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歷史軍事>少爺抗日新傳> 第3章 第11節 剿匪 定稿

第3章 第11節 剿匪 定稿

  高建昌了解情況后發出了戰鬥命令: 

  2營長朱有真組織2營在山腳負責外圍警戒,防止匪徒漏網。 

  劉一剛帶1營在卧龍寨周邊防衛,1連把守幾個可能逃跑的主要出口,2連作為機動支援火力,3連繞向山後,堵死匪徒向北撤退的後路。 

  團屬的教導連、特訓隊第一小隊由二虎帶隊從後山小路利用攀繩隱蔽攻擊前進,各險要處要留教導連隊員把守,務必要儘快找到后洞出口。 

  在俘虜的帶領下,二虎他們摸黑向後山進發,順利利用攀繩逐級向上搜索。 

  高建昌帶團屬的警衛連、特訓隊第2小隊,「老猴」帶團屬的偵察連、特訓隊第3小隊分兩個梯隊正面隱蔽,1小時後攻擊前進。 

  等各部圍合后,到時以槍聲為號,發起總攻。 

  凌晨4點,也是人最易犯困的時候,攻擊開始。 

  8月上旬的湖北,正是夏天最熱的季節。上半夜燥熱,匪徒們無法入睡,下半夜的清涼反而是最好睡的時段。加上近幾年來卧龍寨順風順水,守夜匪徒的警戒心早就跑爪哇國去了。 

  在高建昌這個現代特種兵手下,沒有設防暗哨的匪徒崗哨就是小孩過家家。 

  狼狗靈敏的嗅覺很遠就發現了哨卡,特訓隊員利用地形掩護靠近后都是一擊得手。後來,小高囑咐他們別下死手。 

  順利解除3處哨卡后,保安團隊員來到了半山腰匪徒的住宿地——虎背,四間茅草房,每間約住30人。 

  老猴」帶偵察連的團丁們按戰術要求封住了茅草房的門口、窗口,特訓隊第3小隊隊員制服了幾個貪圖涼快在幾塊石頭上露天睡覺的匪徒,偵察連的8挺輕機槍也選好地形,槍口正對四間茅草房前後的8個門口。 

  沒有太多停留,在偵察連的兩挺重機槍也佔據有利位置對準了虎頭上的洞口后。高建昌帶領警衛連、特訓隊第2小隊向卧龍寨中心地帶——虎頭轉進。 

  六個(原三當家已離開)「當家」級的就住在議事大廳旁邊的幾個山洞裡,最靠邊的2個小耳洞就是那些親信衛兵的住處。虎頭那就只有2個值班土匪在上山的路口抱著大槍在睡覺,沒有任何警戒措施。 

  警衛連、特訓隊第2小隊各部很快就位,前面的每個洞口都有好幾名隊員在警戒了,高建昌和幾名特戰隊員摸索著向洞里前進…… 

  「當」洞里太黑,地勢又不是很平整,一名隊員不小心踩翻了一個地上的瓷碗。 

  「誰啊」 匪首賴子迷迷糊糊問了一聲。 「砰」一聲槍響,早就監視他的隊員一槍就打爆了他的頭。 

  槍響就是命令。 

  「轟、轟轟……」手榴彈的爆炸聲把所有匪徒從夢中驚醒,未死的從夢中驚醒的匪徒來不及抓槍就向外逃跑,「噠噠,噠噠噠……」被幾挺機槍壓制在門口動彈不得。部分匪徒躲在房內對外反擊,造成了保安團團丁部分傷亡。 

  「轟、轟轟……」幾發手榴彈幾乎把那2個小耳洞炸塌,別說裡面的匪徒了。 

  「轟、轟轟……」手榴彈的爆炸聲把幾個當家的也從夢中驚醒,想趕緊組織衛兵反擊,幾聲呼喊后並不見一個衛兵的影子,再聽聽外面猛烈的槍聲,匪首李立馬上想到了逃跑。 

  半吊子和老三剛一驚醒,就被特訓隊隊員塞進來的手榴彈炸了個滿堂紅。 

  鐵公雞看情形不對就想趁天黑向後洞密道逃跑,剛推開自己那扇木板門,腦門上就被一支鐵傢伙頂上了,乖乖舉手投降; 

  「我投降,我投降,別殺我」狡猾的李四毛還以為是碰上了黑吃黑的土匪,乖乖地舉手投降。 

  匪首李立老奸巨滑,樹仇太多,知道是仇家找上門來了,他一聽這陣勢,立馬想到了逃。他的洞最靠里,也最靠近那個採光通風的后洞,前門出不去了,敢緊向後洞爬去。被他搶來的女人正躲在被窩裡發抖,高建昌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知道李立已逃,一腳揣開木板門就沖了進去,直接向後洞開槍射擊。 

  「砰叮,砰叮,撲……」子彈打在洞壁上傳來幾聲清澈地迴響,好象有一發流彈打傷了匪徒。 

  也不知道二虎有沒有找到后洞出口,一邊開槍,高建昌讓狼狗跟著追進了后洞,兩個隊員也跟著爬進了后洞。 

  匪首李立真的受傷了,為了躲閃後面的子彈,只好拚命的向前爬,也不敢輕易反擊。他知道后洞並不長,前面已見到光亮了,再爬幾步就脫險了,出了洞口再回擊追兵一顆手榴彈就行了,匪首李立一陣興奮。 

  「不準動!」剛伸出頭,二虎已把槍頂在了李立的頭上。 

  「呼」幾乎同時,狼狗咬住了李立拿槍的右手,槍掉在了地上。 

  看到匪首被活捉,反抗的匪徒在保安團的勸降聲中停止了反抗。 

  此戰,保安團死亡6人,重傷3人,輕傷29人,以完勝的戰績剿滅了卧龍寨土匪。 

  當場殲滅土匪49人,另打傷52人,活捉土匪106人(其中匪首3人),解救婦女4人(有2人被誤炸死),沒有一人漏網。 

  經搜查,繳獲金條128根,大洋74000多塊,金銀珠寶一盒、各類槍支83支(其中機槍一挺、手槍12支)、糧食2000石及財物(布匹、藥品等)一批。 

  經過老候的連夜突審,在抓獲的匪徒中又甄別出來了37名匪徒犯有血案,其他罪不致死的約96名,沒犯過事的清白匪徒22人(經教育、公審后被釋放,後來部分人還主動要求到保安團當兵)。 

  上報國民政府後擇日公審,連匪首在內共40人被當眾槍斃,其它96名罪犯一一判明,被充作公礦上的勞工(3——1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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