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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一槍爆頭

  「死神」一向獨來獨往,沒有人相信,他竟然會和一個混血美少女在一起生活。就連剛剛被殺的頂級殺手「狂雷」,也一直認為「死神」是一個人獨居在海島之上。因為殺手可以有女人,但不能有固定的女人,更不能有真正的感情。林凡的這種表現,實在是有違一個殺手應當遵守的守則。 

  半年多來,林凡無時無刻不在想辦法安置麗莎,但是他是一個殺手,人際關係一片空白,又怎麼能找到信任的人進行託付。兩個人相處的時間久了,林凡心理上也產生了一種不自覺的不舍,漸漸的,安置麗莎的念頭也就淡了。 

  為了提高麗莎的自救能力,林凡努力傳授她防身術。麗莎這女孩智商雖然極高,但是學習武功之類的東西卻顯得很笨拙,雖然她因為林凡的緣故,很用心的學習,但是卻沒有什麼成效。林凡最後只能化繁為簡,教她幾招簡單而伶俐的自衛招式,又叫她學習射擊,這些雖然都是馬馬虎虎,但總比一點兒不會要好。 

  林凡暗自嘆道:「老天爺有時候也是公平的,很少把所有的優點集中到一個人身上。麗莎美麗而聰慧,但是不善長學習動作類的知識。而對於他來說,一看到那些公式定理就犯困,卻對武功、槍械之類的東西擁有極高的天賦!」 

  麗莎雖然學不會搏命的本事,但她暗自努力想成為林凡的幫手。最近又迷上了醫藥學,那些厚厚的醫學書籍,她幾乎一看就能記住,這一點讓林凡十分欽佩。她有很深厚的化學功底,研究藥學事半功倍。而且海島的山上那些受傷的小動物,也成了麗莎做簡單手術的對象。 

  海島的山上有很多動物,大多都是溫順的,只有一種體型不大的野豬和體型很大的野狼有很強的攻擊力。林凡對兇悍的動物有一種敵對的本能,也為了保護麗莎的安全,他經常在附近獵殺野豬和野狼,並把他們的肉當成野味。如果打的多了,就存入海島別墅的冰窖之中存放起來,吃的時候再拿出來。 

  林凡和麗莎手拉著手,緩緩的在山野間漫步,過了半個小時,才回到別墅。林凡回去換了一套新的衣服和鞋,從地窖里拿了些野豬肉出來,又拿了幾罐啤酒,準備和麗莎一起準備晚餐。 

  這別墅依山而建,四周都是巨大的山石和樹木。麗莎安裝了幾套發電設備,這些設備有太陽能、風能、潮汐能等潔凈能源,還有一套油電備用電源。就他們兩個人一起生活,這些電根本用不了,麗莎又設計了一個巨大容量的蓄電池儲存電量。 

  這些高科技的東西,都是麗莎設計,林凡動手製作或者安裝。兩個人竟然配合的天衣無縫。為了保證安全,麗莎將四周裝上紅外監視器、震動感測器,接通衛星無線網路。只要是有人試圖登上海島,麗莎都會提前發現。 

  林凡很喜歡在戶外野餐,只是他作為一個殺手,知道這樣做的危險性。麗莎知道以後,她又巧妙設計了一套設施,可以讓林凡享受到野餐燒烤的樂趣,又避免了突如其來的危險。 

  「麗莎,我們準備晚餐了!」林凡拎著野豬肉和啤酒走出地窖,對著別墅外面大聲喊道。 

  麗莎的回聲立刻傳來:「我這裡已經準備好了,我們的晚餐很豐富呢!」 

  聽到麗莎美妙的聲音,林凡嘆了一口氣,要是生活一直這樣美好,那麼他該有多麼幸福,可惜這根本不可能!他走出別墅,來到一側的山腳下,這裡有一個整體由防彈玻璃製成的小屋,就是他們野餐的地方。這也是麗莎這個天才少女精心設計的。 

  麗莎準備好了烤肉用的爐子,裡面點燃了炭火,放好了烤肉的架子。 

  「林大哥,你應該叫我小昭,我喜歡你這樣稱呼我!」麗莎撅著紅紅的小嘴,嬌嗔的對林凡說道。 

  林凡笑道:「這個名字偶爾叫一叫就行了,我還是喜歡叫你麗莎!如果你想要一個中國名字,加上你父親的姓氏就行了。於-麗-莎,呵呵,挺好聽的名字,就和你的容貌一樣的美!」 

  安逸的生活過的久了,林凡有時候會改變性格中的那種冷漠,也會和麗莎開玩笑,嘴巴有時候還比較甜,哄得這個混血小美人很開心。 

  麗莎一聽果然很高興,她興緻勃勃的動手接過啤酒喝烤肉,又拿來自己剛做的披薩和雞翅,林凡又拎過來一桶活蹦亂跳的海鮮,一頓豐盛無比的晚餐開始了。 

  為了讓自己的神經時刻保持絕對清醒,林凡從來不喝一滴酒。不過他喜歡看麗莎喝酒,如玉的臉頰掛著薄薄的紅暈,湛藍的眼睛透露著嬌俏,那模樣十分可愛。 

  夜幕逐漸降臨了,海島的月色特別的迷人。兩個人一邊吃著東西,一邊欣賞夜空的繁星,那種感覺十分愜意。 

  「狂雷」突然找上門來,對於一個殺手來說,這絕不會是一個偶然,背後一定有金主想要自己的命。這一次沒有成功,很快又會來一個。林凡對此並不緊張或者恐懼,他只是叮囑麗莎,讓她沒事不要再出去。一旦有突發情況,要立即躲進地下密室。 

