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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章 聰明的「烏知縣」(三)

  一斗米一斤雞 

  一個鄉下人進米湖縣城趕集,在街上把米店的一隻小雞兒踩死了。店主不放他走,非要他賠一百文錢不可。 

  鄉下人說:「一隻小雞兒最多值二十文錢,你為什麼要我一百文呢!」 

  店主說:「這雞現在是小雞兒,要是再喂上五個月,就可以有五斤重。二十文一斤,不是整整一百文錢嗎」 

  兩個人正在爭吵,恰巧「烏知縣」(梁曉樂)經過,問明了事情原委,「烏知縣」(梁曉樂)就對鄉下人說:「他要你賠一百文錢,不算多。」[ 

  縣老爺說了話,鄉下人不得不聽,只好給了店主一百文錢。 

  店主非常高興,正要拿著錢往店裡走的時候,「烏知縣」(梁曉樂)又叫住他,說:「你的小雞兒將來可以有五斤肉,可是現在還沒有那麼重。俗語說:『一斗米一斤雞』。現在你的雞死了,可以把省下的五斗米還給他,那才公平。」 

  縣老爺發了話,店主人沒法子,只好給了鄉下人五斗米。 

  誰是孩子的生母 

  兩個女人為了一個嬰孩兒爭吵起來,她們倆都說自己是嬰孩兒的母親……結果她們決定去找縣官判決。 

  「氣泡」中德梁曉樂聽了雙方的話,立時想起了自己前世曾看過的一出 

  場上人群歡呼起來:「是李家的,是李家的!」 

  「烏知縣」(梁曉樂)冷眼見楊家不服。便叫道:「慢,把那頭牛單獨趕出來。」 

  牛出來了,「烏知縣」(梁曉樂)命衙役用鞭子狠命地抽打那頭牛。 

  李家的人奔上前。拚命地抵擋,還將鞭子奪了下來;楊家的人只是在旁邊喊道:「莫打了,莫打了。」那喊聲有氣力,像在演戲。 

  「烏知縣」(梁曉樂)見了,便厲聲盤問楊家人:「如果查出這頭牛不是你家的。而你們硬要冒領,除了十倍罰款。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楊家人知道瞞不過,只得承認自己有冒領之罪,諾諾連聲,告退而去。 

  烏知縣神斷牛案的名聲,從此傳了出去。 

  ………………………………………………………… 

  「烏知縣」所破的,雖然都是一些小案件,但關係的卻是民生的大問題,受到了人們的稱頌。人們一傳十,十傳百,把烏知縣機智破案的故事,傳的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不承想,故事像長了翅膀一樣,飛出了三百多里地。被一個急於為父親鳴冤昭雪的年輕小夥子聽說了。 

  小夥子姓顧名翌偉,家住青陽縣的顧家莊。青陽縣城距米湖縣城三百多里路,顧翌偉是在上訴的路上,聽說了「烏知縣」機智破案的故事。當上訴又一次被駁回時,顧翌偉仰天長嘆道:「如果讓米湖縣烏知縣那樣的縣官來審理我父親的案件,結果就算還和原來一樣,我也心甘情願啊!」 

  當任的牛知府聽了顧翌偉的話,心想:顧翌偉三番兩次來上訴,但又拿不出充分的證據翻原判。如此看來,難道這裡確實有冤情?而米湖縣縣令又如此受人們的愛戴,想必破案有兩下子。既然如此,何不把米湖縣的知縣借調去審理一下青陽縣的案件,也好了卻小夥子替父鳴冤的心愿魔瞳妖孽。消除在自己管轄範圍內的一個冤假錯案。 

