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戰爭的最後
人類、蛇族、狼族相互鬥到最後的接過,實在是諷刺的很,令人唏噓不已。
不過在越千蒼看來,這樣也好。
金鈴回去的時候,是打算帶著夏長笙一起走的,可是夏長笙卻說,自己有身為王爺的金印,他還是炎安城的一份子,不能拋下百姓。
在這幾年當中,夏長笙都在處理炎安城的事情,如何分發糧食,如何救治瘟疫,如何分配所有人的工作,他一刻也沒有鬆懈過。
沒有了就君主,百姓的心中就缺少了一個信仰,而夏長笙的出現,正是滿足了人們心中的這個信仰。夏長笙從來就不懼怕瘟疫,以前在先君主當政的時候,也研究過對於處理瘟疫的措施。
所以,炎安城蔓延瘟疫的那幾年,夏長笙慢慢就贏得了民心。人們都說,原來那個智慧留戀青樓、無所事事、碌碌無為的襄陽王,才是真正的天子。
夏長笙也從來沒有皇親國戚的架子,更是與民同樂,有難一起分享,但凡襄陽王府裏麵得到了糧食,就會立刻發給被瘟疫所弄得連飯都吃不飽的百姓。百姓們的心裏可都是一直記得襄陽王的好。
而這後來瘟疫全部能得到控製,夏長笙也真是去求了紫月長老的一道藥方,紫月長老本來是不屑幫助人類的,她的心裏始終是沒有辦法原諒以前人類對狼族所做的屠殺,包括自己的親人被害死的事情。
但是後來,大約是紫月長老心軟了,又或是,從一開始紫月長老都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後來,紫月長老就親自上了炎霾大陸最大的一個藥山,找到了可以控製瘟疫的藥方,並且用燃燒法將藥草燃燒,很快,這種藥草揮發在了空氣裏麵,漸漸的,整個炎安城的瘟疫就得到控製。
再用藥湯給所有患過瘟疫的人治療,事半功倍。
當然,這個人情,人們是記在了夏長笙的身上。不過後來人們而已知道了,炎安城由死城逃過一劫,也是因為有狼族的幫助。
那之後,紫月長老的功德似乎就修滿了,她身上的仙氣更勝從前,再也是炎霾大陸這個地方能容納下的了。沒過多久,紫月長老就去了蓬萊仙境。那裏是個什麽地方,他們並不知道。
不過現如今的炎霾大陸,好像再也沒有了戰爭,而且越千蒼也真正的成長了,再也不需要紫月長老看護在身邊了,所以,紫月走得才能很是安心。臨別前,囑托了越千蒼很多事情,自然還是勸解越千蒼,在丸子和白翩翩沒有回來之前,還是應該放穩心態,狼族才能更加昌盛。
狼族有一位長老幫助人類之後升仙的消息,很快就傳遍了整個炎安城。人們似乎是第一次對狼族另眼相看,覺得,或許人類和狼族之間,其實多年以來,並沒有他們想象的那樣恐怖,他們都是能和平的生存在這個
王宮並沒有重新修葺,漸漸的,王宮裏麵就不再主人了。不過唯有一處,夏長笙這五年以來,一直都找人在一點點的修補。那就是林場。
雖然夏長笙身邊的人會提醒,林場從很久以前顯得有些鋪張浪費,城中的瘟疫仍然沒有全部退去,如果一直有銀兩是浪費在修葺林場上麵,做這種沒有意義的事情,恐怕會讓夏長笙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口碑就毀於一旦了。
可是夏長笙卻堅持這麽做,他知道,這個林場可能現在對於炎安城來說並沒有什麽意義了。林場原先就是舉行狩獵的地方,來往的都不是尋常百姓,都是富人們每年的遊戲。數年前越千蒼將林場毀掉的時候,這個所謂的聖地也就隨之而倒掉了。特別是所有人知道原來林場的下麵,竟然是居住著那麽多的蛇窩,簡直都是讓人惡心,便也就不把它當做聖地看待了。
但是夏長笙卻覺得,君主曾經是多麽的看重這塊土地,林場的重建,也就意味著,整個炎安城,所有人類還是會緬懷過去的,一定要記住曾經被統領被支配的日子,才能活得更加堅強,才能有讓自己變得更強大的信心。
不過後來,這個舉動,並沒有他們其他人想象的那麽嚴重。其實百姓們大多都還是支持夏長笙修葺林場,在這件事情上麵,百姓們也出了不少的力氣。
……
夜色已深。
夏長笙批閱完了奏折,就讓身邊的人帶著他去花園那邊走了走,他著了一身輕便的衣裳,根本不像是一個君主或者是王爺。
“君主,您雖然是第一天登基,也是第一天住進宮裏麵來,但是也要多納幾個妃嬪照顧您才是啊。”
夏長笙笑著搖搖頭,“這些都不重要,去把我的‘忘憂’拿過來。”
“是。”
隨侍取來了夏長笙最喜歡的一把琴,夏長笙屏退了下人。
宮裏的人都說,這簡直就不是當年那個襄陽王了,曾經傳聞襄陽王時常喜歡留宿青樓,沒想到如今,身邊竟然連一個伺候的女人都沒有。
花園處,清涼如斯,唯有清風陣陣徐來,伴著淡淡的花香。
夏長笙的這把琴,音色不算太好,但是在夜晚彈奏,那有些沙啞的音色才顯得更加空曠特別。
一個腳步的聲音隨著風落在了距離琴聲不遠的一顆大樹上。
夏長笙嘴角浮起淡笑,但是手下的指尖仍然在撩撥琴弦,“你來了。”
“看來,你早就猜到我會過來?”
