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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而遠行之----明代傳說(八十四)

  韓氏臨死時,向她的乳母道別,韓氏回頭對她喊到:「娘,吾去!娘,吾去!」話還沒說完,腳下的小木床就被抽掉。轉瞬之間,三十多個女子就被活生生地吊死。 

  這些殉葬的妃嬪死後,下一任皇帝多半會給她們及她們的親戚一些好處。最常見的是追贈謚號,表彰其行。據《明史·后妃傳》記載:「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千百戶,人謂之『太祖朝天女戶』。歷成祖、仁、宣二宗皆然。」 

  在明朝皇帝中,英宗朱祁鎮並沒有什麼建樹,反而一生都受制於人。他9歲登基,38歲去世,他經歷了「土木之變」,被擄去做俘虜,后艱難歸國複位。但是他在臨終前,卻下遺詔說:「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勿復為。」這樣,最終廢止了慘無人道的人殉制度。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明英宗幼年登極,曾與為他父親明宣宗殉葬的宮人訣別,這給他幼小的心靈以深深的刺激。另一方面,這跟周憲王朱有燉有一定的關係。周憲王朱有燉是太祖第五子朱橚之子,死於正統四年,死時沒有孩子。他死之前,上奏摺表示身後務從儉約,以省民力,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誰料未等聖旨傳到,王妃鞏氏和施氏等6夫人已經同日自己殉身。英宗無奈,只能表彰她們的「貞烈」、「貞順」。 

  最重要的原因,明英宗是為了保護自己心愛的妻子,最大程度上排除自己死後妻子被逼殉葬的可能性。妻子錢皇后與明英宗患難與共,久經磨難,這些都是飽經磨難的明英宗無法忘記的。儘管如此,可是因為皇后沒有生兒子,在錯綜複雜的內宮鬥爭中處於下風。當時,周貴妃之子立為皇太子。周貴妃非常嫉妒皇帝對錢皇后的寵愛。明英宗沒死的時候,就有太監建議廢除皇后,這雖然被他否定,但他知道其背後的玄機。明英宗臨終時,意識到再也無法保護皇后,可又不忍心讓皇后被逼殉葬,於是就「口占遺命,定后妃名分,勿以嬪御殉葬,凡四事,付閣臣潤色」。這樣,明英宗就事先規定好了錢皇后的名分。有大臣得知明英宗廢止宮妃殉葬制度的消息,竟然感動到流淚。明英宗死後,周貴妃果然對錢皇后發起進攻,幸虧一些大臣根據遺詔和情理進行力爭,才使得周貴妃的意圖沒有得逞。除錢皇后之外,其他曾經與英宗共患難的妃嬪,應該也是英宗考慮的因素。 

  明英宗的繼任皇帝憲宗在臨終前也再一次強調不要殉葬,以表達對先帝決定的尊重。兩代皇帝的堅持執行,終於給明初以來的人殉制度畫上了句號。 

  明朝初年,安南(今越南)發生內亂,黎蒼篡奪了陳氏的王位,又欺騙明朝為陳氏絕後,獲得了明朝的冊封。不久,寮國將故安南國王之弟陳天平送到,明朝於永樂四年(公元1406年)護送陳天平回國,被黎氏所殺。於是明朝派兵攻入安南,俘獲黎蒼。在沒有找到陳氏子孫的情況下,於永樂五年在安南設置了交趾布政使司,下轄17府、47州、157縣;同時設都指揮使司,下轄11衛、3所。但是明朝的統治受到當地人民的反抗,加上一些官員處置失當,更使衝突激化。儘管明朝不斷採用軍事鎮壓,還是無法支持下去,終於在宣德二年(公元1427 年)撤銷交趾布政使司和都指揮使司,人員全部撤回,重新承認了安南的屬國地位。 

  明朝初年,在雲南布政使司下除了正式府州,還設有南甸、干崖兩個宣撫司和麓川平緬、木邦、孟養、緬甸、八百、車裡、寮國、大古喇、底馬撒和底兀剌十個宣慰司。但以後,大古喇、底馬撒和底兀剌三個宣慰司因路途遙遠,明朝控制不了,脫離了與明朝的關係。麓川平緬宣慰司的故地在正統十一年(公元 1446年)改置為隴川宣撫司,這樣就形成了「三宣(宣撫司)六慰(宣慰司)」及其下轄的司(長官司等)。「三宣六慰」都是土司,即其長官都由當地部族或政權的首領世襲,內部自治,但經濟上要承擔朝廷的「征役差發」和「貢賦」,土兵(地方軍隊)要接受朝廷或上級的調遣。因地理位置的不同,這些土司又分為沿邊和外地兩種,明朝對它們的統治方式和控制程度雖不相同,但它們都是明朝疆域的一部分。「三宣六慰」的範圍除了今國內部分外,大致還包括今緬甸那加山脈、親敦江和伊洛瓦底江以東地,泰國和寮國的北部。 

