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30秒上火星?砰!砰!砰!
(感謝龍七人,感謝帥哥,感謝井井,感謝星辰,感謝漫步者……感謝一眾支持黑車的兄弟!黑車感激!)
「歡迎你來到『30秒上火星』!」那個帥哥做出了這個決定,然後他就開始了自我介紹,「我是樂隊主唱,傑瑞德·萊托,這是我哥,山農·萊托,這是馬特……」
傑瑞德·萊托,當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羅耀翔便想起來這個傢伙是誰了!
怪不得有些眼熟呢,原來就是他呀,要說這個傑瑞德·萊托,那羅耀翔最熟悉的就是後來的那部《達拉斯買傢俱樂部》,在裡面傑瑞德飾演了一個患AIDS的同性戀,只是當時他瘦的皮包骨,而且那個時候的他跟現在的他也有很大的不同。
而現在的傑瑞德·萊托,是《搏擊俱樂部》里的ANGEL-FACE,就是那個頭髮眉毛偏白色,然後臉確實很不錯,但是很快就被愛德華·諾頓給打成個B型的傢伙……好吧,電影里就是這樣的,這部電影現在還沒有上映。
這傢伙是個童星,就是因為外形上的優勢,所以很小出來闖蕩好萊塢了,還混的很不錯,就辦這個樂隊的錢,估計就是他的片酬吧。
至於這個樂隊,羅耀翔也只是聽說過,據說是很火的,但不過,羅耀翔真的並不是太熟,雖然大家都是搞搖滾,可是人家的搖滾風格……
這麼說吧,確實是有些特立獨行,就跟傑瑞德·萊托在好萊塢演戲一樣,反正就是一個特立獨行的傢伙,他並不在主流當中,如果不是羅耀翔這樣的看過太多電影,那麼真的對傑瑞德·萊托的名字不會太熟悉。
回憶著有關於傑瑞德·萊托以及30秒上火星這個樂隊的信息,羅耀翔的心情好了很多……但說句實話,他之前真的是希望自己能做主唱,自己唱,因為唱出來,這個感覺……
算了,現在也算是不錯,至少開啟了自己在美國的音樂事業第一步,不是嗎?
「嘿嘿,加油!」心情大好的羅耀翔在給自己鼓勁兒,然後……
「歡迎光臨……」好吧,他現在還得在便利店裡打夜班。
好吧,我們畢竟是邁出了第一步,很重要的一步……
這天晚上,本來人就不多,而現在更是整個店裡一個人沒有,那麼剛剛進來的那位,就是這家小店裡唯一的一個顧客,而這位顧客穿著一件帽衫,很臟,而他在小店裡逛了一圈之後來到了收銀台,也即是羅耀翔的面前。
「200美元!」
「顧客,你什麼都沒有買,所以……」
羅耀翔的話說不下去了,因為那個傢伙把頭抬了起來,然後露出了帽兜里的那張臉……
「哈哈……安德森先生現在要200美元!
沒錯,這個顧客正是流浪漢安德森先生,他現在支棱著滿口的黃牙,笑的有些病態,應該說是一種病態的瘋狂。
對於這個安德森先生,羅耀翔真的沒有把他當作一回事,既然都沒有把安德森先生當成一回事,那這個傢伙的威脅,羅耀翔自然也就當作了放屁,所以,羅耀翔真的是沒有想到,這個傢伙竟然會真的再來搶劫自己。
所以,羅耀翔有些發愣,但是安德森則是認為這種發愣是這個華裔怕了,因為華裔還不就是這樣,他們都是乖的很嘛,於是,安德森繼續說道。
「安德森先生今天只要200美元,你只要從那裡拿出來200美元就可以了,安德森先生今天就放你一馬。」安德森的眼睛盯著收銀台的錢匣。
羅耀翔實在有點兒無語,眼前的這個傢伙……「你是不是有病啊?」
好吧,對於一個顧客來說,這確實有些不禮貌,而對於一個要這樣搶劫自己的顧客來說,羅耀翔也太善良了一些。
「你在說什麼?」安德森感覺自己被冒犯了。
「你要是餓瘋了,就去那邊拿個雞肉卷,還可以去微波爐里熱熱,一美元,算是我可憐你的,至於別的,**的……」
羅耀翔本來想說,你給老子滾蛋,而本來他的態度,還是沒把現在這個情況當一回事兒,一個流浪漢,能如何?但是,這個流浪漢拿出了一個東西來!
