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第46章 統治精英與「隱形寡頭」(5)
除了財富,洛克菲勒家族還通過廣泛的通婚與美國最具權勢的各大家族建立了更加緊密的戰略同盟關係,從而使其社會影響力得到進一步擴張。據不完全統計,洛氏家族與美國最富有的60個家族中的一半有「親上加親」的聯姻關係。其中,最主要的包括斯蒂爾曼(Stillman)、道奇(Dodge)、麥克艾賓(McAlpin)、麥克克米科(McCormick)、卡耐基(Carnegie)和奧里奇(Aldrich)等。
槓桿效應與財富控制
1974年《財富》雜誌公布的最大公共持有公司中,埃克森取代通用汽車,成為排行第一的最大工業公司。洛氏持有價值3.24億美元的石油股票,大致代表著在最大的4個石油公司中每家佔有2%股權。1966年的派特曼國會調查案中披露的信息顯示,9個洛氏家族基金會共持有約3%標準石油系下公司股權。這樣算下來,洛克菲勒家族實際掌握著四大石油公司中約為5%的有效股權。加上其系下的信託、銀行、保險公司和大學基金機構所持有的大量石油公司股份,洛氏家族對美國石油工業擁有直接和絕對的控制能力。
在銀行業,洛氏家族控制的銀行包括:第一國民銀行(First Nation City Bank)和大通曼哈頓銀行。大通曼哈頓銀行是世界第三大銀行機構,這個第三是以規模而論,它實際上是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銀行。大通曼哈頓銀行是大通銀行和著名的猶太金融家族控制的曼哈頓銀行的合併。這一合併給合作雙方都帶來巨大的商業成功和利益。後來,這一銀行又合併為今天的摩根大通。
這並不是其資產的全部。
《紐約時報》的報道認為,大通曼哈頓銀行的大量商業運作是通過其海外機構進行的,沒有披露在公布的報表上。
1975年的《時代》雜誌披露,大通曼哈頓銀行有28個海外分支機構,在全球範圍有5萬多家附屬銀行。假設一家分支銀行的資產價值為1000萬美元,那麼大通曼哈頓銀行有著對高達5000億美元潛在財產的支配能力。如此規模的影響力和支配力,可以頃刻間造成全球貨幣、外匯、黃金市場的巨幅震蕩,然後趁勢在震蕩中製造恐慌情勢,從中漁利,這是典型的剪羊毛行動。
尼爾森在參選副總統的聽證會上聲明:我自己不擁有大通曼哈頓銀行的任何股份。
此聲明從技術角度講無懈可擊,他個人的名字下確實沒有一股大通曼哈頓銀行的股份。但洛氏家族持有62.3萬股(相當於2.54%)大通曼哈頓銀行的股份,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持有14.8萬股,洛克菲勒大學持有8.1萬股,洛克菲勒家族和相關機構在大通曼哈頓銀行共擁有相當於4%有控制力的股權。
1974年大通年報披露總資產額為42億美元,洛氏家族年度凈收入為1.7億美元。
富豪家族對企業的控制力和所有權是被仔細保護的秘密,在被要求披露相關信息時,他們會交出一些金融代持機構(Street Names)的名字輕鬆過關。金融代持機構的持有信息實際非常模糊,與真實情況大相徑庭,更有些代持機構根本是虛構的,所謂的託管人信息完全不能反映真正持有人和受益人的身份。
除了大通曼哈頓銀行,洛氏財團還控制著紐約最大的銀行——國家城市銀行(National City Bank)。這家銀行的主席斯蒂爾格曼是威廉姆·洛克菲勒的生意夥伴,也是標準石油信託公司的管理人之一。他的兩個女兒分別嫁給威廉姆·洛克菲勒的兩個兒子。斯蒂爾格曼同時跟家財萬貫的卡耐基家族聯姻。這樣的「親上加親」關係令洛克菲勒家族的勢力更加龐大。
洛氏財團控制的第三家銀行——漢華銀行(Chemical Bank),主要控制人是哈肯尼斯家族。愛德華·哈肯尼斯是老洛克菲勒長期保持緊密商業關係的合作夥伴,也是標準石油信託公司的管理人之一。1939年,愛德華·哈肯尼斯僅排在老洛克菲勒後面,是標準石油公司的第二大股東。
在銀行體系以外,洛氏財團還通過保險公司體系進一步放大對企業的實際控制力。眾所周知,商業銀行是對企業發放短期信貸的主要渠道,保險公司則提供長期信貸。通過并行掌握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等於用兩條線把企業的資本命脈全攥在手裡。
