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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收留

  宏遠爹娘商量了半天,始終也做不出去留的決定。依然坐在那裡面對面地發著愁。 

  梁曉樂走到堂屋裡,看看這個,望望那個,最後羞答答爬進宏遠娘懷裡,摸著耳垂玩兒。暗中對接上靈魂。 

  宏遠娘(梁曉樂):「按說呢,咱已經有十五畝地了,你又腿腳不好,不如就留下他們,給咱當長工,咱給他工錢。反正雇誰也是雇。」 

  「得了吧你,人家都是『三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三十畝地的人家都不僱人,咱這點兒就雇,非讓村裡人笑話咱張精。」宏遠爹表示堅決反對。 

  宏遠娘(梁曉樂):「咱不是情況特殊嗎?」 

  「你指『神氣兒」?還是指我的……腿?」 

  宏遠娘(梁曉樂):「都有。」 

  「那,你說說看。只要合理,一切都依你。」 

  宏遠娘(梁曉樂):「嗯,現時咱家糧食多的是,但都是老天爺爺給的。咱拿著老天爺爺給的東西救濟別人,你說,這算不算行善積德?」 

  「當然算了!老天爺爺給咱了,就是咱的東西。別人想要,得有理由。」宏遠爹習慣性地擓擓後腦勺,「只是,我擔心,老天爺爺一旦不給咱了,咱拿什麼養活這些人?」 

  宏遠娘(梁曉樂):「我也考慮過這件事。仔細想來,如果我們做好了,是一個良性循環。比如,咱用老天爺爺給的糧食雇長工,等地里打了糧食,賣掉,我們在用賣糧食的錢買地。地多了。大的糧食自然多。我們再賣糧食再買地,如此循環下去,不出幾年,我們豈不就成了大地主。到那時,就是老天爺爺不給了,咱也有吃的,因為咱的地少不了,打的糧食少不了。真要有個天災人禍,再辭長工也不晚。」 

  「理兒是這麼個理兒。可眼下怎樣堵眾人的嘴?」 

  宏遠娘(梁曉樂):「這還不好說。嫌地少,再買二、三十畝。循序漸進,反正咱家有銀子。咱不是說過么,把銀子都置成宅子地,放著心裡踏實。如今咱雇長工,不怕種不過來。」 

  「這倒是個法兒。你怎麼才說呀?」 

  宏遠娘(梁曉樂):「人家這不是剛想起來嗎?」 

  「這事就這樣定了!那,孩子的事呢?」 

  宏遠娘(梁曉樂):「我總覺得,老天爺爺三番五次地給咱東西,有求必應。絕不是光為了補償咱。就拿這天的餃子來說,我真擔心分不夠。沒想到分到最後,還有咱一家子吃的、剩的。這說明什麼?說明老天爺爺見咱們是為了給全村人防瘟疫,大發慈悲,要多少有多少。同時,也說明老天爺爺給咱東西。是為了讓咱濟貧救困,幫助生活無著落的人呢!這個孩子太可憐了,咱收留了他,用老天爺爺給咱的食物養活他。也算對老天爺爺有個交代。」 

  「你不是說了,收下一個。保不準就有兩個、三個,甚至更多的孤兒來這裡嗎?雖然有老天爺爺給的東西。萬一老天爺爺不給了,孩子們又沒長大,怎麼辦?咱又不是福利機構!」 

  宏遠娘(梁曉樂):「我倒有一個想法:孩子咱可以收留。讓族長給咱打起個證明來,證明這孩子從多大多大咱就收養了他(她)。因為不是咱的孩子,咱沒這個義務。等他長大了,參加了工作,咱從他的收入里扣除一定數量的錢財,作為咱養育他的回報。這樣,咱收養的孤兒越多,十年二十年以後,得到的回報就越多。這也叫一種投資吧!」 

  「能行?」 

  宏遠娘(梁曉樂):「怎麼不行!不是有句俗話叫『養兒防老』嘛。咱有兒有女,用不著他們養老,就讓他們從經濟上回報一些算了。其實,上算的還是咱!你想想:咱的錢財全部都是輕而易舉地得來,用來救助沒爹沒娘的孩子,就是普濟眾生,將來咱個人還落實惠,何樂而不為呢?」 

  「這倒是個好主意。」宏遠爹讚許地看著宏遠娘:「你怎麼想出來的?」 

  宏遠娘(梁曉樂):「長腦袋是幹什麼的?」 

  「哎,你說,」宏遠爹好像忽然想起什麼,「你說,老天爺爺會不會收咱的地?」 

  宏遠娘(梁曉樂):「你想想啊,只要是咱的地,咱手裡就有地契。誰能搶得了走?老天爺爺就是不待見咱了,也只能是不再給了,不會往回收東西的。」 

  「要這麼說,咱還得多買些地。趁著現在老天爺爺給哩,家裡糧食吃不敗,咱多雇幾個長工幹活!」 

  宏遠娘(梁曉樂):「你終於說到點子上了。」 

  「嘻嘻,還不是你引導的。我看出來了,你這個人很有主心骨。出個主意說個事,我連想都想不到。往後哇,咱家的大事,都由你做主。」 

  宏遠娘(梁曉樂):「你先別許願哩,我看你還是再老人說一聲去,讓老人給拿拿主意。」 

  「行!我這就去。」 

  宏遠娘(梁曉樂):「這事先撂一撂,還是先把孩子的事辦了。族長不是等著回話嘛?」 

  「好,咱先外后內,把人領家裡,再說別的事。」 

  宏遠娘抱著梁曉樂,正要高高興興出門,宏遠爹去哦說了話: 