手槍!
那黑洞洞的槍口指著羅耀翔的頭,此時羅耀翔才知道,事情嚴重了!
「安德森先生要200美元!」安德森剛剛被氣壞了,他覺得被侮辱了,此時的安德森已經跟之前的安德森不一樣了,他不再是個流浪漢了,而是一個有手槍的流浪漢!
他安德森,現在是個危險人物……
「……」雖然事情嚴重了,可是羅耀翔並沒有太多的慌張,因為在美國,滿大街都是槍,於是羅耀翔往自己的頭上指了一指。
那裡有攝像頭,羅耀翔的意思很明顯,你現在已經被拍下來了,你還是趕緊跑吧!
可是安德森呢?
「噢!法克!你在戲弄安德森先生嗎?」安德森真的覺得他現在不一樣了,所以,他要教訓一下眼前的這個黃皮猴子,可是怎麼教訓呢?
一槍嘣了他?
NONONO,那太便宜他了!
於是,安德森繞了一圈,走進了收銀台的裡面。
看來,安德森是想親手教訓一下這個黃皮猴子,他動手了,動手打才爽!
於是……
砰!砰!砰!
……
「CNN這裡為您帶來現場報道,昨夜凌晨在洛杉磯市發生了一起槍擊事件,一個19歲的華裔打工者,遭受到了搶劫,但倒在血泊中的卻是那個搶劫者,好吧,我們暫時只能稱其為嫌疑人……」
「你好,你是克林特·羅嗎?能說說當時的情況嗎?」
「這個人說他叫安德森,然後進來就跟我要200美元,我哪裡有200美元,我當然就說沒有了,可結果他掏出了手槍,接著他還要揍我,後來,我們糾纏扭打在了一起,後來就這樣了。」
「你是說,他搶劫你,然後他被自己的槍打死了?」
「應該是這樣吧。」
舊金山附近的蒙特利市,一個公寓里,張文華本來正在看書,可是當他的電視機上出現了這則新聞的時候,他什麼都不顧了!
羅耀翔!羅耀翔!羅耀翔!
張文華的心裡在不斷的重複著這個名字,因為這個名字的主人,之前在寶島好似一顆流星,發出了耀眼的光芒之後便消失不見了!
而現在,張文華終於又找到了他,好吧,這明顯是CNN幫的忙,但不過,這簡直是太好了!
這個『太好了』裡面,多少帶著一些個狠獃獃的東西。
張文華為什麼會在加州舊金山呢?他不是MTV台灣台的總監嗎?
沒錯,本來是這樣的,而張文華的事業在別人的眼中也是發展的非常不錯,這個小夥子是個非常有前途的青年,精英才俊!
可是,這一切都跟羅耀翔有關係,之前的新音效卡位戰的大成功是因為羅耀翔,而接下來,MTV台很快就又搞了一個卡位戰,反正你別管什麼比賽吧,咱就叫這個名字,也是唱歌比賽,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收視率大跌,廣告被撤了好多,整個MTV台都受到了震動!
就慘到什麼情況呢,張文華也是很厲害的,他找到了一個他認為可以代替羅耀翔的小子,這個人的名字還挺像哦,叫羅智祥!
嗯,就是小豬了,結果……
「連名字都山寨啊,還要不要臉?!」
「有沒搞錯啊!根本就跟羅耀翔不一樣啊!」
「就是嘛,雖然小豬也很帥了,可是跟羅耀翔不是一個型的了。」
好吧,小豬都受到了連累,欸~
那麼,如此重大的一個『失誤』,這麼重大的損失,誰來承擔呢?就是,誰來做替罪羊呢?
不是你張文華還有誰?
於是,張文華就捲鋪蓋走人了,先是去日本旅遊了一圈,而本來他就是斯坦福的高材生,所以就回美國這邊來散散心,好吧,這是美化的說法,不好聽的說,去年就失業了,現在待業中……
畢竟是高材生,他張文華還是不會淪落到流浪漢的地步的,而且他本來喜歡文學,現在正好可以寫寫書,最近他在寫一本叫《蛋白質女孩》的書,是回憶他在寶島的一段戀情。
可是現在!
不是冤家不聚頭啊……哦,有點兒不對,但不過……
張文華看了看電視,有看了看他之前正在看的一本書,一個極其大膽的想法在他的腦中形成了。
一陣風吹了進來,書本被合上,封面上幾個字,《青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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