“今天是我登基的日子,我猜想,你應該會來的,恭賀或是憶舊,我都歡迎。”
“沒想到這五年以來,你倒是變了很多。”
夏長笙一聲輕笑,“是嗎?哪裏變了?”
“變得更加沉靜了,像一個女人。不像君主。”
夏長笙用手按住琴弦,抬眸看向越千蒼,“其實你也變了,變得不再像以前的那個狼王殿下了。”
夏長笙靜靜的看著越千蒼。越千蒼穿著一身月白色的素衫,他靠在樹幹上麵,手裏提著一壺酒,看上去倒是有以前夏長笙無所事事的模樣,像個風流王爺。
“我本來就不是狼王殿下,我隻是越千蒼而已。隻不過那個時候炎霾大陸政權混亂,狼族和人類沒有辦法和平共處,我才要端著一個架子。其實,我寧願逍遙山水。但是,這是身為狼族統領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哦……”夏長笙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原來你這樣一身酒氣,並不是活得越來越愜意了,而是活得越來越沉重、越來越迷茫了?”
越千蒼望著月亮,自嘲一笑。
夏長笙也拿起了石桌上麵的酒杯和酒壺,走向越千蒼,他沉口氣問道:“夫人和丸子,還沒有回來嗎?”
“沒有。”
這兩個字回答得簡單,但是夏長笙分明能看見越千蒼眼底那深深的落寞。他知道越千蒼的身上現在看上去早就沒有了當時的鋒芒,也從未見過如此的越千蒼。失去了兩個摯愛,就算是那個狼王,也會變得如此脆弱吧。
“你們狼族的生命漫長,並不像我們,所以有什麽事情,都還是值得慢慢等待的。”夏長笙道。
隻是聽了這個語氣,越千蒼就不快活了,“我今日來,可不是聽你來安慰我的。而且,聽了你的安慰,我可是更加不舒服。”
“狼王這句話是什麽意思?”
越千蒼斜眼看他,每次越千蒼有這個眼神的時候,夏長笙就知道沒有好事。
“你當初若不是對翩翩有意,又怎麽會將她留在府中呢。”越千蒼似笑非笑道。
夏長笙的眼光閃爍,隨即失笑,“我還以為,狼王要說什麽事情呢……是啊,其實在我一生遇到的女人當中,白翩翩當然是特別的。她和其他女人不一樣,那種不一樣不僅僅是容色傾城而已。白翩翩整個人都十分耀眼。後來我才知道,原來白翩翩並不屬於這裏。當時白翩翩失憶了,被白千千百般折磨,是我將她救回了襄陽王府。那是我第一次看見白翩翩對我有所依賴的目光,一時間,真的對那樣柔弱的她十分動容,我——”
越千蒼斜眼瞪著夏長笙,好像夏長笙再多說一句,越千蒼就準備把他的舌頭和眼睛一起給挖下來了。
夏長笙尷尬地輕咳兩聲,然後道:“其實,我對白翩翩的確是很欣賞。更難得的,是欣賞的她直爽的個性,我打心底將白翩翩當做了我的朋友,故而希望,你們能夠幸福。雖然現在白翩翩並不在炎霾大陸,但是我相信,她的心裏還是一直惦記著你。”
“這一點是自然的。”越千蒼揚了揚下巴,然後又飲了口酒,接著從懷裏掏出了一個物件,丟入了夏長笙的懷裏,“這是金鈴送給你,我來的時候被金鈴那個丫頭給瞧見,就說一定要讓我把這個轉交給你,作為恭賀你登基之喜的禮物。”
“這是……”夏長笙高高舉起著手中這個晶瑩剔透的擺件。
“這是狼島第一隻天鵝的模樣,金鈴說,她從來都沒有見過天鵝的樣子,知道你也沒有見過,所以就用狼島的最大一顆神樹的樹脂做了這個。她本來想親手交給你的,但是我母親最近身體不適,就留了金鈴在身旁伺候。”越千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