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尊重
2017年3月,閩越檢察院檢委會研究同意進行追訴,並報請最高檢核準。同年5月27日,最高檢依法決定對三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核準追訴。
這樣的案件並非孤例,商洛宇和黃一曦隻是舉了距離現在最近時間的一個案子,剛好這個案子也是離他們最近。
“黃小田每次提起被害的母親,仍然掩麵痛哭,崇仁裏的村民們提起此案仍然心懷恐懼,到現在村裏的人家仍不敢讓小孩靠近那個案發的地方,即陳世琴的家裏,而且,村裏的人現在都不敢把小孩子單獨留在家裏。”
農村和城市不一樣,城裏人一進門立刻關上門,農村的家裏,沒有特殊的事,隻要有人在家,門都開著的,孩子們更是自由,在整個村子裏跑上跑下的,沒人拘束。
也因此,小孩子要是有事,發現的時間都會很晚,很多時候,來不及補救。
黃小田媽媽的事情發生後,陳世琴在祖廳的表現眾人有目皆暏,要知道現在的人還是怕鬼的,哪怕自己從沒有傷害過鬼,而陳世琴彪悍得很,連自己害的鬼都不怕。
村裏人都怕陳世琴那種瘋癲的思想,誰知道她什麽時候會突然發一下瘋,再害死一個人呢。
那事發生後,據黃一曦所知,村裏民委會的主任暗地裏召開幾個會議,派人輪流盯著陳世琴,以防再發生悲劇。
“這倒是,這類類案件均為最高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重大案件,社會關注度高,再加上國民樸素的“殺人償命”“有罪必究”等觀念影響,會誤以為放縱犯罪,極易引發新的社會矛盾。”
周主任一拍桌子,看向兩個老夥計,三個人伸出手握著,“幹吧!
看到說服了三個領導,商洛宇和黃一曦暗暗鬆口氣,他們本來以為,這事沒這麽快搞好,準備多來幾趟,來個水滴穿石功夫呢。
“就算是我們要做,這事也不是那麽容易的,要知道沒有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對於核準追訴的條件加以細化,刑法隻是單單一句對性質、情節和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和影響依然存在等情形可以報最高檢進行追訴,但並沒有加以列舉和說明,為辦理核準追訴案件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規範依據,所以,你們現在就放下心來,未免太早了。”
李副主任見不得商洛宇和黃一曦完成任務的樣子,給他們兩個潑冷水。
“我們知道,這事就麻煩三位領導了,讓你們辛苦了!”
商洛宇和黃一曦絲毫不介意,黃一曦還從包裏拿出一些資料,“這是我們兩個研究這個案件找到的一些資料,這是最高檢已經通過指導案例的形式對核準追訴案件的辦理作出具體規範指導的資料,這是其他相關性的法律條款,以及我們在做這個案子的一些思路,三位領導有空的話可以看一下是否有參考價值。”
這些當然不是原件,而是黃一曦在資料上刪減整理的複印件資料,李副主任接過來看一下,除了法律文書,還想她們對這個案件畫的一個樹形導圖,導圖上很清楚地列明哪份資料,哪個資料欠缺,要找這份資料,應找誰要等等一些信息。
按照這個思維導圖,能一目了然地看到他們如果要達到上級同意追訴的申請,該怎麽工作。
“這兩個小兔崽子,還不錯。”
陳副主任看著兩個遠去的年青人背影,笑罵一句。
現在有才華的年青人,要麽恃才傲物,往往是“我知道,但我不說。”
要麽針針計較,一幅你的事,你自己解決,自己的事情不想做,推到別人身上。
象這兩個小年青人有能力又謙虛,有智商又有情商,能做到這個地步的很少。
“勉強能算得上頭等人。”周主任也評價。
王俊凱心中一凜,這算是最高讚揚吧。
剛才商洛宇和黃一曦沒進來的時候,他們喝茶化仙時正說到民國的梟雄,眾人比較佩服杜月笙,又說起杜月笙的經典語錄頭等人,有本事,沒脾氣;二等人,有本事,有脾氣;末等人,沒本事,大脾氣。
周主任還用九斤太太的語氣說“現在哪裏去有本事沒脾氣的頭等人呀,沒什麽本事的人都國處推銷,稍微有點能力的個個拽得二五萬八的。”
沒想到才一會兒,他就說有人了,還是兩個。
做為一個三個有資曆的領導下的小兵,王俊凱有時候被使喚多了,即使沒有發脾氣,但臉上的表情肯定有顯露出來。
剛才說起這個本事和脾氣的事,王俊凱自覺,這是周主任對他不太滿意,在敲打他。
可是他根本不認同,是人都有脾氣,試想想象他這樣的專業人士,上麵有三座大山壓著,侍候得再好,也很難有出頭之日。
何況,事情出了,領導們隻是動動嘴,幹活的都是他,誰能沒點脾氣,強大的老天都陰晴不定呢。
王俊凱認為,所謂的一等人根本沒有,就算有,也覺得根本不真實,肯定很虛偽,二等人才真實可愛,是人就該有脾氣。
結果,兩個律師上來,活生生給他上了一課。
“小王,你去通知一下相關領導,研究一下要如何做,怎麽向市檢察院報送這起案件。”周主任吩咐道。
“是,主任。”王俊凱的聲音特別歡快,不象以前有著心不甘情不願的掙紮。
周主任抬起頭來,讚許地笑了笑。
有自知之明還能很快改之,這個小夥子有前途。
事情總算取得階段性的勝利,接下去就要時不時地關注,和周主任等人保持密切的聯係,剛才要聯係方式時,周主任還主動把自己的手機號碼告訴商洛宇和黃一曦,這讓兩個人更加感動。
做為一律師,正常工作的情況下,能拿到的是法官和檢察官的辦公電話,這對律師來說,實則不太方便,因為法官和檢察官經常不在辦公室裏。
但是做為法官和檢察官,絕對不喜歡時不時地接到當事人或律師的電話,尤其是開庭時、會議裏,下班後。
因此能讓法官和檢察官主動給手機號碼,如果不搞歪門邪道的話,那意味信任。
對方信任你,所以允許你在特殊的情況下,很需要的情況下,建立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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