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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六八六 事兒不好辦!

  我是在市局整整押了兩天,正常詢問,最多不超過二十四小時,所以,我肯定是簽了刑事拘留書。


  說白了,簽了這個,我進去,那就是板上定釘的事兒了。


  由於案子比較亂,市局要慢慢捋,首先是江邊槍戰的事兒,審訊我的人,衝我問道:“江邊槍戰,你是否在現場?”


  “在!”


  “你去那裏幹什麽?”


  警察再問。


  “找朋友!他叫皮特.李!”我出口回答。


  “說真名!”


  “真名不知道!”我搖頭回道。


  “……你是否參與了槍戰?”警察繼續問道。


  “沒有!”我搖頭否認。


  “沒有??不對吧,曦光你認識吧?”警察再次問道。


  “認識!”我點頭回道。


  “他為什麽被槍擊?你怎麽解釋?”


  “打他的人是童童!也就是那個越獄犯,具體因為什麽我不清楚!我們和他是偶遇,曦光受傷以後,我就送他去醫院了!”我淡然回答。


  “不對啊!醫院說當時去了三個人啊!”警察皺眉問道。


  “那倆人,我不知道是誰!但確實是我和我朋友,送他去的醫院!”我再次回答。


  審訊的警官相互看了一眼,隨即衝我繼續問道:“據我了解,當時阿波羅的老板,李水水也在現場,並且他和你之前就認識!他們絕對參與了槍擊案!”


  “哎呀,你都說他們參與了,跟我又有什麽關係呢!李水水跟我確實認識,但我沒看見他開槍打人,具體細節你問他吧!”


  我有點煩的擺了擺手。


  “你什麽態度??”


  “我沒態度!”


  就這樣,審訊進入僵局,刑警暫時將我擱置,轉戰李水水他們那一幫人。


  此刻,樂天,廖勇已經跑路,人沒抓到,目前在不在本市也不好說,但李水水卻被抓住了。他的口供基本和我一致,承認去了現場,但不承認參與了槍擊案。


  其實,江邊的槍擊案,我們是被動一夥!

  首先,曦光死了,易陽死了,一個司機也死了!


  所以,在案件突破口上,我們這一邊並不主要!

  話說白了,你弄死人的事兒,不好處理,那他媽被人弄死的事兒,還不好處理麽??


  殺人的全是林恒發,童童那一夥,我們頂天也就是非法攜帶槍支,並使用槍支,但他媽的還沒抓到現行。這事兒不要臉點說,我們“占理”。


  但即使這樣,這事兒也不是含糊著就可以帶過的。槍擊案啊!那是小事兒麽?不先整兩個,肯定是沒有完的!

  首先,李水水莫名其妙的被扣在市局了,人走不了了,負責他的辦案人,一天得接一百來個電話,全是說情的,但他也沒招。上麵放話了,李水水必須扣住。


  但拘留理由沒法寫啊!

  第一, 李水水並沒有開槍打人!


  第二, 他下麵的人都跑了,根本沒人咬他!

  第三, 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李水水當時就在事發現場。


  你說,這個刑事拘留理由怎麽寫??


  辦案人絞盡腦汁,想了半天,憋出來個理由,叫,“非法見義勇為罪”。


  沒鬧!這個罪名是有的!


  依稀記得,當初東北某地的一個小夥子,路上偶遇小偷,隨即見義勇為,追了他媽的三四條街,然後給小偷抓住,一通暴揍。最後小偷因為偷了二百塊錢,被拘留十五天,而這個小夥子,因為致人重傷,判了三年半……


  而且,李水水的刑事批捕通知書上,寫的也很有意思,用詞很犀利!是這樣的:

  說,李水水是,私自組織社會閑散人員,未經公安機關允許,自主抓捕危險逃犯,造成大規模槍擊案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於XX年XX月……批捕!

  因為李水水知道這事兒躲不過去,自己必須要有一個進去的理由,所以他確實承認了,自己去過現場,但為什麽呢?


  他說是,自己和林恒發因為經濟糾紛,一直有仇,聽說他犯案了,所以帶人想去堵他,完了移交給公安機關。但沒想到碰到越獄犯,林恒發手裏也有槍,隨即爆發衝突……


  所以,這個罪名有了,他就進去了!

  但他沒咬樂天和廖勇……


  這種逗B式的刑事拘留書,諷刺意味相當濃烈。說白了,就是他媽B的,隨便找個理由先給你整進去再說,回頭你有關係,那往上麵用吧,我這兒是挺不住了!

  ……


  相對於李水水那邊,我的麻煩也不少。


  江邊的案子,估計牽扯不到我,除非林恒發那邊有人落網,然後咬我,這樣有可能會出事兒。


  但這個可能幾乎沒有。林恒發現在應該都不在東北了,而且犯了這麽大事兒,躲還來不及呢,應該不會主動出現。


  但阿波羅,打死季禮的事兒,我必須要接受刑事處罰,這是躲不掉的。


  但開槍打人的是金貝貝,我隻是參與者。第一,沒有限定季禮的人身自由,第二,沒有對他實施任何的人身攻擊,按理說,我應該算不上從犯。


  不過,這隻是我自己的猜測,案子究竟怎麽辦,官司到底怎麽打,這一切都不太好說!


  但目前,我是以持械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馬上會進看守所。


  從我進來開始,門外的豪車就沒斷過。關係近的朋友,會在外麵等著,托人送點煙,吃的,水果之類的。這可把負責記錄的小姑娘樂壞了,一口氣吃了一堆士力架,精力旺盛的刷刷記錄著。


  這天下午四點多。


  有一個刑警,進屋掃了一眼,隨後衝著記錄的小姑娘說道:“你先出去!”


  “哦!”


  姑娘起身離開,其他提審的刑警也走了。


  “接個電話吧!”刑警走到我旁邊,衣服兜對準了我的臉,離的很近。


  “南南啊?”老仙的聲音,在衣服兜裏響起。


  “嗯!”我應了一聲。


  “你身上的“累”,還有多久來著?”老仙直接問道。


  “判三緩二,這剛過去八個多月!還得兩年多,咋了?”我問道。


  “你說咋了?身上有累,你這次出不來了!”老仙上火的說道。


  “我有這個心理準備!”我沉默了一下回道。


  “我給明哥打電話了!”老仙突然說了一句。


  “他咋說?”


  “他說你爛泥扶不上牆!讓你在裏麵撅著吧!”老仙無語的回答。


  “嗬嗬!”我頓時被說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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