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姓氏的曆史文化底蘊
姓氏是人類社會成員的符號或標記,具有鮮明的民族特征。姓氏作為人類社會發展進化的曆史產物,與社會文化之間有著廣泛而深刻的聯係。作為一種文化的載體,姓氏從一個側麵反映出一個民族的曆史、宗教、習俗、價值觀、道德觀、倫理觀等方麵的文化信息,且傳達了民族的心理、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是研究一個民族文化的活化石。英國人的姓氏作為英國文化的結晶,文化底蘊極為豐厚。透過英國人姓氏這一窗口,我們從中可以窺知英國特有的文化風貌,有助於我們進一步加深對英國文化的理解和對英語的學習。
一、英國姓氏的曆史溯源
英國的姓氏大約在公元11世紀末開始興起,直到公元14世紀中葉才開始固定下來,十六世紀末達到完善,前後經曆了數百年的時間。此前經曆了一個有名無姓的時代。在諾曼征服之前,英倫半島上的盎格魯—撒克遜人還處在較落後的部族社會階段,各個家族依靠血緣關係結成群體,分散居住在不同的村落裏,血緣關係是構成部落內部群體間聯係的紐帶。當時人們沒有姓氏,家族成員的名字是相互間識別的重要標誌。如,Aelle、Beda、eric等都是人名。由於生產方式的落後,交通的閉塞,活動空間的狹窄,僅使用“名”似乎就可以滿足部落內部的交際需要,沒必要再創造一套識別符號係統(姓氏)使他們原本簡單的生活方式複雜化。公元1066年諾曼底人的入侵不但改變了英國的社會現狀,也為姓氏的產生創造了條件。首先是國王illiam實行的“分地封侯”政策打破了國內疆土原有的界限,這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交際的空間,使人們(特別是貴族)對個體識別符號的需求增長,客觀上對姓氏的產生有利。其次是大批外國工匠的湧入,改變了原來單一的生產糧食的經濟結構,促進了手工業、建築業,羊毛加工業等行業的發展。自1086年後的幾十年間,行業從業人數迅速增加。據記載這期間大約有40%的農業人口轉為從事貿易或行業生產。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商品的流通和人際的交往,同時也促進了姓氏的發展。很多職業名稱後來都演變成了英語的姓氏,數量之大令人瞠目。在所有行業中僅由鐵匠行業(Smith)中的不同的工種演變成的姓氏就不下幾百種。中世紀英國是一個以鄉村為主,男性主宰的社會。但隨著人們活動空間不斷增大,人際間交往的深度和廣度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來以“名”為主的識別係統越來越不適應發展的形勢,甚至形成了交際上的障礙。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出現了嚴重的“重名現象”。英國人被征服後,古英語的教名逐步消亡,而法語的名字(諾曼底人名)卻逐漸興盛起來。據亨廷頓郡(Huntingdon,公元1295年)的記錄表明,全郡男性居民中,18%的人取名illiam,10%的人叫Richard,7%的人為Robert,6%的人稱做John。這說明全郡在冊的男性居民中有半數以上的人持有上述四個名字。一個郡的“重名”狀況尚如此嚴峻,全國的情況就可想而知了。“重名現象”給人們的日常交往帶來很大的麻煩。人們在談論不在場的對象時,不得不將這個人的身份,或居住地,或個人特征與他的名字聯係起來以示所雲。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這種“人名+說明語”的識別模式在交際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模式的結構太複雜,不適宜口頭交際。因此在使用時經常需要省略。主要省略去不影響意義的虛詞。如冠詞(the)和介詞(of,from),形成簡化形式。例如,短語Johnfromthehill省略冠詞和介詞後可得Johnhill。短語thesonofilliam可簡化成illiamson或illiams。以此類推還可以獲得其它簡化形式,成為姓氏的雛形。經過若幹年篩選和固化,簡化的說明語,如Smith,Hill,Dale,Strong和Long等,都演變為常用的姓氏。
此外,在古代,英國曾屢遭外族的入侵,這就導致了英國人姓氏不可避免地打上外族的烙印。例如:Ashkettle,Askers,Pears(e),Pierce,Parkin;Simon——Simmons,Symonds,Simms,Simpkins;Andrew——Andrews,Anderson,Andre;Philip——Philips,Philipson,Phipps,Phelp(s)。
總之,英國人的姓氏相對於其名字來說出現得較晚,它是英國社會曆史發展及其文化孕育的產物。作為識別社會成員的符號係統(姓氏),它不是簡單地區別每一個社會成員,而是從一個側麵折射出了英國社會發展的曆史,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內涵,成為了解英國社會的一個窗口。加深對英國姓氏的學習及其內涵的理解則是打開英國文化寶庫的一把重要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