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妖嬈的獸皮吊帶襪
接下來,丁奇告訴兩位部落的領頭人明年雪化之後將在原鹿部落所在進行交換會,到時候自己部落會準備很多物品進行交換,涵蓋各類陶器、背簍、竹製品,並以陶器為主。他們可以用任何覺得有用的物品來進行交換,包括奴、力石、帶顏色的石頭、植物的種子等,甚至是有用的信息,隻要丁奇覺得有價值,就可以進行交換。
力部落可以通知其他部落一起過來,用他們部落的特產進行交換,並順帶指出丁部落需要很多奴。
回到臨時住處,奔他們還沒有睡,奔正在教新加入部落的人如何製作獸皮衣服,明天就要出發,必須保證每人都有一件保暖的獸皮衣服,而不是像以前那樣隻是圍著一件獸皮就對付過去。丁奇也加入進去,拿著石刀和石錐,幫助進度慢的人切割獸皮並打孔縫製。
三堆篝火很亮堂,窩棚裏也很暖和,大家有說有笑,進度竟是不慢,一些人都已經開始去製作簡單的獸皮鞋了。
清早,地上一片白霜,就連嘴中呼出的哈氣也成了白霧,隨著嘴巴的張合不停地變換著形狀。
小二黑在那裏噅兒噅兒的叫著,仿佛在表達著不滿。這兩天忙於熬鹽,丁奇都沒有怎麽照顧它,趕緊拿出它的專用陶碗,往裏麵撒了一點兒粗鹽,倒入一碗水攪勻後遞給它,竟被它一口氣喝完。不過喝完後似乎有些嫌棄的樣子,難道它還能嚐出來粗鹽和精鹽的區別?
而灰馬也跑了過來,直往那個陶碗裏湊,丁奇隻好給它也弄了一碗。可沒想到,第一次喝鹽水的灰馬反應有些大,直接人立起來,希律律,嘶鳴聲傳出去很遠。
而小金和小可愛兩個家夥一個蹲在窩棚上麵,一個臥在丁奇腳邊,似乎也在等著他喂食。丁奇接過奔剛剛獵回的兩隻兔子,用直刀偷偷劃開它們的皮毛,遞給兩隻寵物。看著它們大快朵頤的樣子,很滿足地笑了。
不遠處,吃過早飯的一幹人穿上了自己製作的獸皮衣服。衣服是按照丁奇蜥蜴皮甲的方式製作,很方便快捷,隻不過胳膊會有些冷。而褲子丁奇實在沒有時間做成那種樣式,隻好製成類似於長筒襪的樣子,有帶子的那種-吊帶襪。不過比較寬鬆,套在腿上後用帶子係在腰上,外麵則是他們原來的獸皮裙。腳上則蹬著他們簡單製作的獸皮鞋,各種奇形怪狀。
這群人不管男女,全成了身穿獸皮衣、下穿獸皮裙、腿套獸皮吊帶襪、腳踏獸皮鞋的原始人,野性實足,還有那麽一絲不和諧的妖嬈之美,似乎是一些穿越過來的泰國人。隻不過那些男人集體掏襠的樣子,實在有礙觀瞻。
丁奇問這是什麽情況?
奔如實回答到:“獸皮毛硬,皮在外,毛在裏,紮得慌!”
丁奇再看一眼那些忍得很辛苦的女人,捂臉走開。
人群中二十個人背著半背簍粗鹽,隔著一層黃葉子還放了四五條魚。其他人沒有背鹽的人則背著條大魚作為回去路上的食物,至於其他一些零碎的東西,包括漁網、丁奇兩人的炊具則由奔帶著。
至於熬鹽的副產物,都被扔進河中,不留痕跡,不會留給力部落遐想的空間,現在這項技術還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好。
而灰石部落的岩,此時正顫顫巍巍地從力部落出來,兩眼一黑,差點摔倒。他作為部落的客人,當然也享受了和奔一樣的待遇,隻不過那兩個沒有在丁奇這
裏得到滿足的女人,從岩身上獲得了更多。嗯,那是真的多,這也是岩這兩天一直沒有出現的原因。
溫柔鄉,英雄塚!
在全體力部落族人的注視下,丁奇翻身上馬,左側跟著小可愛,右手擎著金雕,排成兩列的族人肩背背簍、右手提矛緊跟其後,奔騎著灰馬載著脫力的岩最後壓陣,向著灰石部落的方向奔去。
藍虎頭領、金象醫巫目送他們遠去,看著丁奇這樣一小群人卻走出了浩浩蕩蕩的氣勢,兩人心中油然而生一種錯覺:這樣的丁奇,有如神人一般,隻有神才能得到猛獸的庇護!
兩人神色驚惶,對視一眼,難道他就是荒神?
同樣站在人群前麵頭領的女兒-婦,在後麵看著丁奇的背影,喃喃自語:
“這才是真男人啊,這才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隨即大喊出聲:
“丁頭領,我要做你的女人!”
騎在小二黑背上打頭走的丁奇聽到這一聲喊,冷不丁渾身直冒冷汗,想起讓他恐懼一晚上的麵孔,迅即夾緊馬腹,瞬間衝了出去,再也不敢回頭。連帶著感受到丁奇恐懼的小二黑都渾身一抖,仿佛身後有一頭劍齒虎般,四蹄飛騰,消失在眾人視線中。
嗯,應該是母的吧,聽主人嘀咕說母老虎最厲害了!
快馬奔馳的丁奇,腦海中一直反複回想著自己出發前與金象醫巫之間的談話。
“金象醫巫,傳說中荒神能夠帶領各部落人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但如果荒神現在還很弱小,需要各部落的支持,你們力部落會出力嗎?”
