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房主要回來
「我們也考慮到這個問題了」宏遠爹擓著後腦勺說:「慧敏也想晚上讓你們過去。大哥管著建築隊,再有你在那裡,就不會出什麼事了。」
「其實,有你大哥管著他們,也不會出什麼事。咱是以防萬一。」
「對呀,爹,慧敏還說,以後你們也隨著三妹在食堂里吃飯,不讓你們二老起火了。」
「這哪裡行?三秋是你們聘用的工作人員,在食堂里吃也就罷了。我們是給閨女作伴,使不得。」
「怎麼使不得!食堂是誰開的?你的兒子兒媳呀!父母在自己兒子兒媳家裡吃飯,有什麼使不得?!」
「我要是只有你這個兒子,我就去了。你們兄弟仨,我不能光依靠你一個。」
「我願意。又不給他們要東西,他們還挑理兒呀?!」
「我是說你吃虧。」
「爹,你還不知道我家裡的事?別說你們兩個老人,就是他們兩家全來,也吃不窮我。」
「這我信。你知道村裡的人們怎樣評價你們的食堂嗎?」
一說起食堂,在一旁聽爺兒倆說話的梁趙氏忍不住了,插言道:「村裡人們說,在你們家的食堂里吃一天飯,能把一年的吃頭都嘗遍了。想吃葷的有葷的,想吃素的有素的,口軟的,口硬的,隨便挑。就是入二畝地進去吃飯也上算。」
「嘿嘿,飯食樣數多是真的。其實,並不像人們說得這麼好。」宏遠爹笑著說:「要這樣的話,你二老更得去了。」
「如果你們願意讓我們去的話,我和你娘就一人帶二畝地過去入伙。三秋是你們聘的員工,我們就不管她了。」梁龍勤一邊裝著旱煙袋,一邊說。
「這,管你們飯是小人兒對你們盡孝,怎麼能要你的地呢?」宏遠爹沒想到父親會說出這話來,有些著急起來。
「我們一天三頓飯在食堂里吃,不自己起火了。還要糧食幹什麼呀?」梁趙氏解釋道。
「我們帶著地入伙,老大家和老三家也說不出什麼來。」
梁龍勤抽了兩口煙,沉思了沉思,又說:「對外人也是個榜樣:要想沾梁德福家裡的『神氣兒』,就得有所付出。我看你家裡(指宏遠娘)手腳忒大方。今天收養孤兒,明天呀,還不知收養什麼人呢?天下干不動活兒、吃不上飯的人多了!雖然東西來得容易,到了自己手裡也就是自己的了,不能讓他們白沾。」
「二畝地也忒多吧?要帶,就帶一畝,有這麼一說算了。」宏遠爹有些為難地說。他認為,兒子贍養老人是應當應份的事,不應該在錢財上斤斤計較。何況還有哥哥和弟弟。自己沾光太多了,會影響兄弟之間的和睦。
「我也不是憑空說的。」梁龍勤惦著手裡的煙袋說:「這是村裡人們的議論。我聽著很有道理。你算算這個賬:你租一畝地返還三百斤糧食,要是光吃凈糧的話,吃不了一年。二畝地有剩餘。這是光指的糧食。算上菜金和油鹽醬醋的錢,就是一般家庭,也就剛夠。你們的食堂里都是凈米凈面,肉食也多,二畝地的租糧遠遠不夠。所以啊。村裡的人們把食堂看成了天堂,可望不可即。二畝地只是說著玩兒呢。你要是敞明了二畝地就能入伙,那些有地的孤寡老人,巴不能夠呢!!!」
見二兒子靜靜地聽著,似乎動了心思,梁龍勤吐出一個大大的煙圈,繼續說:「我先給你們軋下這個輒,你往後好說話。」
宏遠爹覺得父親說的在理兒,點點頭。記在心裡。
……………………
孤兒院的房子、院長和工作人員定下來了,有關規章制度還是必要說清的。於是,又經過商量,在宏遠娘(梁曉樂)的建議下,規定了如下條列:
一、孤兒院的收留對象為:
1、「三無」孤兒。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扶持人。
2、父母雙亡的、十四歲以下的孤兒。
3、不知道家鄉住址,不知道父母姓甚名誰,被拐騙和被遺棄的十四歲以下兒童。
二、孤兒在孤兒院可以生活至16歲。當孤兒在孤兒院達到入學年齡且符合入學條件(如有孤兒因為先天原因或疾病原因不能入學)的,將被送進學堂念書。如果學習成績優秀,需要去外面(如縣學堂)深造的,孤兒院負責一切費用。
三、孤兒在孤兒院年滿十六歲以後。由孤兒院安排工作(這也是梁曉樂成立孤兒院的另一個目的——為她將來的事業發展培養人才),也可以到社會上自謀生路,展示自己的才華。無論在哪裡,都要將自己勞動所得的十分之一,回報給養育他(她)的孤兒院。
讓謝老先生寫一個牌子,掛了出來。
