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若為自由故
“哭哭哭,你哭什麽哭啊,你再哭我打你信不信?”狹小的山洞,漆黑的夜晚,劈裏啪啦的火堆燃燒裏,小男孩的脾氣也像是炮仗一般。
程小楠不敢惹怒他,所以隻能抱著膝蓋強忍住哭聲,隻是她畢竟哭得太久,心裏又確實害怕,所以整個人偶爾還是會不受控製地抽搐一下。
對方開始還覺得嫌棄,可是慢慢地,也就不再說什麽了。
空氣,一瞬間靜到了極點,兩個誰也沒有出聲,可是慢慢地,突兀地‘咕咕’聲便徹底打破了空氣中的寧靜。
程小楠詫異地看了眼對方,她是真的沒想到壞蛋居然也會有肚子餓的時候。
壞蛋小男孩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揮了揮手裏的棍子道:“看什麽看,肚子餓有什麽稀奇的啊?”
程小楠頓時嚇得收回目光。
她本來想告訴他,這個地方她平日經常一個人偷偷來,也在這裏藏了很多吃的,可是話到嘴邊忽然就不想說了。
農夫與蛇的故事,每個孩子從小都會學習,況且這人還是一個比毒蛇還要可怕的壞蛋。
就讓他餓著吧,然後最好就這麽直接餓死掉,那樣她就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家了。
程小楠怨毒地想著,可是馬上,她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來。
從早上到現在,她一直在馬不停蹄地在走路,先前一直運動著還不覺得,如今歇息下來,那股饑餓的感覺頓時就像是一個大洞般,無數可怕的觸手在腹部瘋狂的攪動著。
她難受地捂著肚子,拚命地直咽口水,眼神更無意識地瞥向平日藏東西的那個壁角。
如果這個人不在這裏的話該多好啊?
正想著,麵前的地上忽然啪的砸下來了一顆石子,然後那先前動手打她的壞蛋,便再次語氣不善地開口了:“你有吃的嗎?”
“沒,沒有。”話雖如此,可那瞬間通紅的臉色,以及慌亂的語調,幾乎是立馬口‘此地無銀三百兩’地出賣了她。
對方本來也隻是隨口一問,如今見她這模樣,反倒立馬就心情不錯了。
“真的沒有嗎?”他問話的同時,直接就丟了一塊身邊木頭進火堆裏。
程小楠心頭一跳,立馬咬緊牙關道:“真的沒有。”
“是麽?”對方冷冷地笑,杵著木棍直接從地上走起來,“如果真的沒有,那你現在脫掉衣服讓我搜搜看。”
“你,你壞蛋!”
“對啊,我就是壞蛋,所以如果你再不把吃的拿出來,我就把你的衣服全扒了,然後綁起來烤著吃了。”
程小楠怕極了,聲音也不自覺地帶上了哭腔:“我剛剛尿了,很臭的。”
聞言,對方頓時露出了詭異的微笑:“沒事兒,外麵下著雨,洗洗就好,實在不行就把皮扒掉,反正沒了皮再髒也是不會太髒的。”
他的語氣生動極了,說著話的同時,手裏的棍子也隔空在她的身上比劃了起來:“聽說從頭頂扒皮是最簡單容易的……”
如果這些話是別人說的,程小楠必定隻當做是恐怖的玩笑,可是眼前這個人確實是動不動就打人的壞蛋,他剛剛還差點掐死了她。
所以,程小楠幾乎是立馬就相信了,然後她屁滾尿流的從地上爬起來,跑到角落裏的一堆石頭裏道:“你別吃我,我有吃的,我有吃的,我這就給你拿……”
從不知道那段記憶,還能如此深刻地藏在腦海。
程小楠怔怔的看著頭頂的天花板,許久之後才看向窗外金色的晨光,昨天晚上到底是什麽時候睡著的呢?
她下意識地看了眼手機,這一看,整個人立馬就怔住了。
七個小時,從她昨晚接通電話開始,這手機就一直沒有掛斷,哪怕是她中間睡著了……
程小楠定了定神,本想直接掛斷電話,但還是無意識地對著電話‘喂’了一聲。
然後,電話裏的回應也就立馬傳了過來:“小楠,你睡醒了嗎?早安。”
很簡單的一句話,可程小楠頓時就跟吃了蒼蠅般,喉頭動了動道:“我既然睡著了,那你為什麽不掛斷電話呢?”
電話裏的聲音頓了頓:“也許是舍不得吧,這些年裏我已經習慣了電話被你先行掛斷,而且小楠你知道嗎,聽著你睡覺均勻的呼吸聲,我真的感覺你就在我的床邊,這樣的感覺對我來說很幸福。”
程小楠的腦子頓時轟地一聲,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聲音道:“你,你簡直有病吧。”
說完,正要掛斷電話,對方就已經立馬變了語氣:“別,小楠,是我不對,明知道你不喜歡聽這些。”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再……”
沒等她說完,龍昊便繼續道:“其實,我是想對你說,顧琰現在正是抽不開身的時候,所以如果你想逃離的話……”
“你要幫我?”程小楠忍不住的諷刺,“也許你有這個本事,可是龍昊,你確定自己有這個膽量麽?”
不是她看不起他,隻是人這輩子確實是年紀越大考慮的越多,尤其是那些苦心孤詣好不容易才身居高位的投機者。
他們通常不敢,也舍不得拿自己的前途去冒什麽風險。
掛斷電話,程小楠雖然等同於拒絕掉了龍昊幫助,但內心深處的想法卻在這通電話之後立馬就活泛了起來。
是啊,她為什麽不走呢?
她在這裏一沒有工作,二沒有家人,就連唯一的朋友許言也即將遠行了,她一個人乖乖地留在這裏幹什麽,難道真等半個月後顧琰處理完事情來收拾自己嗎?
不,不,不可以這樣。
人生在世,不破不立,所有的悲劇和不快都是被動造成的,她現在雖然被司法管控出入當地,但這並不代表她真的出不去這裏了啊。
短途汽車,社會車隊,還有騎行徒步,這些都是完全不需要身份證信息的啊。
想到這裏,程小楠整個人頓時就跟打了雞血一般,至於原本要找田芷晴報仇的打算,也暫時顧不得了。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自由麵前,連生命和愛情都可以不要了,那麽仇恨又能算是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