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追趕班機
方塵走到那人近前,撿起一塊玉佩。這塊玉佩材質十分好,可是就是缺了四分之一。方塵不明白為什麼孟雪會對一塊缺了個口的玉佩這麼感興趣。
孟雪興奮地拿出手機給方塵看,裡面有一小塊殘缺的玉佩,孟雪將這小塊殘缺的玉佩和那塊玉佩一比對,方塵立刻明白了,這兩塊應該是一整塊玉佩。
「怎麼回事?」方塵莫名地問道。
孟雪告訴方塵,在楊一的辦公室桌下,民警們發現了這一小塊殘缺的玉佩,這塊玉佩的缺口是新的,而楊一身上並沒有這樣的玉佩,所以孟雪認為這可能就是先前的那兩個人留下的,孟雪覺得這塊玉佩很可能是個重要的線索,於是就拿著這塊玉佩去請教專家,專家對這塊玉佩很感興趣,從電腦中調出了這種玉佩雕飾的檔案,最後根據紋理,用電腦合成了三塊玉佩,其中有一塊玉佩的圖案跟這塊玉佩很相似。
方塵點了點頭,他明白了孟雪的意思。這塊玉佩既然不是楊一的,又在楊一死亡地點發現的,很有可能是那兩個兇手在現場不小心掉下來摔壞的,雖然其中過程不得而知,但是結果基本上就是這種情況。兇手在倉促間沒有來得及收拾那塊殘缺的玉佩,或者說當時緊張,壓根兒就沒有注意到。那麼這塊玉佩顯然就是個重要的線索。
方塵一把抓起那人的胸口:「這塊玉佩怎麼會在你的身上。」
「這是我們豹哥送給我們的。」那人知道打不過方塵,變得十分老實。
「那你快帶我去見你們的豹哥。」
那人遲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豹哥去哪兒了?」
方塵的手搭在了他的手臂上:「如果讓我知道你撒謊的話,你的這條胳膊就廢了。」說完,手上用力,那人疼得齜牙咧嘴。
「我,我,我真沒撒謊。昨天豹哥說他有事要離開一段,然後就交給我這個,說是做紀念。」那人慌道。
方塵之所以把手搭在他的手臂上,其實是有用意的。他是想用讀心術來讀出那人的心思。果不其然,一行行信息進入了方塵的腦中:到底說不說實話呢?不說的話,這人這麼強悍,萬一我的手臂保不住怎麼辦?可是要是說出來的話,不用說豹哥,就是太子都會把我們給滅了。兩權相害取其輕,保命要緊吧。
方塵的手上加了把勁:「你還在跟我撒謊,你怕太子把你滅了不敢說實話,可是你現在不說實話,我就要先滅了你。」
那人臉上突然變色:「你,你,你怎麼知道太子的事?」
孟雪在一旁暗笑,她以為方塵是在詐他,她哪裡會想到方塵竟然會讀心術。
方塵臉色一緊:「我知道的比你想象得多的多,我還知道豹哥殺了人,太子讓他出去躲一陣子。」
那人徹底被雷到了:「你,你怎麼什麼都知道?」
「我說過我知道的比你想象得多得多,你最好老老實實告訴我,豹哥躲到哪了?要不然,我想你永遠沒有機會再見你的豹哥了。」
一行行信息又傳入了方塵的腦袋:說了吧,好漢不吃眼前虧,這番要是不說的話,可能命就沒了,還是先保命要緊吧。反正豹哥已經逃到國外去了,應該不會知道是自己說的吧。
「昨天,豹哥已經訂了去哈里的機票,現在估計已經快到了。」
「豹哥的名字叫什麼?」
「叫魏豹。」
方塵轉頭對孟雪道:「快,查查去哈里的航班,有沒有叫魏豹的?」
孟雪一個電話,她的手下就忙開了。五分鐘后,孟雪手下的電話就來了。
「老大,已經查到了,魏豹乘坐哈里的航班本來是早上已經起飛,可是因為機場出了點事,推遲了三個小時起飛,也就是說還有半小時飛機才能起飛,如果現在趕到機場,應該來得及。」
「走,馬上去機場。」孟雪掛斷電話,拉著方塵的手急忙奔了出去。如果讓魏豹飛往哈里,那麼這個案子恐怕就真的很難結了,因此必須儘快趕在飛機起飛前,把魏豹抓回來。
兩人飛奔出餐廳,服務員還在後面追著喊:「先生,牛排,你們的牛排。」可是兩人早已沒了影了。
方塵跳上了駕駛座,對著副座上的孟雪道:「坐好了。」然後哧溜一聲,車子向後一倒,調轉了方向,然後迅速地飛馳而去。
車子一路飛奔,轉眼就上了高速路,方塵狂踩油門,時速一下子飆到到一百五十。按照這樣的速度,時間足夠了。然而當他們穿過隧道之後,傻眼了,眼前一溜的車把高速路堵了個水泄不通。
方塵下車一看,前面的一溜車根本望不到盡頭。有些人乾脆下車透透氣,甚至也有人把狗帶下來溜,堵車不堵心,實在不行,恐怕連安營紮寨都準備好了,準備死磕到底。
方塵一問才知道,原來前方出現了塌方,加上事故,路上堵得一塌糊塗。恐怕兩三個小時都通不了。
孟雪一聽到這個消息,急得跟熱鍋上的螞蟻似的。要是魏豹這小子乘飛機走了,這件案子就真的查不下去了。可是現在路堵成這個樣子,等到路通了,黃花菜都涼了。
方塵看了看前方:「看來,只有一個辦法了。」
「什麼辦法?」孟雪突然像打了興奮劑一樣,彷彿已經抓到了救命的稻草。
「跑步過去呀?」方塵答道。
孟雪一聽,不由得白了方塵一眼:「都什麼時候了,你還開玩笑?」
方塵一本正經地道:「我沒有和你開玩笑。要是擱在以前,我可能就要飛過去了,這裡不太遠,飛過去可能兩三分鐘就可以到了。」
孟雪徹徹底底地又白了方塵一眼:「你能不能正經點,你以為你是小鳥啊。」
方塵嘻嘻一笑,他知道孟雪這樣的反應也很正常。在這個都市裡,人們的能力彷彿退化了,既不能像小鳥一樣飛翔,甚至無法想象能和獵豹一樣地奔跑。時勢逼人,在那個充滿洪水猛獸的年代,為了生存,人們就要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壯,和自然界斗,和天地萬物斗,也許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更好地活下去。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在靠狩獵為生的年代里,人們必須要不斷地奔跑,甚至以超過獵豹的速度,才能打到獵物,否則他們就得餓死。長年累月下來,人們一天天在變強壯,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奇迹。而作為那個年代里傑出代表的戰神,他不僅參透了天地造化,幾乎可以說是化羽成仙。他所擁有的能力,是超乎自然界的能力,用現在的話說是神仙才能辦到的。凌空虛步,御劍而行這種上天入地的本領,自然不在話下,只是他現在雖然懂得口訣,但是內力還無法達到,強力而為之是非常危險的。
「好了,你好好獃在車裡,等我的好消息吧。」方塵突然在孟雪的臉上親了一口,然後下了車。
孟雪對於方塵這一舉動,並沒有任何反感,相反心裡倒是一甜。這讓她想起了在「君主號」游輪上,那深情的一吻。回想起那一刻,恍如昨天,只是心頭雖然甜蜜,但又有了一絲不安,方塵此番孤身前去,會不會有什麼危險,還有時間這麼緊迫,他用什麼辦法阻止魏豹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