因此,洛氏財團對企業的總控制力大幅提高。
洛氏財團與美國三大保險公司:大都會保險、大都會人壽保險和紐約人壽保險均形成董事成員互鎖關係。據估算,洛氏財團控制著全美最大50家商業銀行25%的資產和最大50家保險公司30%的資產。
通過高倍槓桿作用,洛氏財團對社會經濟和財富的控制力在無形無影中被空前放大了。
根據1974年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的報告,洛氏財團對大批公共上市公司持有5%的控制權。實際上通過其他金融機構,如銀行和保險公司,洛氏財團對這些公司的控制力,以5%直接股權加2%其他股權再加管理層占股的形式,已被大大強化。這類公司包括:埃克森美孚石油、加利福尼亞標準石油、印第安納標準石油等等。
除了三大銀行和三大保險公司,洛氏財團還通過控制銀行的信託部門來實現對企業的深度控制。銀行信託部門對股票的擁有權和投票權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眾多大投資者將股票託管到銀行的信託部,同時將相應的投票權也一併委託,等於委託銀行的信託部代表自己行使對企業的決策權。
有一個流行的說法:任何公司對銀行的信託部門都是畏懼的。巨大和關鍵性的決策權很大程度上掌握在銀行信託部門手裡。1967年,洛氏財團擁有350億銀行信託資產,佔全美信託資產的14%。
通過上述直接和非直接持股,洛氏財團對各行業各企業取得了強有力和高效的控制權。
大通信託投資管理公司是美國21家最主要公司的單一最大持股人。這些直接處於洛氏財團控制之下的公司包括:美聯航、西北航空、長島電力、國家鋼鐵、美國國家航空,以及其他16家主要公司。
通過高倍放大的控制權而納入洛氏財團王國版圖的公司包括:IBM、AT&;T、中央鐵路公司、Delta航空公司、摩托羅拉、Safeway、惠普等。
通過銀行信貸的影響力施加控制和各大公司董事席位互鎖達到掌控的公司包括:杜邦、殼牌等。
將各條線索上的信息匯總,我們驚異地發現:洛氏財團實際上控制著全美最大100家工業公司中的37家,最大20家交通運輸公司中的9家,最大電力、供水、燃氣公司的全部,最大4家保險公司中的3家,以及無數家中小型投資、貸款、零售企業。
如此巨大和超乎想象的經濟控制力必然能產生出相應的政治影響力。超級富豪財團和政府之間已經很難分清是誰在主導著決策權,雙方已深刻地相互滲透融合為一個整體。
《華盛頓郵報》撰文指出,一旦尼爾森當選副總統,他幾乎在處理每一項公共經濟決議問題時,都會碰到與洛氏財團關聯的利益,從而形成明顯的利益衝突。
另外,各主要基金會之間也進行著管理層互鎖和相互控制,著名大基金會如洛克菲勒基金會、福特基金會和卡耐基基金會都是如此。卡耐基基金會是洛克菲勒基金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運作人都是洛克菲勒基金會所控制的美國外交關係協會成員,財務管理委員會的6個主要會員中的兩位是洛克菲勒財團金融機構的董事。福特基金會在1953年至1965年的總裁是曼哈頓銀行的董事長,他的繼任者也是曼哈頓銀行董事,並曾任世界銀行行長。福特基金會的多位掌門人和運作人都是美國外交關係協會成員。
國會的調查
洛克菲勒家族如此強大的財富控制力和政治影響力,當然很早就引起了美國國會的注意。
1950年,眾議員派特曼發起了一場針對基金會資產的調查案,旨在調查基金會是否在利用各種資產組合變相操縱市場。這項調查案得出的結論部分這樣寫道:「我們整個國家的經濟生活已和大量基金會的商業行為交織在一起。除非立即採取相應行動,否則美國生活的每一方面都會處於基金會的控制之下。」
此項報告提交后如泥牛入海,毫無下文,也沒有任何實際行動被採用,最後無疾而終。
1952年,愛德華·考克斯議員(Eugene E.Cox)領導了美國國會第二次對免稅基金會的調查,試圖徹底搞清此類基金會是否利用其資源達到有違美國國家利益和傳統的目的。自調查發起之日,洛氏財團就利用其長期盤踞的民主黨當權派勢力,對調查千方百計地進行阻撓。先是「惜時如金」,對這一項需要幾年時間完成的龐大調查案只批准了6個月的時間,接著就屢次拖延資金到位,設置重重障礙,利用調查程序細節討論反覆拖延時間。
