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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前塵往事

  接通電話,傳來一個空靈清澈的聲音:“段明庭,我餓了,快來給我做飯。”


  段明庭笑著搖搖頭,無奈地說道:“盛楠,你今年三十了,不是三歲。還有,我早就不做保姆了。”想了想,到底還是不放心,又補充道:“跑完通告了?什麽時候回來的?要是實在餓的話,就先去我家,我媽在家呢。”


  “你不知道女人的年齡不能亂說嗎?再說了,我是二十九,不是三十!”盛楠好像天生就是吃歌手這碗飯的,即使有些氣急,又隔著電話,聲音依舊好聽。


  盛楠那邊的話還沒說完:“我早就過來了,就知道指望不上你,我打電話就是問問你什麽時候回來,阿姨可是做了一桌子好菜,有蔥爆羊肉,醬牛肉……”


  “好好!知道了!我已經下課了,這就往回走。”段明庭打斷盛楠的報菜名貫口表演,掛了電話。


  盛楠,華語著名女歌手,從二十歲進入歌壇以來,發表的歌曲首首經典,以一種不可阻擋的姿態在十年間成為華語樂壇最頂級的女歌手之一。


  和盛楠一同聲名鵲起的另一個名字就是段明庭,他包攬了盛楠幾乎所有歌曲的詞曲創作。


  才子佳人,從古至今都是為人津津樂道的話題。十年間,關於兩人的討論從未停止過。尤其是在段明庭從幕後走到台前之後,關於兩人關係的猜測和討論達到了頂峰,人們發現才子不光有才還有顏。


  兩人隔三差五便會登上圍脖熱搜,#盛楠&段明庭#這個話題下麵常年都有數十萬的討論量。


  有話題和關注,就有娛記和狗仔。


  “震驚!段母曾是盛楠保姆!”


  “快看!盛楠段明庭二人深夜幽會!”


  “光天化日之下,盛楠段明庭二人竟做這個!”


  ……


  類似於這樣的娛樂新聞屢見不鮮,有些說的還像模像樣,但大多數都是開局一張圖,新聞全靠編。


  不過,很快兩人就沒有照片流出了。這不得不提到盛楠的另一個身份,盛世娛樂老總的獨生女。


  盛世娛樂,國內最頂尖的影視公司之一,旗下業務包括藝人經濟,影視劇製作,綜藝節目製作,視頻網站,遊戲製作與運營等等。拿一部電視劇舉例,從劇本創作,到拍攝播出,最後周邊製作,盛世娛樂完全有能力內部解決。


  當然,除了一些網劇,盛世娛樂鮮少獨自投資拍攝。一部電視劇的收視率,或者說一部電影的票房,在上映前沒人可以預測。給予眾望的電影遭遇滑鐵盧,不被看好的異軍突起,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所以,和其他公司分攤風險,分攤收益,是最合理的方法。