其實不怪力部落兩位領頭人認不出丁奇荒神的身份,實在是他現在的著裝與傳說中不同。當然,丁奇也不可能隨時穿著那些容易辨認的衣服出來,現在是冬天了,冷啊!
醫巫卻說出一番模棱兩可的話來:
“如果荒神如傳說中一樣,我們定會提供支持!”
如傳說中那樣,看來自己還任重道遠啊!丁奇,加油!
荒野中,排成兩列長隊的原始人向前勻速奔跑,剛開始還有人掉隊,跟不上隊伍的速度,但在其中一個領頭人的喝斥和指導下,他們也就慢慢跟上了。
領頭人身後,還跟著兩匹馬,黑馬身上馱著重物,灰馬身上馱著一個人。
這正是丁奇帶著新加入部落的成員在進行長途負重拉練,目的是想將他們的身體素質提升上去。
其實原始社會人類的身體素質都不錯,至少比現代人的體能標準要高一些。為什麽?原始人類每天都在為了食物而奔波,光為了尋找食物每天走的距離都能超過一萬步,更不用說還要躲避危險動物進行的短距離衝刺。運動能力不強的人早就被無情的大自然所淘汰,留下來的或者說活下來的都是原始社會的生存大師。
但為什麽原始人類的壽命不長呢?
因為他們要隨時麵臨來自猛獸的威脅,還要應對天災、饑餓、疾病、嚴寒甚至是的肆虐。人類處在大自然食物鏈的底層,和大多數食草動物是同樣的命運。
就像這批人,他們原來的身份是奴,每天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有危險他們上,狩獵他們也要上,什麽苦活累活都要做,吃得卻是最差的。雖說在力部落好一點,但能被交易、能活下來的,隻有身體強壯、年青能夠適應這個環境的人。
每個人都是負重前行,身後背著一個背簍。剛開始這些人腿上還穿著獸皮褲子,可等跑上小半天之後,腿上全部光光的,隻著一件獸皮裙子,上身一件獸皮坎肩。初冬的天氣,卻跑出來夏天的感覺,渾身大汗淋漓。
臨近中午,丁奇將隊伍停在一處小河邊休息,一邊安排奔帶五個人去打獵,一邊拿出奔背簍中的陶罐安排人生火煮水烤魚。丁奇已經告訴大家不能再喝生水,哪怕再渴,也要等水燒開放溫後再喝。
至於為什麽要去打獵,當然是因為他們背的食物隻夠兩天的,還是要隨時補充肉食才行。尤其是整個回程途中都要進行這種長途拉練,不讓人吃飽飯可是不行的。
等大家汗落得差不多,丁奇又趕緊讓每個人將獸皮衣物穿在身上,免得凍感冒了。
此時水也開了,將水倒進兩個陶碗中,等魚烤熟時,水也可以喝了,雖說不多,但足夠大家補充一些水分,等啟程時,再補充一部分,可以支撐大家到晚上宿營。
丁奇對眼前這些人非常滿意,能做到令行禁止,哪怕說話也都是小聲。但從他們這種行為上,也反應出另一麵的殘酷。他們是在無數的棍棒中學會了要聽從主人的安排,如果不按照要求做,等待他們就是拳腳和棍棒,甚至是鮮血和死亡。唯有聽話照做,他們才能不受挨打,不挨打就不會受傷,不受傷就會增加自己活下去的機率。
這也算是一種生存哲學吧!
這不,奔帶著那五六個人扛著一頭梅花鹿和一頭角羊回來了。雖說有吃的,但在初冬時節還能得到這麽大的獵物,應該很高興才對,尤其是這五個人還看到了讓他們終生難忘的、能隔著很遠的距離獵殺野獸的神器。
這都是他們理解不了的,按說應該很興奮、值得跟大家炫耀的一件事。可在奔一句“保密,任何人都不許說出去、不許議論、表現好會每人都有一把這樣的工具”,他們真的做到了守口如瓶,不向任何人提起剛才看見的一切。他們將激動和興奮藏在內心深處,期待著某一天,他們也能擁有這種犀利的捕獵工具。
看到捕到一頭鹿,丁奇趕緊讓奔和另外五人將兩個碗中的溫水分喝,然後拿出直刀,背著灰石部落的岩割開了鹿脖子上的動脈,又有不少鹿血流出來。
丁奇接滿一碗,就趕緊讓人分喝,每人三口,直到每個人包括岩都喝過鹿血,從鹿身上得到的血還留有小半碗,被丁奇一口氣全喝下。
丁奇以前喝過一次鹿血,是在參加一個拓展訓練時,單位的領導安排的這一項活動。領導發話,必須都得喝,單位的員工男男女女硬著頭皮全喝了。有人不想喝,包括丁奇,看著鹿被割了一刀疼痛難忍、悲鳴出聲時、看著那些人喝著鹿血、滿嘴的鮮血還在那裏分享著鹿血的滋味、絲毫不顧忌鹿血主人的嘶吼時,丁奇腦海中充滿著悲戚的情緒。
他是一個知足的人,不希望在解決了溫飽問題的同時對野生動物伸出屠刀或者把自己的快樂淩駕說動物的痛苦之上。哪所自己以前出任務時,也麵臨過這種殺死野生動物果腹的情況,但作為軍人,要完成任務就得服從命令、以完成任務為前提,其他的一切手段都是完成任務的輔助手段。
但他不能不喝,可他不得不向社會的現實低頭,他還需要一份工作來養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