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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給他做一頓早餐

  文字的後麵有一些顏文字,沈呈呈很喜歡這種可愛的符號,不過她自己對於這些數碼產品實在是一竅不通,雖然她想學,可就是實在難以下手。


  對於沈呈呈能夠進行正確無誤的回短信,就已經是非常的不容易了。


  在簡單地回複完韓小美的短信後,沈呈呈把手機扔到了一旁,又倒在了床上。


  房間裏鋪著厚厚的地毯,手機從沈呈呈的手中完美的滑過一條弧線,穩穩的落在了上麵。


  韓小美是沈呈呈接觸社會的第一個朋友,第一個姐妹,沈呈呈把她是當做貼心姐妹一樣來看待的,打拚了這麽多年,沈呈呈的朋友的數量也沒有從1飛升到2這個數字上來。


  當然,生意上的朋友幾乎可以不用算上。


  在這個虎吃羊,羊吃草的年代,一旦和你發生了經濟上的關係,有了錢上麵的往來,就不能算是朋友了,也不要妄想著別人能夠在你最困難的時候幫上你一把。


  基本上在你最困難的時候,人家沒有落井下石;或者在你最風光的時候,別人沒有從你背後捅你一刀,將應該謝天謝地了。


  沈呈呈自己覺得,朋友這種東西,實在沒有必要去結交更多,韓小美雖然是她的閨蜜,不過工作上是她的下屬,這一點沈呈呈是分的很清楚的,就算是最好的朋友,也必須要公私分明。


  但是沈呈呈還是有一點私心的,不然也不會讓提拔韓小美做自己的私人秘書,在自己最忙的時候替代自己處理所有的事務。


  這也是情有可原,畢竟是沒有一個人敢把自己最重要的秘密全部曝光給一個人外人的。


  不能再繼續睡下去了,沈呈呈這樣心想到。今天,她還有她自己的安排。


  輕手輕腳地摸下了床,沈呈呈從地毯上拾起昨夜瘋狂纏綿後遺留的衣物,小心翼翼地穿上。


  她做的這一連串的活動都幾乎是沒有發出聲音的,因為她現在還不想這麽早就把靳起給弄醒,第一是希望他能夠再多休息一會,第二是她還想給他準備一個驚喜。


  沈呈呈沒有穿上拖鞋,而是抬著腳輕輕地走著,光滑白嫩的小腳丫子踩在厚實的地毯上,一點聲音都沒有。


  穿過房間,沈呈呈來到了套房的客廳裏,她轉身小心地帶上門,直接來到了小廚房裏。


  她決定要給自己的男人做一道早餐。


  雖然這家五星酒店是提供這些的,不過沈呈呈覺得,如果不用一用的話,簡直是太浪費這個一應俱全的小廚房了,而且酒店提供的早餐固然精美可口又富有營養,不過始終還是少了那份人情味。


  沈呈呈就像一個新婚的小媳婦一樣,在廚房裏忙手忙腳的收拾著,雖然她本來也就是新婚不久的女人。


  她推開雙開門的高級冰箱一看,不禁都伸出手捂住了嘴巴。這冰箱裏的放置的食材,實在是太充分了!


  不管是各種西餐的食材,還是東方料理的食材,都有條不紊地乖乖躺在了這台冰箱的保鮮室裏。沈呈呈再打開冷藏室一看,好家夥,竟然還有各種冷藏的海鮮。


  難不成這間總統套房專門是給來這裏下榻的米其林星級大廚們準備的嗎?沈呈呈忍不住想到,畢竟很難想象得到一個五星大酒店的房間裏會有這些東西。


  不過如果她要是知道這間房間是侯化成——也就是護工良子口中所說的那個侯爺特意準備的,沈呈呈恐怕會更加的不可思議。


  因為這侯爺,就是沈呈呈今天安排裏所要見的一個人,沈呈呈打算親自造訪造訪這個準備了這場拍賣會的東家地主。


  沈呈呈從冰箱裏幾乎都挑花了雙眼,才終於深思熟慮地選出了幾樣滿意的材料。


  20分鍾之後,一股令人垂涎欲滴的食物的香氣從這間總統套房的小廚房裏飄了出來,沈呈呈雙手端著一個餐盤從裏麵走了出來。


  潔白的餐盤上陳列著的是沈呈呈花費了20分鍾才完成的戰果。


  熱氣騰騰的意式濃湯被盛放在一個黑色而質樸的石碗裏麵,香氣撲鼻的吐司被一片一片地切好,整整齊齊地排列在餐盤的中央,吐司的旁邊擺放的是一圈令人食欲大開的香濃培根。


  沈呈呈心滿意足地端著餐盤,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餐桌上。她站在一旁看了好久,連她自己都對這份早餐感到非常的滿意。


  而她自己從起床忙到現在都還沒有吃一點東西,喝一點水,不過她一點也沒有感到一丁點饑餓的感覺——看到自己親手做出來的豐盛的早餐,她覺得自己已經飽了。


  不過她覺得好像還差了一點什麽,到底差一點什麽呢?


  沈呈呈雙手抱在胸前,歪著腦袋使勁的想著。


  哦!還應該有一張這個!

  沈呈呈像突然記起了什麽似的,急急忙忙地向房間的陽台跑去,因為跑得太急還差一點把旁邊的屏風給撞倒了。


  套間的陽台前麵是一個歐式的開放式的書房,圓圓的一張小書桌上放著一個便簽本還有一隻鋼筆,旁邊還放著一部座式電話。


  沈呈呈跑到書桌前坐下,一隻手拿過便簽本一隻手拿過鋼筆就寫了起來。


  沈呈呈雖然初中讀完就沒有再受過任何應試教育了,不過沈呈呈一直都保持著書寫的習慣。


  她認為一個人的字就好比一個人的臉,寫得一手好字肯定會給別人非常好的第一印象。


  對此,沈呈呈還專門研究過了哪種字體好看,她的筆跡不是那種一般女生寫的那種娟細清秀的字體。沈呈呈最喜歡的是那種飄逸的瘦金體。


  這種字體相傳是宋朝的宋徽宗所創,運筆靈動,筆跡瘦勁,是一種風格非常獨特的字體,不過寫這種字體的多數為男生,沈呈呈是個例外。


  沈呈呈在輟學進入社會打拚後,幾乎每天都會有練字的習慣。


  那時候每天下班都已經很晚了,沈呈呈回到出租房整理完家務之後,都會拿出紙和筆來練一練。


  《千字文》和《風霜》是沈呈呈臨摹的最多的兩本字帖,雖然每天都很累,但是沈呈呈卻非常享受練字的這短短的一個小時。


  沒過多久,小小的便簽紙便落下了幾行漂亮的字跡。


  “早餐我已經準備好了,如果你起來的時候已經有些涼了,可以拿去裏麵的小廚房裏用微波爐熱一熱。我今天有一點事情,晚上不知道會不會回來,有事的話就給我打電話。”


  沈呈呈滿意地看了看這張便條,方才出了房間的門。


  這時候還很早,外出的人也幾乎沒有,沈呈呈一人站在酒店的電梯裏,顯得有些形單影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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