  「樂樂在家和哥哥姐姐一塊兒玩兒吧,娘一會兒就回來。」 

  「不嘛,就去。」梁曉樂抱住宏遠娘脖子,說什麼也不下來(這是她發賴的拿手戲)。 

  「『不嘛,就去』,你還會說別的嗎?」在一邊兒玩兒的小宏遠,聽到梁曉樂嗲嗲的口氣,沖著她直瞪眼,他很看不慣梁曉樂的「嬌氣」勁兒,動不動就叫娘抱。他小時候可沒這種「待遇」。 

  「就是,氣你!」梁曉樂也不服氣,用眼回瞪著他。心裡卻說:「宏遠娘,委屈你了,將來我用廣袤的農田、成群的建築、一眼望不到頭的糧倉回報你!」 

  一行三人,很快來到族長家。 

  族長聞聽宏遠爹應承下來,立刻滿臉堆下笑: 

  「我就知道你們肯收留。被老天爺爺眷顧的人,都是好心腸,慈悲為懷。孩子到了你們手裡,也算到了福窩兒里。我一百個放心。」 

  說著,讓人領來一個六、七歲的小男孩兒。 

  小男孩兒穿著一身補丁摞補丁的衣服,髒兮兮的。沒有血色的臉上倒也乾淨,看來已經洗過了。大概知道叫他來的目的,低著頭,一副任人宰割的樣子。 

  「他說他叫馮良存,今年六歲。也說不清是哪村哪店的。你們和他慢慢交流吧。」族長對宏遠爹說。 

  「孩子,知道你是哪個月里,哪一天生日嗎?」 

  宏遠娘一隻胳膊抱著梁曉樂,用一隻手撫了撫小男孩兒的腦袋,和藹的問道。 

  小男孩兒搖了搖頭,沒有言語。 

  「咳,窮人家的孩子,還不知道過沒過過生日哩,哪裡記得?」 

  族長夫人在一旁插言說。 

  「和我家宏遠同歲,不知兩個人誰大誰小?不過,這孩子的個頭比我家宏遠高。」宏遠娘望著族長夫人說。 

  「讓他叫你家孩子(宏遠)哥哥,再怎麼說,他是晚來的。」族長語氣很肯定,彷彿命令一般。 

  宏遠娘(梁曉樂):「族長,我們借一步說話,好嗎?」 

  族長看出宏遠娘心思,又讓人把馮良存領走了。 

  宏遠娘(梁曉樂):「孩子我們可以收下。不過呢,正像族長說的那樣,我們和他(她)無親無故,沒有義務撫養他們。我們知道,父母盡義務撫養子女,子女長大成人後,盡義務贍養老人,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一還一報,天經地義。」 

  「這……」族長心裡一沉:不是說好了嗎?怎麼見了孩子反倒不同意了? 

  宏遠娘(梁曉樂):「可這孩子的父母沒了,對他盡不了義務了。由我們把他養大。而我們又有兒有女,將來用不著他贍養。在我們和他之間,也就沒有回報這一說了。可我們又不是慈善機構,沒有這份義務。那,我們不是白付出了嗎?」 

  族長點點頭,心裡卻說: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不是看著你家有「神氣兒」,才與你們商量的嘛! 

  宏遠娘(梁曉樂):「我覺得,孩子是無辜的。因為小,勢必需要人養活。為了讓養活他們的人將來有所回報,最好在族長這裡定個說法。」 

  「怎麼個說法?」族長不解的問。 

  宏遠娘(梁曉樂):「孩子小的時候,收養他們的人,要盡全力去培養他們,教育他們,讓他們成長成一個有用的人才。等他們長大以後,參加了工作,他們要將自己的勞動所得拿出一部分,哦,比如十分之一,來回報養育他長大的人。」 

  「你說的這個辦法可以。」族長表現的很高興:『很早以前就有這種說法。說一個成年人,要把自己的勞動所得的錢財,分成三份,一份自己用,一份供孩子成長,一份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你說的這個,跟那個大同小異。只是回報的比例小了些。才十分之一。」 

  宏遠娘(梁曉樂):「你說的那三份分法兒,是指孩子的親生父母。母親十月懷胎生了孩子,這其中的艱辛,只有做了母親的人才能體會到。領養的人家沒有經過十月懷胎,少受著艱辛呢!理應少要一些。」 

  「你說的這十分之一,是不是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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