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極品
“裴青凜,你現在就給我去衙門告官,我種的菜被人擅自挖了這是偷竊行為,還有今天參與挖土豆的所有人都給我滾吧,我的土豆不需要你們來種!”鬱姝撥開人群大聲叫到。
裴青凜離老遠就聽到了鬱姝的河東獅吼,慌忙從梁上跳下來趕緊往田地跑去,深怕鬱姝是受到了欺負。
裴青凜來到田地才發現鬱姝種的土豆被挖的七零八落的一片狼藉,鬱家的父母帶著寶貝兒子氣勢洶洶的站在岸邊,正眼神狠毒的瞪著鬱姝。
裴青凜問了人才知道原來是鬱家人沒經過鬱姝同意就讓農人挖了土豆,現在正在生氣呢!至於她剛剛口中說要保報官的話應該是來真的。
鬱母此時聞得鬱姝額話語也已經是火冒三丈,這死妮子之前與人夥同坑騙她們說是欠了很多錢無力幫著父母償還鬱容的債務,結果呢?又是在鎮上開酒樓做生意又是在村子裏盤田地做土財主的?
“鬱姝你個遭天譴的白眼狼,你是忘了自己是從誰肚皮裏爬出來的了,我可是你娘!我能生你出來就可以打死你,你個不聽話的臭丫頭!”鬱母說著就抬著大巴掌招呼過來。
鬱姝看到這個極品老娘那樣就立刻躲到裴青凜身後。
裴青凜一把抓住這個女人的巴掌用力甩了出去,一邊往前站了一步,這是鬱姝的娘?怎麽跟鬱姝一點都不像?不對,應該是跟現在的鬱姝不像,畢竟之前追著他們父子倆打的鬱姝倒是得了這婦人真傳的。
“你們是何人?不僅毀了我們家的莊稼還敢打鬱姝,還不給我滾!”裴青凜生的牛高馬大的,再加上臉上那條刀疤顯得現在的他看起來很是猙獰可怖。
裴青凜不認識鬱家人,之前求娶鬱姝也是因為年紀大了隨便托了媒人說成的,與其說是娶鬱姝不如說是湊合過日子的。
“你又是何人?醜八怪看清楚這是我娘,我鬱容與鬱姝一母同胞的娘!有你這樣做婿郎的嗎!”鬱容眼見這親娘要被裴青凜嚇走了。
那怎麽行?今天可就是他教唆老娘過來跟鬱姝算賬要錢的,現在錢還沒要到,就要被裴青凜嚇走了?
裴青凜看著眼前的年輕人,想到之前聽說過鬱姝她弟欠了一屁股賭債逼著鬱姝出錢還債的事,當時裴青凜剛好與寨子裏的人去外麵辦完事撞到了,就讓兄弟假裝是要債的把鬱家人給嚇跑了的。
怎麽?現在又跑出來了,看來這些人是還不死心啊,他悄悄退出一步讓村人去找了村長,鬱姝當時可是寫了斷絕文書的,文書還在村長手裏呢,現在怎麽又出來惹事了?
“我娘?我娘不是把我賣給了裴青凜就不聞不問了嗎?我的爹娘不是聽說我欠了債已經跟我斷絕了關係的嗎?”鬱姝好笑的看著這對貪得無厭的老夫妻。
要不是看在生養了鬱姝本人的話她根本就不想看這個女人,隻想一棍子打發出去了事,可古人重孝道,自己還真那麽做了恐怕幾代人都要被人戳脊梁骨。
“鬱姝你還敢說!你這個不孝女!不想孝順爹娘就騙我們你欠債,事實上你哪裏有欠債!你就是不孝!”鬱父在後麵看了很久終於忍不住除來痛罵鬱姝不孝。
鬱姝根本不想跟他們討論孝順與否的問題,而是蹲下身查看自己的土豆,這種了那麽久的土豆已經長城了。
被挖出來的土豆大大小小額一串串土豆正是自己想要的,隻是時間還不夠看起來個頭很小,鬱姝心疼的把它們捧起來重新掩埋上土。
這麽多的土豆如果不及時救回來可就壞了,那些沒動手的村民見狀也跟著把土豆埋回去,一顆顆形似番薯的圓個玩意兒黃色的皮看起來長得很好看。
“麻煩大家幫我掩埋回去再弄些水來澆灌一下,注意水不要澆太多。”鬱姝交代了村民,她現在還要對付這幫極品,沒時間來處理土豆的問題。
劉嫂子握了握鬱姝的手表示讓她放心,她會處理好的,鬱姝也就站起身看著眼前的男女,這幾個人大概有幾個月不見了,鬱父鬱母老臉更加滄桑,一臉渴望的看著鬱姝。
鬱容不出聲卻是盯著自己的手指,鬱姝這才注意到鬱容的手指不知何時少了一個,轉瞬鬱姝也就明白肯定是當初沒給他錢還賭債給人砍了的。
“這個…其實喲並沒騙你們,你們看到的我即承包了農田又在鎮上開店,其實都是喲從錢莊借出來的錢,隻不過是簽了合約,可以推遲點時間還款,怎麽?你們這是有心幫我還債所以才現在過來找我的嗎?”鬱姝故意曲解用意。
鬱家父母一聽立刻就要炸鍋了,卻被鬱容一把拉到一邊去了,鬱姝見此也知道來這裏也是鬱容的主意!
“鬱姝,原來你那麽難啊,不怪得隻拿東西給我們養和種卻不曾給過我們銀錢原來是你沒錢,這樣有什麽難處可以跟我說的,我們能幫就幫。”劉嫂子意識到鬱姝可能說的去真的,畢竟伯尼鬱姝胖養雞鴨開始就沒見過鬱姝給錢,二平時也不見鬱姝他們置辦什麽值錢的,原來是這個原因。
鬱姝有點動容,著外人鬥那麽有情有義怎麽老鬱家那些人就可以那麽奇葩呢?鬱姝點點頭說謝謝,自己暫時還不需要。
裴青凜為了讓鬱姝的話更有信服力,就把自己這幾天賣獵物賺的錢都塞飯鬱姝手裏說是給鬱姝存著一起去還債。
“鬱姝,我這裏也有一些銀錢,雖然不是很多勝過於無吧,你拿著跟裴獵戶的一起存著,這樣你也就好快點存夠錢還給她們了。”劉嫂子見裴青凜給了銀錢更是堅信鬱姝是真的有困難了,把自己身上帶著的為數不多的錢都拿了出來。
鬱姝感覺到鼻頭酸酸的感覺,她想到家裏那些極品吸血的家人,這外人真是還一百倍了。
此時正在一邊商量的鬱家人一回頭就看到村裏一個婦女竟然給鬱姝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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