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從長計議
劉平副總與黃弘毅說完話,轉身剛要坐進車內手機響起,聽完電話劉平臉色嚴肅,回頭朝站在黃弘毅身旁的人群中觀看,見唐文哲立即向他招手。
唐文哲緊走幾步來到劉平麵前,劉平壓低聲音說道:“剛才江濤局長打來電話,要我們馬上過去商量一下張誌宏的情況,你的車跟在我車後麵,我們馬上過去。”
唐文哲聽後立即感到事態嚴重,與黃弘毅握了手,然後與其他人匆忙揮手告別,趕緊朝自己的車輛走去。
邱卓棟看見唐文哲與劉平講話後神情一下子變得嚴肅,還隱隱約約聽到張誌宏的名字,知道一定與張誌宏有關。今天上午已經有人告訴邱卓棟,張誌宏昨晚被警方拘留了,今天下午公司安保部杜國興到辦公室開了介紹信,說是下午3點去拘留所辦理相關手續,把張誌宏保出來,這個時間張誌宏應該已經放出來了,不會又發生什麽大事了吧。
邱卓棟見劉平的車還沒有啟動,示意讓汪明霞去通知門衛趕緊抬起護欄,讓劉平和唐文哲的車輛快速通過。汪明霞緊跑幾步來到不遠處的門衛崗亭,對著門衛說了幾句話,攔在廠區大門口的欄杆很快抬起,一位門衛走出崗亭來到廠區門口,指揮道路車輛讓行,劉平與唐文哲的車輛開出大門,快速上了主幹道路,風馳電掣般地向前駛去。
不一會,劉平與唐文哲的車輛已經到達正陽路50號反貪局大門口,趙正法見劉平的車輛過來,通知門口警衛立即放行。
劉平與唐文哲將車停在大院內,趙正法與劉平握手後立即帶領他們朝大樓內走去……
反貪局全網監控室內,前排的控製台上孫東亮與田思雨正在操作中,劉平與唐文哲一進控製室,孫東亮見到唐文哲一路小跑過來,握著唐文哲的手,對唐文哲從上看到下,問道:“唐老師,你沒事吧,總算回來了,你失聯後把大家都急瘋了。江局長和康主任一整天都守候在這裏,要我們全力以赴尋找你的下落。我和思雨在全市的天網係統中查找你的影子,眼睛都看紅腫了,現在好了總算你回來了,以後有時間介紹一下穿越‘平行世界’的經曆,有機會帶上我去穿越一次,體會外太空的驚險和刺激。”
唐文哲來不及回答孫東亮的提問,先與各位領導握手致謝,孫東亮一直陪伴在唐文哲的身旁,感覺像與老戰友久別重逢的感覺,滿臉堆笑,顯得十分可愛。
唐文哲與各位領導打完招呼,來到控製台前,對著孫東亮與田思雨說道:“謝謝你們了,我的不辭而別引起了這麽大的轟動,讓你們費心了,以後有空的時候我們聚聚,把我的經曆詳細告訴你們。”
田思雨靦腆地說道:“唐老師回來了就好,當時你失聯後確實把我們嚇蒙了,我看東亮一邊在係統裏查找你的下落,眼淚止不住地流了下來。我們勸他休息一下,他都不願意,飯也不吃,一遍遍在係統裏拚命匹配你的人臉識別信息,尋找你的下落。”
“還說我呢,你自己也不知道流了幾次淚,為了找到唐文哲你也拚了,一直在崗位上工作不肯下來,最後還是趙正法處長強製開車送你回家休息,沒有幾個小時,就讓你父親開車把你送回單位,繼續尋找唐文哲了。”孫東亮說道。
“謝謝你們了,我唐文哲何德何能讓你們操心,我真是問心有愧,以後隻有努力工作來回報社會和你們的關心。”唐文哲感動地說道。
“唐老師,你回來後在大橋上與兩個想用車撞擊你的人周旋,在橋麵上展開賽車技術的較量,你開車技術簡直酷爆了,我還沒有學會開車,你以後一定要教教我如何好開車。”田思雨開心地說道。
孫東亮說道:“那不行,思語,你學車還是我來教比較合適,不是早就說好的嗎?”