  麗莎是個乖巧的女孩兒,對林凡言聽計從,這一點讓林凡比較放心。不過林凡並不知道的是,這個女孩並不怕危險,即使林凡遭遇不測,她也準備結束自己的生命追隨而去。在她純潔的心裡,已經篤定無論生死都要和林凡在一起。 

  兩個人吃完晚餐,一起回房休息。他們住在同一個房間,只不過是各自睡一張床,中間擺了一個木製的屏風。麗莎父母剛被害的時候,她經常做噩夢,林凡只好時刻照顧她。後來漸漸成了習慣,麗莎非要和林凡住在一起才能安靜的睡著。 

  兩個人洗漱之後躺在床上,麗莎看了看監控設備終端,然後閉上眼睛睡了。林凡靠著枕頭半躺在床上暗自琢磨:「這一次來的是殺手排行榜排名第四的『狂雷』,那麼下一個會是誰?是排名第三的『槍神』,還是排名第二的『無影刀』?」 

  林凡雖然沒有見過另外兩個頂級殺手,但是也通過秘密渠道研究過這兩個人的刺殺案例,雖然從來沒有見過面,但是卻彷彿心裡有他們各自的影子。還有一個問題,對方為什麼不派和自己實力更接近的殺手,或者乾脆派幾個殺手一起行動?略微一想,林凡依稀有了答案! 

  一連兩天,海島上都十分平靜,除了有海鷗偶爾飛過,不見其他不速之客。 

  直到第三天黎明前的那一刻,又有一個身穿黑色潛水服的人從海面冒了出來。這個人身材普通,遠不像「狂雷」那樣魁梧健壯。 

  來人沒有急著登島,而是仔細觀察了一下周圍的地形,然後游到一個滿是樹木的懸崖峭壁之處,這才摘掉氧氣面罩,趁著夜色悄悄爬了上去。他之所以選擇這樣的地方,就是為了避免紅外監視器和震動探測器。 

  這個人的動作輕如狸貓、快似猿猴,那麼陡峭的懸崖峭壁,而且到處都有樹木阻隔,但他只靠手腳,就輕易的登上了海島的高處。他從防水背囊中拿出一個無線電信號探測器,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 

  突然無線電探測器紅燈報警,這個人仔細觀察四周,發現了麗莎布置的震動探測器。他掏出一把無聲手槍,輕輕扣動扳機,無聲無息的將探測器打掉。這些裝備對付一般人還行,但是對於頂級殺手來說,略微顯得有些小兒科。 

  這一次來的是世界殺手排行榜排名第三的「槍神」,他最擅長的就是遠距離狙殺目標。此人原是Y國特種部隊的一名軍官,退役之後隻身來到海外,成了一名職業殺手。對他來說,只要僱主付給足夠的錢,他可以毫不猶豫的殺掉任何人。 

  本來他出手的價碼一般是五百萬美元,但是這一次的任務,是殺掉排名還在自己之上的「死神」,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挑戰,更是一個名利雙收的機遇,他為了完成這次任務,養精蓄銳整整準備了三天。 

  同時,他從僱主那裡也得到了一個消息,那就是排名第四的「狂雷」已經被「死神」輕鬆幹掉。「槍神」暗自嘲笑「狂雷」愚蠢,竟然還大搖大擺的上門挑戰,把一個刺殺任務弄得像中世紀的武士決鬥一樣,而對他來說,卻絕不會犯這樣的錯誤。他之所以能夠活下來,並且順利完成每一個任務,就是因為他為了完成任務,可以採取任何手段。 

  就這樣,「槍神」挨個破壞了幾個震動探測器,來到了海島上的一處制高點,他迅速從背後摘下狙擊步槍的盒子,組裝好槍械之後,將自己隱蔽起來。只要給他一剎那之間的機會,他就可以從這個位置打爆「死神」的頭。 

  太陽逐漸升了起來,四周的環境依舊是平靜和美麗的,但是又有誰能知道,一直黑洞洞的槍口,正藏在暗處等待激發。 

  又是一連三天過去了,林凡和麗莎卻始終待在屋子裡面,他們十分小心謹慎,沒有給暗中埋伏的「槍神」任何機會。不過「槍神」是個很有耐心的人,他曾經有一次在一個別人意想不到的地方,一動不動等待了七天,這才一槍狙殺目標。 

  又一連過了四天,終於在一個早晨,「槍神」等到了自己的機會。他透過海島別墅的玻璃,看到一個英俊的男人和一個美麗的女孩兒一起在吃早餐,這個窗帘是從來也不拉開的,但是今天,也許是哪個美麗的女孩兒想感受一下燦爛的朝陽,這才伸手拉開了薄紗製成的窗帘。 

  就在這一剎那,「槍神」笑了,他輕輕扣動了自己那把特製狙擊步槍的扳機,子彈無聲無息的飛速射出,直奔那個古銅色肌膚的男人射去。根據「槍神」判斷,這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死神!他同時也知道,對方一定加裝了防彈玻璃,但是他特製的「穿甲彈」,可以輕鬆穿過這種防護,並且將對方的頭擊爆。 

  一切果然如同他的判斷,特製的穿甲子彈,輕而易舉的穿過了厚厚的防彈玻璃,又從目標的太陽穴穿過,甚至從高精度瞄準鏡里,可以清晰的看到那個血洞。被擊中目標的動作似乎停滯了一下,隨即倒了下去,而那個美麗的女孩兒,嚇得捂著頭大叫一聲蹲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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