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6 條件 4
no。16
這傻丫頭這時候不犯傻了,雖然她在身邊自己會很高興,可是如果他不願帶她去,她還是一樣沒的去。
「那……要不這樣吧?」柳錫墨說著拿出一張白紙,在上面寫著些什麼。
「喏。」
「這是什麼?」安安不解,接過一看。
「條約——
1。不許一個人偷偷去吃冰激凌。
2。不許一天吃兩隻以上的冰激凌。
3。不許不吃主食吃冰激凌。
4。……」
安安一把將紙揉皺,不滿,「你那根本是不平等條約。」憤怒地到。
「我沒是平等的。」柳錫墨笑的極其痞子。
「可是這裡面都沒有寫你什麼時候會帶我去吃冰激淋啊。」安安弱弱地說,在他面前,安安總是顯得非常的弱小。
「喏。」柳錫墨指了指最底下兩條。
「7。按時吃主食,乖乖聽話,兩天吃一隻。」
「可是我只在這邊住三天啊。」安安再次小聲抱怨,如果這樣在這邊只能吃到一隻冰激凌了,何況今天自己已經吃了一隻。
天!!!
「嗯。」柳錫墨隨口敷衍,他會讓她留下來的,不止三天。
「簽了吧。」柳錫墨對安安說,安安極其不願,卻拿起筆悉悉索索地寫著些什麼。
「拿去。」安安遞給柳錫墨。
柳錫墨一看,安安確實已經簽了,可是再檢查上面,頓時氣炸了。
「好了。」柳錫墨簽上名字,遞給安安檢查,安安一見,鬱悶了,自己不就是在他寫的條約下方打了個叉叉,然後加了一條隨時隨地想吃冰激凌都必須給我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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