“還虧得你說得出口,讓你教我開車,我學了3年了還沒有學會,你沒有把心思放在教我開車上,說的話比開的車還多,怎麽學得好。”田思雨臉頰緋紅地說道。
趙正法知道孫東亮在追求田思雨,見兩個年輕人也不顧及眾人在場,相互調侃了起來說道:“你們兩位繼續手裏的工作,唐文哲還要去參加江濤局長的會議呢。”
江濤其實離開控製台不遠,聽見唐文哲在與孫東亮和田思雨說話,有意沒有打斷他們的對話,畢竟唐文哲剛回來不久,見麵後讓年輕人調侃一下,借以釋放一些工作上的緊張心情。現在見唐文哲說完話在朝會議桌前走來,江濤局長說道:“劉總,我請你們過來,就是想開個短會,把有關張誌宏最新情況抖一下,我們共同商量一下對策,下麵先請趙正法處長把我們掌握的情況說一下。”
趙正法首先把張誌宏昨天下班前在翡翠山莊和樸翠花見麵,李天元通過安裝在唐文哲車盤底下的GPS跟蹤器,了解到唐文哲已經回來後,李天元想用非法手段,乘唐文哲立足未穩之際,置於唐文哲與死地而後快。張誌宏聽了後不但不加阻攔,反而用激將法鼓勵李天元對唐文哲下毒手,掃清自己上升通道上的競爭對手。
江濤表情嚴肅,聽完趙正法的介紹,說道:“後來半夜裏梁啟政打電話告訴康建主任,集團公司高層領導吳明華家裏出了事,他老婆從國外突然回來,吳明華被捉奸在床,那個女的劉夢佳在拘留所裏交代了受張誌宏的指示,妄圖通過打通集團高層,獲得當上公司一把手的險惡用心。在孫東亮的啟發下,我們商量後,當天晚上通知警方對翡翠山莊開展了‘掃黃打非’專項行動,張誌宏與樸翠花的醜惡勾當被捅了出來,被關進了附近派出所拘留審查。”
趙正法將幾張報告紙放在桌上,說道:“這是張誌宏在拘留所裏寫下的悔過書,並簽字畫押,認罪服法,對自己的錯誤行為供認不諱,並當場接受4000元的罰款,警方電話通知單位,在第二天下午3點帶著介紹信來辦理張誌宏的保釋程序。”
江濤說道:“你們迅達通信公司今天下午派出安保經理,前去拘留所辦理了相關手續,張誌宏從拘留所出來後提出今晚有個商務活動,與一位友人在城隍廟湖心亭茶樓見個麵,談一點工作上的事。其實我們已經掌握了張誌宏與翁文勝的通話信息,他們將在城隍廟的九曲橋茶樓會麵。我們立即安排外勤偵查員前往,裝扮成服務員在茶樓守候。下午4點不到張誌宏衣冠不整、精神萎靡地出現在茶樓。翁文勝已經提前半小時到達,他們兩人在喝茶過程中多次大聲說話,引得周圍茶客的不適。我們在茶具底部安放了錄音設備,田思雨將錄音內容整理了一下,先讓大家聽一下,然後我們討論下一步的行動。”
江濤的講話剛結束,田思雨已經開始播放錄音,翁文勝與張誌宏的對話十分清晰,時而大聲說話,時而竊竊私語。翁文勝態度強硬大聲訓斥張誌宏,盡管與茶樓中喧囂的環境噪聲和江南絲竹音樂交織在一起,但是經過田思雨對錄音的降噪處理,翁文勝與張誌宏的對話內容十分清晰可辨。
聽完錄音,劉平說道:“張誌宏知道自己出了問題,為了避免被追究責任,看來要溜之大吉啊!”
