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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第301章 299,回校之轟動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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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天不見亮,王勃坐最早的一班車趕回了四方。匆匆回家,換了套衣服,在書包塞了幾盤磁帶后又馬不停蹄的朝學校趕,緊趕慢趕,正好趕上第一節課的鈴聲。 

  「還以為你今天又不來了呢!」廖小清摸出語文書,朝王勃狡黠的一笑。 

  「有你們想著我,哪怕是刀山火海,連滾帶爬,我也要爬回來啊!」王勃咧嘴,開了個玩笑。 

  「誰想你?你的麵皮才厚喲!」廖小清粉面微紅,白了王勃一眼,心間流淌著淡淡的溫馨。說來奇怪,以前還不像這樣,但昨天一整天都沒看到王勃,身邊的座位空空如也,讓她的心也有些空落落的,一節課至少要朝身邊的空位望四五次。 

  過了會兒,廖小清見語文老師唐素珍還沒來,便小聲的問,「你昨天去成市還順利吧?伴奏錄好了?」 

  「perfect(完美)!」王勃冒了句鳥語,「不僅錄了個伴奏,還錄了首單曲,過了吧當歌星的癮,嘿嘿!」 

  「單曲?」 

  「就是一盤磁帶,或者一張CD,歌星如果在裡面灌錄個七八首,十來首,用上周學的一個英文單詞來說就叫album,中文就叫專輯。如果只錄了一首,就是單曲。」王勃解釋。 

  聽王勃這麼一解釋,廖小清立刻美目大張。她從小學就開始聽歌,從最早的卡帶式手提錄音機,到現在小巧玲瓏,可以揣在兜里或放在書包里的隨身聽,聽了十幾年的歌,不論好聽與否,對磁帶裡面唱歌的歌星,歌唱家,總覺得好遙遠,好神秘,好高不可攀!她從沒想到自己有一天能夠跟磁帶中的「歌星」面對面的坐在一起。錄了一首歌的王勃當然不是歌星,但是對五音不全的廖小清而言,那也是相當的「高大上」。 

  「王勃,那你能把你那首單曲借給我聽一下嘛?」廖小清一臉期待的看著王勃。 

  「這多簡單!」王勃右手伸進自己的書包,窸窸窣窣一陣摸索,掏出一盒磁帶放在廖小清的面前,眨了眨眼,「送給你的,有很多簽名哦!」 

  廖小清拿起王勃放在自己眼前的磁帶,很簡陋,就一空白盒子,裡面裝著一盒沒任何標籤的磁帶和一張托底的白色卡片,沒歌詞單,也沒明星的宣傳像。但廖小清卻當成了什麼神秘的寶物般小心翼翼的拿在手裡,慢慢的打開,輕輕的取出磁帶,很快注意到在磁帶盒子的托底卡片上,龍飛鳳舞的寫了六排字: 

  《遇見》 

  作詞:王子安 

  作曲:王子安 

  編曲:王子安 

  原唱:王子安 

  1999年9月25日 

  「《遇見》,王子安?」廖小清小聲的念了出來,而後疑惑的看著王勃,「這不是你寫的那首歌?」 

  「美女,重新認識一下:本人姓王,名勃,字子安。可以叫我王勃,也可以叫我王子安。安啦!」王勃看著廖小清,臉不紅,心不跳,有些玩世不恭的道。 

  廖小清看看磁帶,又看看王勃,嘴巴張成了一個大大的O型! 

  王勃去省城灌了單曲,錄了磁帶的消息還沒到下課,就不脛而走,被他前後左右的「鄰居」一傳十,十傳百的傳遍了大半個教室。伴隨著這個消息的,還有《遇見》這首歌的歌名,以及更驚人,更讓人難以置信的作詞、作曲、編曲和原唱,都是由王勃一人包辦這一爆炸性的消息!一時間,知道這一消息的人,全都心癢難耐,迫不及待的想聽聽王勃這首自寫自唱的歌到底是啥水平! 

  而幾個早就知道王勃寫歌一事的「十人團」的隊員,心頭更是癢得如貓抓,恨不得立即去找王勃要磁帶來個先聽為快! 

  一時間,班上的大部分人,都有些坐立不安,心不在焉,要麼嘰嘰咕咕,交頭接耳,讓上語文課的唐素珍頻頻皺眉,不得不多次打斷講課節奏,強調上課紀律。 

  終於熬到下課,一大波人朝王勃衝來,將他的座位圍了個水泄不通,嚷著要聽他寫的歌。廖小清搖了搖手中的磁帶,一臉興奮,又帶著些自豪沖周圍的人嚷嚷: 

  「誰帶了隨身聽的?趕緊拿出來!」 

  「我帶了!廖小清,快拿給我感受一下。」唐建高舉著自己手中一千多個大洋買的SONY超薄帶線控耳機的隨身聽。 

  「不得行!先把你的機子拿給我,我聽了再拿給你聽。」廖小清將拿著磁帶的手背在身後,無比得意的道。 

  「一起聽,一人一個耳塞!」唐建討價還價。 

  「成交!」廖小清愉快的交出磁帶。 

  唐建一拿到磁帶,急忙將磁帶放入機子,分了一個耳塞給廖小清,一根食指放在嘴邊,朝周圍的人大聲「噓噓」,同時按下了播放鍵。 

  將王勃,廖小清和站在她身邊的唐建圍了個裡三層外三層的學生,前面的頓時安靜下來,彷彿他們的耳朵也塞了個耳塞般,目不轉睛的盯著正側耳聆聽的廖唐二人;後面不明所以的人卻一個勁的朝前擠,嘴裡喊著「我要聽」,「我也要聽」。 

