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一個大案子
話說一個人要是碰到豔遇期,到底會持續多長時間啊?這幾天的經曆,我真的有點不敢相信,就像在做夢一樣!
??持續給蕭姐按了大概三四分鍾,我才是停下來鬆開手,問道:“蕭姐,現在……還還疼嗎?”
??“嗯,不疼了,好多了”,她突然轉過身抬頭看向我,伸手拿著筆朝辦公桌前一指:“今天你就坐在那裏工作吧,離我近點。”
??我:“……”
??我隻有是把椅子挪過來,蕭姐辦公桌上本來就是兩台電腦,一台台式的,一台筆記本,她便把她的筆記本電腦轉過來給我。
??我隻有把U盤插在她的筆記本上,開始整理起了資料。
??正在打著字,突然,我注意到了左手上的扳指,青油油的扳指,比今天剛來公司之前,還要綠,還要青!
??我突然一個激靈!難道,是這扳指!?
??我這一想,頓時覺得有點不可思議,這枚白胡子老頭給我的扳指,說是什麽“寶貝”,而它也確實表現出了一些奇特之處,不光會自動變化顏色,而且,質地好像也隨著顏色發生了變化!
??這青綠色,說實話,看上去更像是樹木、樹葉一樣的,給人感覺非常有生機,綠冉冉的,青青一片的那種感覺。
??而且最重要的,它現在的質地,真的是非常非常像是翡翠,而且還是玻璃種最高貴的那種,透明度看上去非常舒服。
??我抬起頭看了下蕭姐,卻正好看見蕭姐低著頭寫著字,這個角度看去,蕭姐真的太漂亮了,幾乎完美的鵝蛋臉,如瓊玉一般的鼻子,低垂的眼皮,真的是好美!
??而且蕭姐的皮膚實在是太好了,雪白雪白的,真的像雪一樣,一時間,我忍不住偷偷看了她一會。
??“小陽,《法典》你看到多少頁了?”
??“啊,1……102頁,蕭姐”,我連忙回答道。
??“我是說,你的那本”,蕭姐抬起頭笑道,十分的嫵媚。
??“那……看完了!”我訕訕笑道。
??“《民法》呢?”她又道。
??“看,看過好幾遍……”
??“那你對這次的‘遺產大案’,有什麽看法?”她鄭重的放下筆看向我。
??我便也是坐直了,鄭重說道:“從目前得到的材料看,我們的代理人霍曉穎小姐有充足的理由和證據,得到父親的全部遺產,蕭姐!”
??“把整個案子的前因後果陳述一遍!”蕭姐說,又低下頭去寫著文案。
??“霍力雄先生是西南地區有名的藥品大鱷,其名下的力雄藥業近年來已發展為全國首屈一指的藏藥生產基地,特別是冬蟲夏草,產量位居全國第一,其名下的資產總額達到近15億人民幣,包括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在生前60歲、67歲和70歲時分別立下三份遺屬,全是書麵形式,但在72歲,也就是今年6月份於醫院病逝前,又臨時立下了口頭遺囑,由其小女兒霍曉穎繼承全部財產,當時共有六個人在場。”
??“好,那依據的法律呢?”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第五款: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但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本案的情況,完全符合以上條件,所以霍曉穎小姐有權繼承其父親的全部遺產!”
??“那另外四個人中,有一個是霍曉穎的男朋友,該怎麽辦?”蕭姐抬頭看我。
??“根據我國法律,凡是見證者,皆可作為證人,無論其與當事人的親疏關係!”
??“很好!律法看來你背得很熟。那如果其中有一個是銀行的追債人呢?”
??“這……記得《繼承法補充意見》中,好像有立遺囑人和繼承人的追債人是不可以作為口頭遺囑的證人的……蕭姐,銀行追債人員,應該排除在外吧?”
??“雖然不錯,但你記得顯然不牢,現在把《繼承法》的全部條款,再好好溫習溫習!法庭上我可不希望看見你翻《法典》!”
??“是,是,蕭姐!”我連忙低下頭,又翻起了蕭姐的《法典》。
??無意中,我翻看了幾頁前麵看過的內容,突然覺得這些內容我好像全部都記得清清楚楚,就像是刻在了腦子裏一樣。
??我閉上眼,頓時是從第“57頁”的第一條法律,竟一直背誦到了最後一條,然後立馬打開“57頁”,從頭一看,竟然一個字都沒有背錯!
??我瞬間是閉上眼,開始回憶蕭姐的這本《法典》上的前102頁,包括她寫在上麵的那些筆記,震驚的發現,無論我腦子裏回想的是哪一頁,那一頁就立馬會出現在我腦海裏,就像是有一張紙就擺在眼前一樣,所有的字都清清晰晰!
??我連續的背了三頁,然後翻開《法典》,從第65頁到67頁,整整三頁,上百條法律條款,竟然一字沒錯!
??我立即的倒吸了一口涼氣,我的記憶力怎麽突然間變得這麽好了?
??這前麵的102頁,我可隻是在早上公司沒開門前順著讀了一遍而已啊!現在竟記得這麽清楚!
??我看看左手無名指上的青綠色扳指,難道真是和這枚奇特的扳指有關?
??無論如何,我現在對這枚扳指是越來越好奇了,再見到老頭,一定要問問他這扳指到底有何奇特之處!
??我們這次接的這個大案子,就是個遺產爭奪大案,因為涉案金額達到了15億,根據協商,如果這次我們事務所打贏了官司,就能得到一筆300萬的代理費!
??300萬一個案子,即使在首都和SH這樣的超一線大城市,也是炙手可熱的,而且是蕭姐接的單,所以按理說,像我們這樣的合夥製律所,扣除個人所得稅之後,全部的收入都是歸蕭姐一人所有。
??說不羨慕是不可能的,畢竟一個案子就可能拿到300萬,即使扣除了打官司的成本、交通費和其他雜七雜八的費用,蕭姐最少也能得到200萬!
??一般來說,律師費越高,前期消耗的成本也就越大,這和做生意其實有點類似,當然,相對來說,律師這行還是個“金領行業”,隻要有資源、有本領,還是很能賺錢的。
??我、周月、方剛、葉小梅、林正都算是實習生,所以我們的工資都是固定的,最多也就是逢年過節,會有點福利或年終獎之類,像我們這樣的實習生,在蕭姐、李劍這樣的主任律師手下實習期滿,基本50%的人都會選擇離開,或轉去別的律所當個掛牌律師,或者是找人合夥開律所,所以流動性是相當大的。
??不過蕭姐的意思,顯然是希望我成為她的徒弟,但我其實還沒有考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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