考克斯議員在重重挫折和困難中舉步維艱堅持數月後,終於熬不過對手的層層阻礙,在調查過程中,積勞成疾,最後一命嗚呼。
此後,眾議員里斯(Carroll Reece)第三次提起調查案,意圖進一步推進並長期持續調查。此舉立刻激起洛氏財團激烈反擊。誰都清楚,如果調查案結論將基金會運作本質曝光出來,基金會制度將會受到強烈質疑和反對,極有可能被終止。
與洛氏有密切關係的《華盛頓郵報》立即跳出來,以少有的嚴厲口吻指責此調查案是徹底愚蠢、無用、浪費公眾資源的行為。
各大主流媒體皆不甘落後,群起攻之,眾口一詞抨擊里斯和此調查案,冠以「陰謀論」標籤,竭盡能事進行污衊、攻擊和嘲諷,把里斯描繪成「麥卡錫主義者」。
調查幾乎是在被全面封殺的狀態下進行著。
隨著調查極其艱難地進行,里斯發現,在5名調查委員會成員中,除了他本人,另外4位全是洛氏的代理人。在這幾位成員中,眾議員韋恩·海斯(Wayne Hays)對調查的反對、阻撓和對抗最為激烈。海斯每周定時到華盛頓某賓館吃午飯,他在這段時間會見幾大基金會代表,密商對策。
在調查案聽證會上,海斯非常突出地表現了打斷別人的能力,在一場歷時185分鐘的聽證會上,海斯竟然264次打斷別人的發言。他還拒絕服從聽證會制度,不斷攻擊、謾罵和貶低證人證詞,不間歇地干擾,終於導致聽證會中止。
海斯還透露,白宮方面與他聯繫,商討如何終止委員會進一步調查。
里斯委員會無奈之下,只能將調查範圍一再縮小,最後集中調查最大的3家基金會。但是由於受到越來越強大的壓力和阻撓,以及時間、資金、人員等方面的種種限制,終於不了了之。
在1954年8月19日,里斯總結這項調查活動說:「基金會是僅次於聯邦政府的第二權力……或許國會應該承認,基金會在某些領域已變得更加有權力,至少比政府立法部門更有權力。」
自此,政府和國會針對基金會有組織的抵抗再也沒有出現。
基金會、精英集團與政府
壟斷資本主義的最高境界就是壓制對手、消滅競爭。為達成這一目的,與政府的合作成為必要。而在更廣泛意義上實現對工業、商業、資本、技術、人力、資源的更大控制力,則必須取得政府的協同,直至實現世界政府。
國際銀行家對政治和政府的影響主要通過發起並資助美國外交關係協會的途徑來間接實現。美國外交關係協會從成立之初直到現在始終處於洛氏財團控制之下。
美國社會每一位具有社會影響力的人士,從律師、銀行家、教授、將軍,到記者、編輯和官員,他們中凡是對美國政府政治決策,尤其是外交政策具有某種影響作用的重量級人物,幾乎無一例外都是外交關係協會招募的對象。
美國羅斯福總統以來,歷任總統中的絕大多數也都是外交關係協會成員。總統是按屆輪換的,政府官員也都是流水的兵,但是站在總統背後的金主,政府背後的家族勢力集團,三權背後的金權,始終沒有改變。
洛克菲勒家族對白宮的影響力,在1894年麥金利總統大選時就開始顯現,延續到羅斯福時代,洛氏的影響逐漸起到決定性的作用。羅斯福新政實為洛克菲勒新政。新政出台的大部分措施都直接體現出利於洛氏財團的商業利益。洛克菲勒在羅斯福身邊安排的重要代理人是哈里·霍普金斯(Harry Hopkins)。霍普金斯管理著一個社會服務機構,在十年間接受洛克菲勒基金會的資助。霍普金斯是富蘭克林·羅斯福的另一個自我,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像豪斯上校和威爾遜總統。「二戰」期間霍普金斯的實際權力僅次於羅斯福總統,在華盛頓是排名第二的最有權勢的人物。霍普金斯承認,洛氏對他幫助良多,他欠洛克菲勒很大人情。
尼爾森·洛克菲勒與羅斯福的關係淵源深遠。在任美國商務部長期間,尼爾森·洛克菲勒是羅斯福新政的重要執行人。《紐約時報》1960年5月20日的一篇文章稱,洛克菲勒是羅斯福關係非常親密的好朋友。他們在假日里一起到香格里拉,即今日的戴維營度假。
艾森豪威爾的第一任國務卿杜勒斯是洛克菲勒的表弟,第二任國務卿克里斯是美國外交關係協會成員,同時也是標準石油公司的主要管理人。艾森豪威爾的總檢察官是外交關係協會成員,同時也曾是洛克菲勒的僱員。艾森豪威爾上任后挑選了數百個聯邦法院和地方法院的法官和大律師,以及政府高級官員,這些人與艾森豪威爾政府的17個主要政府官員全部是外交關係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