孫東亮從坐在控製台的椅子上回頭說道:“張誌宏這小子要溜也太便宜他了,我們追蹤他這麽長時間,花了不少精力,他想跑路沒那麽容易。”
江濤對趙正法說道:“趙處長,你談談你的觀點。”
趙正法說道:“東亮的氣憤情有可原,但是我認為現在抓捕張誌宏歸案的條件並不成熟。第一;錄音中翁文勝提到的張誌宏在恒源通信建設公司有秘密賬戶的事情,我們已經對孟三柱所有銀行賬戶都查過了,沒有發現與張誌宏有關的銀行賬戶和資金轉移,因此不能作為定罪的法律依據。第二;張誌宏高智商、高學曆,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到目前為止張誌宏的資金賬戶與實際收入比較吻合,沒有發現有不法資金的進出。第三;張誌宏女兒國外讀書的學費是培訓機構直接去張誌宏家裏拿的,他妻子給出的是30萬現金,在銀行卡裏並沒有發現資金的異常流動,因此目前尚不具備對張誌宏采取行動的條件。”
康建說道:“張誌宏在翡翠山莊得知李天元要開車撞擊唐文哲的時候,張誌宏完全可以強調不是自己出的主意,而且在酒後意識不清的情況下,沒有起到阻攔義務,也不能判定張誌宏為同謀和預謀,張誌宏完全可以把責任推得幹幹淨淨。對於這種高智商的嫌疑犯,在掌握其犯罪證據方麵確實比較困難,我們辦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但是這些腐敗嫌疑犯有時候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吳明華的意外失手就把張誌宏的險惡用心暴露於天下,張誌宏自己也自身難保,看來隻能溜之大吉、落荒而逃了,暫時退出爭權奪利的舞台。”江濤說道。
康建說道:“我認為;暫且同意張誌宏主動提出辭職申請,讓他自以為可以逃脫我們的追蹤,假如他已經依靠手中的權力收受了孟三柱的賄賂,那遲早會暴露出來的,不管他隱藏得多深,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官員隻要有貪汙腐敗的行為,定將終身追責,不管你是辭職了、退休了,還是因故死亡。法律對貪汙腐敗案件零容忍無例外,一定會窮追猛打,追查到底,切斷貪腐者的意念,倒逼其不敢貪,弘揚社會正能量。”
“我非常同意康主任的見解,既然張誌宏提出辭職,我們也不必挽留,蕩滌這些汙泥濁水,正本清源,讓年輕一代中有理想,願意為國家建設奉獻智慧的人站出來,讓我們的企業充滿活力與希望。”劉平說道。
唐文哲舉手表示想發言,康建笑著說道:“小唐,你不要拘束,大家在討論問題嘛,江濤局長你說對嗎?”
江濤說道:“對,在案件討論中,我鼓勵大家踴躍發言,年輕人思想活躍,大家可以互相補充嗎?有康主任的鼓勵你就說吧,說錯了算我的。”
唐文哲說道:各位領導,現在有些腐敗分子往往過高估計了自己的小聰明,認為利用手中的權力暗中撈一筆,神不知鬼不覺,就像秦誌剛那樣想在退休前幾年多撈幾把,認為退休了過了‘追訴期’就無法追溯了,不能追究其法律責任。”
趙正法說道:“我看張誌宏就有這個想法,認為主動辭職就能擺脫法律的追究。”
唐文哲說道:“我國刑事訴訟法第87條規定了法定的追訴期,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的有期徒刑,有效追訴期為5年,以此類推,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有效追訴期為20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有效追訴期為20年。如果20年後公訴機關認為必須追訴的,可以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重新審核。這就在法律上闡明,隻要證據表明你違法,即使超過追訴期也可以追述,這樣已經在法律上,把腐敗分子想依靠追訴期逃避法律追究的後路給堵住了。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取消了貪汙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代之以“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以及“較重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情節”。對貪汙賄賂犯罪分子違法所得一追到底,不設時限,永不清零。根據新刑法第383條的規定,個人貪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這種量刑的標準力度是空前的。”
趙正法說道:“唐文哲的分析很到位,確實國家法律對貪汙腐敗案件的處罰力度正在逐步增強,剛才唐文哲提及10萬元的數額,使我突然想起在秦誌剛被捕的當天,我們根據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在機場將湯鵬飛與程克文抓捕歸案,在審訊案卷查閱中有一點引起了我的注意。湯鵬飛交代在迅達通信公司的招標過程中,程克文曾經給了張誌宏一個精致包裝盒,在紅色的絨布上放著一個銀色的領帶夾子,絨布下麵是一張賄賂20萬元的銀行卡。”
康建說道:“那可是湯鵬飛在張誌宏那裏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啊!一旦引爆威力無窮啊!張誌宏可要被炸翻天的。”
劉平說道:“這個信息很重要,這就要看張誌宏的表現了,我們假設他當時沒有打開過那個包裝盒,或者沒有看到那張銀行卡,那在辭職整理自己放在辦公室的財物時一定會發現這個東西。”
“其實客觀上張誌宏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已經是犯罪了,就要看張誌宏是否有犯罪中止的表現。根據我國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假如張誌宏有將受賄財物及時退還或者上交的主觀意願,在沒有對企業造成直接損害的情況下,我認為法律可以不按照受賄罪處理,當然這要在我們最終調查中,確認張誌宏在孟三柱那裏沒有個人賬戶的情況下。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日後在調查中發現張誌宏從孟三柱那裏獲取非法資金,我們將新賬舊賬一起清算,拒不姑息。”江濤說道。
劉平說道:“好,明天張誌宏在提交辭職申請的時候,我可以適當引導一下,希望他有犯罪中止的主觀意願和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