  1531年(明嘉靖十年)緬甸東吁王朝建立,逐步統一緬甸,並不斷進攻明朝所屬的土司。至嘉靖末(公元1566年),緬甸吞併了八百、寮國和車裡三個宣慰司。萬曆(公元1573—1620年)初,又攻佔了木邦、蠻莫、隴川、孟養等司,「三宣六慰」全部落入緬甸手中。明朝出兵反擊,收復了部分失地,並加強了邊區的防守。但「六慰」中除車裡外都已為緬甸所有,明朝僅保住了「三宣」。至此,明朝在今國界外的疆域主要還有:伊洛瓦底江上游的邁立開江以東、今雲南盈江縣以北地,薩爾溫江以東、緬泰邊界以北地以及寮國、越南北部的一些地方,其中包括當時的里麻司所在的江心坡(邁立開江和伊洛瓦底江另一條支流恩梅開江之間地)和茶山司所在片馬(恩梅開江至高黎貢山間地)。 

  今新疆、內蒙古、青海和甘肅的一部分在明朝的大部分時間內都處於它的疆域之外。在這些地區建立的政權主要有: 

  別失八里 

  14世紀40年代,察合台汗國陷於分裂,至60年代西察合台汗國演變為帖木兒汗國。1370年(明洪武三年)東察合台汗居別失八里,1418年(永樂十六年)西遷亦力把里(一作亦力巴力,今新疆伊寧市),明朝史籍即以城名稱其國名。轄境包括今新疆除哈密地區和額爾齊斯河、烏倫古河以東北地區以外,境外巴爾喀什湖、塔什干以東和帕米爾高原。16世紀後期,天山以北地區的東部已為瓦剌所佔,其餘也分裂為幾部:吉利吉斯,在今巴爾喀什湖以東南一帶:哈薩克,在今伊犁河流域;葉爾羌,在今塔里木河流域和帕米爾高原;土魯番,在今天山以南東部地區和甘肅西部。 

  韃靼、瓦剌 

  韃靼始見於唐代中葉,是突厥統治下的部族,以後興起的蒙古是其中一支。元亡后,明朝又將蒙古高原東部蒙古成吉思汗後裔各部都稱為韃靼。 

  瓦剌,清以後稱衛拉特、額魯特、厄魯特,本在葉尼塞河上游,被成吉思汗征服后成為蒙古一部。明朝泛指蒙古高原西部和阿爾泰山一帶的部族。 

  1368年(明洪武元年)元帝退出大都,北遷上都。次年明軍攻上都,元帝再次北逃。第二年明軍又攻克應昌(今內蒙古克什克騰旗西達來諾爾附近),元帝逃至和林,仍用元朝稱號,史稱北元。傳至1402年(明建文四年)取消帝號稱可汗,去國號稱韃靼,恢復了部族,但內部並不統一。明永樂初,瓦剌分為馬哈木、太平、把禿孛思三部,明朝封為順寧、賢義、安樂三王。韃靼和瓦剌的範圍大致有今內蒙古中部和西部、蒙古高原、阿爾泰山南麓和西伯利亞南部。 

  1436年(明正統元年),瓦剌順寧王脫懽〔huan歡〕并吞賢義、安樂二王部落,統一瓦剌,兩年後又控制了韃靼。其子繼立后,東取兀良哈三衛及建州女真各部,西掠沙州、赤斤蒙古、哈密等衛,1449年(明正統十四年)南下攻明,俘獲明英宗。1453年(明景泰四年),也先自立為大元田盛大可汗,但兩年後在內亂中被殺,蒙古又分裂。1480年(明成化十六年)韃靼的達延汗(明朝稱為小王子)繼承汗位,出兵迫瓦剌西遷,又統一了蒙古各部。16 世紀前期達延汗死後,又出現了割據局面。至16世紀後期,達延汗之孫土默特首領控制蒙古右翼,稱阿勒坦(俺答)汗。阿勒坦汗在今內蒙古呼和浩特築大板升城(明朝賜名歸化),成為漠南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明代初年,沿元舊制,設御史台,洪武十三年(公元0年)五月罷御史台。十五年改置都察院。這個機構為明代所創設的,與前代御史台之制不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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