  幾分鐘后,一首歌放完。 

  「好聽不,廖小清?」 

  「賤人,咋樣?」 

  「快拿給我們聽一下呀,你們兩個!」 

  「……」 

  詢問聲四起,目光全都看向剛聽了歌的廖小清和唐建。 

  廖小清不開腔,微閉著眼睛,神情愉悅而陶醉,又帶著點淡淡的哀傷,一副明顯還在回味的模樣。唐建的臉上則直接現出驚疑不定的異彩,將手裡的SONY看也不看一把塞給了離他最近的韓琳的手裡,嘴裡哆哆嗦嗦,同時手舞足蹈,一副激動得找不著邊的樣子,最後乾脆抓起王勃的胳膊,語無倫次的說: 

  「勃勃勃哥,以後我我我當你的小弟,行,行不?」 

  王勃直接將唐建抓自己的手彈開,「怒」道:「死開!老子不玩黑se會!」 

  廖小清和唐建,一個痴迷,一個癲狂,讓周圍一幫原本就興趣盎然等待聽歌的人更是如同火上澆油,加入了拼搶,爭奪韓琳手中另外一隻耳塞的行列。 

  「韓琳,給我!」 

  「給我,韓琳!」 

  「你們都別擠嘛,一個一個的來嘛!」 

  「……」 

  洶湧的人群你推我攘,一隻又一隻的手,如同末日世界裡面見到活人的喪屍,齊刷刷的朝韓琳伸去! 

  如此陣仗,「嚇壞了」人潮中的韓琳,也讓事件中心的王勃吃驚不已,哭笑不得,趕忙從書包里再次摸出兩盤磁帶,大聲疾呼:「哪個還有沒有帶隨身聽,這裡還有兩盤!」 

  「我有!我這裡有!」 

  「我帶了,勃哥,給我!」 

  人群中先後響起兩聲叫喊。王勃遂將兩盤磁帶遞了出去。圍在他和廖小清身邊的男女學生也為之一空,轉瞬間消失了大半。 

  廖小清終於回過神來,以一種別樣的目光注視著王勃,臉紅紅的。「這就是你準備在國慶文藝表演上準備唱的歌?」她道。 

  「嗯!」王勃點頭,「嘿嘿」一笑,反問,「能拿出手?」 

  「肯定會一鳴驚人!」廖小清重重的點頭。 

  即使是王勃又掏出了兩盤磁帶,《遇見》這首歌差不多三分半鐘,十分鐘的課間休息時間,一盤磁帶也只能放三次,三盤九次,一次兩人,也僅僅夠18個人在第一時間有幸聆聽王勃的這首「成名曲」。聽過的人,無不拍手叫好,交口稱讚,對王勃五體投地——會彈吉他已經是超出很多人想象的事了,但這傢伙竟然還會寫歌! 

  不僅會寫歌,還會作曲! 

  不僅作曲,而且還會編曲!儘管他們也不知道什麼是編曲。 

  不僅編曲,而且還會演唱! 

  不僅演唱,而且竟然唱得這麼好!和那些流行歌星相比,也一點也不遜色! 

  他們開始議論紛紛。有的議論這首歌本身——歌的類型,特點,帶給他們的感受。有的則議論起寫歌的人來。王勃前段時間的吉他彈奏已經給他們展示了一點他音樂方面的天賦和才華,這次的這首帶伴奏的《遇見》,則是他音樂才華的總爆發,充分說明了這傢伙完全有成名成星的潛質。他們十分的好奇,既然王勃能寫出這麼好的歌,他以後是不是就要走音樂這條路了?是不是就要去考音樂學院了?他會當歌星嗎?莫非自己的班上以後會出現一個大歌星?大明星? 

  而還沒聽過《遇見》的人,在聽到那些聽過之人對王勃的讚揚和議論后,一方面恨得牙痒痒,恨沒機會先睹為快;一方面則對《遇見》更加的好奇不已,心癢難耐! 

  於是乎,第二節語文課的課堂紀律比第一節課還要不堪,更多的人心不在焉,魂不守舍,更多的人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以至於唐素珍開始懷疑這七班的學生今天是不是集體吃錯藥了。 

  第二節課下課後是課間操時間。離開教室前,王勃將手再一次探入書包,把書包中的最後一盤磁帶摸了出來,塞入褲包。他的動作被準備離開的廖小清全部看在了眼裡。 

  「準備送給誰呀?」廖小清笑著打探。 

  廖小清的旁邊就站著等待她的前同桌李楊,她也看到了王勃朝自己的褲兜里塞磁帶。 

  「我猜一定是個女生。」李楊促狹的道。 

  這話讓王勃有些尷尬,頗有些不自然,笑了笑,道:「呃,一個……熟人。」 

  就在這時,王勃發現了已經快要走出門的林文健,急忙大喊一聲:「文健,等一哈兒。兩位美女,你們慢來,我先走一步。」說完,一個健步沖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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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老張成為《俗人》的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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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老張的生日,俺祝你歲歲有今日,年年有今朝!猴年大吉,發財發財發大財!小寶貝張昕玥身體健康,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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