留其一命,待一干案犯全都到堂,審清之後,再行發落。徐府惡奴,平日仗勢欺人,橫行鄉里,雖是受人差使,也是附逆之罪,明知徐家為惡,卻不出首告發,按朝廷律例,較主犯罪減一等量刑,理應斬首。顧念其到堂之時,主動坦白,予以從輕發落,發配雲南充軍。另從犯姜武等五人,隱瞞案情,仍照朝廷律例,處以斬刑,當即執行。湖州知府常赫,貪贓受賄,執法犯法,縱容包庇徐家,且為案犯通風報信,致使重要案犯褚波、高翔被殺掉滅口,按朝廷律例,判處斬刑,當堂執行,所有家產,全部充公,家中男丁充軍,女眷發教坊司。
聽了岳肅的判決,徐向志第一個大叫起來,「大人,您不是說我招出徐榮藏在何處,便能從輕發落嗎?為什麼還要抄我家產,取我性命?」
姜武五個當初隱瞞案情的小子也叫了起來,「大人了,我們也是主動招供的,為什麼別人就能活命,我們就要斬首。去逼死褚波、高翔的是徐榮,我們只是跟著去,在他們兩家,我們什麼也沒做呀。」
「徐榮,你的罪行,已足夠滿門抄斬,本督單取你一人性命,保全你的家眷,甚至沒有發她們去教坊司,已經是法外施恩。還有你們五個,當時讓你們主動坦白,你們卻隱瞞不說,這便是欺瞞本督的下場,下輩子投胎,記住了,本督是不容他人欺騙的來人啊,狗頭鍘伺候」
命令下達,鐵虯領著護軍將狗頭鍘抬上。還不等有人去拽常赫,這位常大人就嚇得暈了過去。也是,在岳肅府上被折磨了三天三夜,連眼都沒法合一下,現在一聽說要掉腦袋,脆弱的心靈,再也經受不住,哪裡不昏倒。不過他不知道,其實最早,岳大人沒打算殺他,只要在一開始盤問的時候,他能老老實實的招認,最多也就是個充軍,搞不好還能罪減一等,來個流放,抄家是肯定的,但家裡的人不會沾包。可現在,岳肅是從重處罰。只是那狗頭鍘並非給常大人準備的。
鐵虯負責掌刑,姜武五人先被狗頭鍘砍了,至於常赫,和其他人一起全部收監,該充軍的充軍,隨後岳肅發下行文給湖州同知,幫忙抄沒徐榮與常赫的家產,當然殷柱和厲浩然是各帶五十人全程監視的。而且,張貼告示,曉諭百姓也是少不了。
岳大人退堂之後,又要將事情的始末,寫成奏摺,上奏朝廷,請朝廷將涉案官員,擒拿之後,送抵湖州,交到總督行轅,進行對質。
他的奏摺到了北京,自然要引起軒然大*,這倒不是說案子牽連過大,因為天下的官員都知道,岳大人時常會做出一些驚天動地的事,翻出一個冤案,處理一個退了休的巡撫,一個退了休的按察使和一個剛剛升到知府的官員,算不得什麼。可關鍵是在於,這個案子發生的時間有些不太妥當,因為國舅爺的案子,你還沒給出一個交待呢。
張嫣看了岳肅的奏摺,那是氣惱不已,自己催辦的聖旨,都已發下去了,你不趕緊給我一個交待,搞那些亂七八糟做什麼。可發了一陣脾氣之後,該做什麼還得做什麼,岳大人的奏摺也得批示,都是正事,也不能不給個回復。張嫣只好下旨,命令錦衣衛去將涉案官員批捕,送往浙江。不過這是后話,暫且不表。
再說岳大人這邊,他的奏摺剛送出去,朝廷的旨意也就到了,岳肅焚香接旨,待旨意到手,又和前來宣旨的太監客氣兩句,表示自己一定儘快破案。然後,又依照旨意上的意思,讓那太監將國舅爺的屍體帶走,南方天氣熱,現在張中信的屍體都臭了。
將傳旨太監打發走,岳肅還是沒有馬上徹查張中信的案子,反倒是審起那些被抓來的商人、富戶。
審理他們很是簡單,非是行賄。岳大人搞掉了徐家,開堂審理之時,昨天堂上的血都沒擦,七具屍體,還扔在那裡。看到這個架勢,上堂的富戶,腿都發軟,都不用找常赫對質,一個個都就全認了。有那膽小的,甚至連自己當初做的那些見不得光的事,也一五一十交待個明白。
岳肅讓他們簽字畫押,行賄朝廷命官,量刑方面,有許多不同之處。比如說,把錢送去了,人家沒收,這可以打一頓板子,當作警告。另一種是,錢送去了,當官的也收了,彼此心照不宣,以後該照顧照顧,當時一直沒求你做什麼太出格的事。這一種人,罪名能小點,當時要取決於送了多少銀子,按照大明的律例,行賄、受賄同樣判刑,只是行賄要較受賄減等量刑。第三種就是徐向志這種,給人送錢,包庇自己橫行忌,經常犯點案子。那就沒二話說了,最輕都得殺頭。
這裡的商人,像徐向志的不多,也就三五個,不過也沒有像徐老爺那樣,干出驚天動地案子的。可岳大人也不知是吃什麼嗆葯了,直接下令抄家。一聽這個發落,這幾位老兄都哭了,令他們哭的還在後面,岳肅還把他們給發配了。
洪森的家,是屬於那種逢年過節孝敬,卻從來沒有求過常赫做事,甚至他們家平時,也是低調的很,一貫沒惹出什麼麻煩。對於這種行賄,可以和保護費相提並論,也就是說,我按時給你送銀子,你別來找我麻煩就行。
這等事情,可以說不算什麼,作為一個天下數一數二大財主,隨便賞地方官兩個銀子,彼此不傷和氣,換誰也說不出什麼來。哪怕他給地方官孝敬最少,地方官也不敢去招惹他。即便不給,誰也不敢把洪家如何。
對於洪家的低調,和行賄的銀子,正常來說,就是睜眼閉眼的事。當時岳大人卻做出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判決——抄家。
在他宣判的那一刻,洪森的兒子洪麟可傻了眼,他大聲說道:「大人,這可使不得呀……我們家一沒作奸犯二,二沒勾結官府做什麼惡事,您為什麼要抄我們的家。再者說,我父親已經過世,行賄的是他,又不是我。」
「你說沒有勾結官府做什麼惡事,那你們家為何要給常赫送銀子呀?所謂禮下於人,必有所求。再者說,太祖當年訂下鐵律,反受賄白銀六十兩,便是抄家殺頭的罪過,你們家逢年過節就給常赫行賄五百兩銀子,夠他死多少回了。行賄較受賄減等量刑,也夠你父親充軍,抄沒你洪家家產的了。你父親死了,家產不是還在嗎?抄他的家產,有什麼不對?」岳肅大聲說道。
「大人……這五百兩銀子……也不是什麼大數呀……」洪麟終究只有十六歲,讓他和岳肅玩辯論,哪裡是對手,當時就不知該怎麼說了。
「五百兩不是大數,那多少兩才是大數呀?這還真應了那句話,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啊。將他拉下去,仍舊關押……」說到此,岳肅轉頭看向金蟬,吩咐道:「金蟬,點一百護軍,再令一道行文,去同知衙門,找他配合,抄了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