孤兒院正式成立了。
五個縣衙送來的小女孩兒,是孤兒院里的收留的第一批孤兒。在登記名字時,由於都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也不知道生辰年月,梁曉樂又不願意讓她們再用藝名,於是,就讓她們姓孤兒院的孤,中間的字用梁曉樂的「曉」。梁曉樂選出五個帶女字旁的漢字:如、妍、妹、娥、婷,一個的高矮為序,分別叫孤曉如、孤曉妍、孤曉妹、孤曉娥、孤曉婷。
梁龍才一家十分感激。口口聲聲說幫了他們的大忙。三大娘粱榮氏過意不去,非要晚上給侄女梁艷秋作伴兒去。宏遠爹對她說了父親梁龍勤的打算,才勸住了粱榮氏。
孤兒院安排的一切都很順利,梁曉樂心裡高興,很為自己的事業又前進了一步慶幸了一把。
………………
正當梁曉樂沉浸在孤兒院成立的喜悅中時,世榮奶奶的女兒梁大柳——一個五十多歲的半老女人,哭哭啼啼地找上門來了。
世榮奶奶是梁家屯裡租賃房的房主。她的南房現在正用來開門市,北房西裡間屋樑德貴一家三口住著。東裡間屋雖然還給她留著,已經堆滿了東西。
原來。梁世榮老兩口在女兒梁大柳家住了將近一年,住煩了。說是見不到村裡的街坊鄰居們,悶得慌。本來心氣兒就不順,又經常和女婿發生摩擦,說什麼也要搬回來住,誰勸也不管用。
兩個七十歲的老人,梁世榮身體還不大好。身邊沒個人,女兒梁大柳不放心;跟著來伺候,家裡又離不開,愁得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著,一天到晚腦仁疼。
「德福侄子(世字輩上的比龍字輩上的大一輩兒),我實在沒有辦法了。只好舍臉來求你。讓他們住回東裡間屋裡去吧!」
「這個沒問題。當初咱們也是這樣說的。我應該遵守諾言。」宏遠爹說:「只是,我三弟一家三口搬進了西裡間屋,不知世榮奶奶他們願不願意和他們分住東、西裡間?」
梁大柳並不回答宏遠爹的問話,而是鼻涕一把淚一把,訴說起自己的難處:
「你說這可怎麼辦?老人有個病或災的,十大幾里路,誰給送信兒去呀。就是有人送信,我下步走,也得半天。哪裡照顧得來?!」梁大柳幾乎嚎啕大哭,「現在真是後悔呀,當初要是讓他們抱養一個兒子,把家裡的房子、地全給他,好歹有個接管的人。」
梁曉樂見她哭的可憐,很是同情:唯一的女兒年齡也大了,嫁的又遠,不在一起住,伺候著不方便。
老人在本村生活了一輩子,熱土難離,到新環境里生活又不習慣。這確實是一個很難兩全其美的事。
梁曉樂想起了自己前世現代的養老政策。在那裡,像這種情況,就可以住養老院了。
養老院是專為老人設置的養老場所。在那裡,老人的生活起居,一切由養老院里的工作人員負擔。費用由自己或是自己的家人承擔。
但這個時空沒有。無兒無女(如王奶奶夫婦),或者只有女兒而又遠嫁的老人(如眼前的梁世榮夫婦),養老就成了問題。
……………………
梁大柳哭訴了半天,斷斷續續的,最終還是說明了自己的想法:
她想把房子和地,先賣給梁德福。讓老人還住在房子里,她用這錢給老人掏房租、僱人伺候。
——租賃雙方顛倒了一個兒。
「當初說好,連房租帶地租,你們一年給三百斤糧食,粗細糧隨便挑。在兩位老人百年以後,必須把房子和地賣給你們。」梁大柳哭著說:「我已經收了你們一年的租金,不能食言。如果不這樣的話,按照咱村的規矩,誰發送老人,誰兪苷院。我父母還有一個五服上的侄子,如果你們現在不買,等兩個老人百年以後,就肯定是他的了。」
用意表達的很明確:賣老人的房地產給兩個老人養老!而且有許諾在先,首先考慮租賃戶。
宏遠爹娘心地善良,覺得這也是個辦法。人家正在難處里,把房買了,再租賃給她,既解決了人家的難處,自己還增加了財產,對雙方都有好處。
但門市已經合給了弟弟梁德貴,梁德貴為了照顧買賣,一家三口已搬進北房西裡間屋。吃喝拉撒睡都在這個院里。要讓原房主搬進來,他們就得挪出去。照應買賣勢必折手。
「這事我得給我弟弟商量商量。」宏遠爹說:「現在門市是他開著,他一家三口又都住在院里。我先看看他有什麼想法,回頭我給你個信兒。」(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