  諸如娛記狗仔之類的小魚小蝦,碰到盛世娛樂這樣的巨獸,結果可想而知,之後關於盛段兩人的花邊新聞幾乎再不出現。


  不是所有的花邊新聞都是編造的,其中有幾篇其實寫得有理有據,比如說,段明庭母親曾經做過盛楠保姆這件事。


  故事要從十年前講起。


  十年前,一個普通的早晨,段明庭醒來就來到了這個世界,這個被稱之為水球的星球之上,自己還成為了一個十八歲的大一學生。


  父親病重,母親除了照顧父親還要去別人家裏做保姆來維持生計。


  原主是一個普通的少年,家裏情況他是知道的,平時省吃儉用,沒課時幫忙照顧父親,幫助母親做些家務。除此之外,他卻是不能再多做什麽了。


  母親通常需要在醫院,雇主家裏,自己家裏來回跑。原主可以照顧父親,卻做不了決定,醫院有什麽事還是需要母親過去。


  少年人的臉麵最是金貴,原主可以在家裏做家務,卻死活不願意去母親雇主家裏做活,即使母親已經和雇主講好。也因為這個原因母親失去了很多工作。


  穿越而來的段明庭沒有這些顧慮,早已經曆過柴米油鹽的他深知,在生活之前,臉麵這種東西一文不值。


  於是,十八歲的段明庭和二十歲的盛楠相遇了。大學課程不多,段明庭就做了盛楠四年的保姆。


  第一年,段明庭漸漸了解這個星球,哪怕它可能隻是一個夢。


  水球也好,地球也罷,隻是名字不同,也許在人類發展的某一個時刻,因為選擇不同,出現了兩個平行前進的時空。這樣的時空也許隻有兩個,也許有無數個,這就跟段明庭沒有關係了,他不是科學家,也沒有閑情逸致去搞清楚這些。


  地球上的很多影視作品在水球上不見了,水球上的很多書籍電影又是地球不曾出現過的,段明庭覺得自己想到了解決家庭困難的辦法。


  遠水解不了近渴,抄來的小說歌曲會不會受歡迎且先不說,就是當文抄公的這段時間,經濟來源也是問題。所以,保姆這個工作還得繼續下去。


  可能是命運,也可能是巧合,盛楠的誌向就是成為一名歌手。


  段明庭抄來幾首前世的經典歌曲,盛楠很喜歡,兩人之間的關係從雇主和保姆變成了演唱者和詞曲作者。


  盛楠的第一張專輯問世。


  泉水般清澈的嗓音,姣好的麵容,上乘的歌曲質量,再加上盛世娛樂的運營,盛楠幾乎在一夜之間成為了家喻戶曉的明星。


  大眾關注的是盛楠,音樂圈裏關注的確是段明庭。凡是跟音樂圈沾邊的人都在打聽,這個段明庭到底是何許人也。


  段明庭本來不想署名的,他的想法是,一手交錢,一手交歌,這首歌就跟他沒關係了。


  “不行!歌就是你寫的,我不能搶了去。我爸常跟我說,做生意最忌諱的就是做成一錘子買賣。他說,投資,投的就是人,做買賣可以虧錢,不能虧人。”二十歲的盛楠如是說道,“諾,這是他讓我給你的。”


  從包裏掏出一張銀行卡和一份合同,盛楠遞給段明庭,補充道:“我爸說之前一首歌五萬塊錢太低了,讓我一首歌再補給你十萬,還有一份合同,你看看,想簽就簽,不想簽就算了。”


  合同是一份簽約合約,段明庭仔細看了一遍,隻能說很厚道。他前世是一個小編導,對於娛樂圈也算是了解。


  新人合同一般都很苛刻,動輒就是七八年的簽約時限,高達千萬的違約金,嚴苛的分賬比例。


  盛楠遞過來的這份合約,以上說到的一條都沒有,簽約兩年,五五分賬,一百萬違約金。


  考慮再三,段明庭最終沒有簽約。一來是不確定自己究竟會不會在娛樂圈發展,二來,自己年紀還小,不想這麽早就過上時刻被人關注的生活。


  段父終究是離世了,在段明庭大二下半學期。


  母親說不上傷心,也不至於高興,不過終究是鬆了一口氣。將近三年的時間,父親就躺在病床上,吃飯要人喂,拉屎要人擦。


  無數個難眠的夜裏,母親在心裏都恨恨地埋怨過:“你還不如就這麽走了呢,我實在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撐不住了。”


  十年時間,段明庭讀完大學,研究生,期間發表了三本小說,《火星救援》,《流浪地球》,《銀河係漫遊指南》,成為了中文科幻的骨幹力量。


  十年時間,盛楠一共發表了四張專輯,無一例外全部大賣,完成了從歌手到天後的蛻變。得益於此,段明庭也成為了華語樂壇最優秀的音樂製作人。不過,除了盛楠,他沒有給其他任何人寫過哪怕一首歌。


  十年時間,段明庭從一個學生變成了一位老師。研究生畢業,段明庭決定去戲劇學院做老師的消息讓一眾人大跌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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