  牛知府這麼一想,便下了一道命令:米湖縣縣令臨時借調青陽縣,審理青陽縣城姐弟二人同喪地下室案件。為期一個月,如果審理的有突破性進展,回來后官職往上升。 

  烏知縣接到命令后,高興的了不得。即刻找到梁曉樂,說:「賢妹,為兄的錦繡前程全憑你相助了。這一回,你一定要幫助為兄抓住這難得的提升機會。」 

  梁曉樂問道:「到底是怎樣的一個案件呢,值得知府老爺如此重視?」 

  烏知縣搖搖頭,說:「我也不知道,但憑著你的聰明機智,什麼樣的案子審理不清楚?!只要我被提升了,在米湖縣裡,你想要什麼我都答應。」 

  梁曉樂想了想說:「我什麼也不要,在你臨走之前,能以給我哥哥在縣裡安排個實職最好了。」 

  讓梁曉樂心動的另一個原因,是青陽縣距迷糊縣三百來里,距梁家屯村也是三百來里。正好在梁家屯村的東南角上,是她六百里範圍圈的一個重要位置。自己提前了解一下,對今後派人也好心中有數。 

  烏知縣聽梁曉樂如此一說,高興地道:「這有何難?!在我的權利範圍內,你哥哥想當什麼樣的官兒都可以。」 

  兩個人各懷著「鬼胎」,又一次對換了位置:梁曉樂裝扮成烏知縣的模樣(點化式神替代),帶領著身邊衙役,去青陽縣接手案件。[ 

  烏知縣則裝扮成衙役的模樣,跟隨梁曉樂去青陽縣城。一來對梁曉樂進行保護,二來也好學習梁曉樂的破案經驗。 

  於是,式神「烏知縣」,帶著身邊四個衙役(包括烏知縣),馬不停蹄地開往三百里路以外的青陽縣城。梁曉樂則在「氣泡」中緊緊跟隨。 

  當梁曉樂了解了案情后,才知道自己多麼魯莽:這是一個沒有任何證人的案件,前任執辦人僅憑理,便定了案件性質。難怪死者後裔不服判決。 

  原來,顧翌偉的父親顧金順,在幫助顧翌偉的姑媽顧艷娥也就是顧金順的同胞姐姐操辦兒子婚事的第三天,突然和姐姐顧艷娥一同身亡。 

  經過前任執辦人員的勘察和調查,卻挖出了一樁震驚人寰的為死人買活妻合葬的陰陽婚案。 

  顧艷娥的丈夫廖少春,是一個很有名氣的實業家。在縣城開辦著一個大工廠,家資超萬貫。在一次事故中不幸身亡。留給他年輕妻子的,除了這萬貫家產,還有一個未出世的遺腹子。 

  廖少春有個哥哥廖少華。二人雖然同父同母,卻像兩個爹娘養的一樣。這廖少華好吃懶做,還沾染上了賭博的惡習。平日里經常磨著弟弟要錢花。 

  這廖少華見弟弟沒了,失去了經濟來源,便打起了佔有廖少春家產和工廠的主意。廖少春喪事剛一辦完,就托出媒人給顧艷娥說婆家,逼其改嫁。還到工廠對員工們說,弟弟沒了,哥哥理所當然要接管弟弟的企業。以後,大家都要聽他的。 

  顧艷娥平時就看不慣大伯哥的浪蕩勁兒,見他又逼婚又霸企業,那氣就不打一處來。可是,作為一個年輕寡婦,要獨佔這麼多的家產和這麼大的工廠,是有一定難度的。她撫摸著肚子里的胎兒,考慮再三,決定犧牲自己的青春,守住丈夫的家產和實業。 

  於是,顧艷娥把廖家的族人叫到一起,鄭重聲明道:「我丈夫雖然沒了,但他有骨血留在這個世上,他還有兒子。現在,我已經懷孕三個多月了,我一定要把我和我丈夫的愛情結晶生下來,養大成人,讓他來繼承他父親的家產和企業。至於我自己,我活是廖家人,死是廖家鬼,這輩子誰也別想把我趕出廖家門去。在我兒子還未成年之前,由我來替我兒子管理他父親創建的工廠。如果有人打我們孤兒寡母的主意,我讓他吃不了兜著走!」(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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