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點評
即使隻是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也都知道一件事
本案中,不管是司機還是女乘客,都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的情形,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條規定,隻是,在他們付出生命代價後已經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反轉來得太快,一方麵是之前誤將受害者認為肇事者的攻擊者們變得啞口無言,另一方麵,媒體的報道在這個時候顯得相當諷刺,公交車司機並沒有明確說明性別為男,轉而把報道重點放在了後期救援,輿論對男司機的審判也沒有出現。
另一個王姓男同學則做為女司機的愛人出來討公道,隨著重慶市公安局發布的警情通報,以及事故發生時現場其他車輛的行車記錄儀顯示,“肇事”的女司機卻是無辜的受害者。
真相打臉,但加在女司機及其家屬身上的網絡暴力傷害已然產生。“為什麽冤枉我們?”王性男同學的叩問,值得反思。
整塊縱橫論案並非向以前的模擬法庭一事一案,裏麵的每一個角色都在為自己辯護並指出他人所犯的過錯或罪行,引人探討,發人深思,正如大家都想表達的那樣,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一個案件可以抽絲剝繭地分解成一條條幹巴巴的法律條款,但是做為法律人都知道,天底下,就沒有哪一個案件是單純的法律條款組成。
法律無外乎人情,法律也不隻有法律!
到了點評階段,也不知道許博士是怎麽想的,自己不先說,也不讓老師們先說,第一個就是點黃一曦的名字。
黃一曦借著許博士安排點評的機會,躲在會議桌後麵深呼吸了幾下給自己鼓勁。
沒辦法,一向是在台上辯論給人家看,今天是第一次以嘉賓的身份參與點評。
壓力好大呀,用白水話講,第一次做婆婆,渾身發抖。
看來這次許博士出動的陣容給一曦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啊。商洛宇有些好笑的看著黃一曦的動作心裏想道。
不過也是難免,就算是自己遇到這樣的情況了,也會有些手忙腳亂。
其實應付這種事情很簡單,都是有套路的,看那些官員發言就知道了。
首先就要誇,大誇特誇,誰不願意聽好話呢,哪怕沒有誇到點子上。
接下去也不要批評,國外和國內不一樣,國外可以實說,越內行批評得越見血人家越高興。
國內畢竟還是講人情的,打一巴掌給一個甜棗在這種時候是行不通的,把自己的老師和學校的領導懟的下不來台,大家以後還見不見麵打不打招呼了?
幾個人有給你扇完巴掌再給笑臉的涵養?
誇完後,還得自謙,說到如果自己做的話,肯定哪會疏忽呀,哪裏會做不到呀,當然,也不能一味地貶低自己,最後還要順著話意講點別人沒有想到或注意到的事,提高自己的水平,抬高自己的高度。
接下去自然是皆大歡喜,完美。
但是商洛宇知道,黃一曦不是這種人,她不喜歡和稀泥,人家好的點子,她不吝表揚,探討,人家不好的缺陷,她也會如實表述。
實誠到可愛的人。
商洛宇偷偷地在課桌底下握住黃一曦的手。
槍打同頭鳥,所有人都讚成許博士的意見,把第一個發言的機會給了黃一曦。
謙讓不得,黃一曦索性接過話筒。
她其實很緊張,可是看到學弟學妹們飽含希望的眼光在看著她,她們內心裏,有可能比她還驚惶。
黃一曦的心突然鎮定下來。
她打開話筒按鈕,試了一下發言的音量,突然笑了。
她這一笑,如春暖花開,再加上她獨特的甜美的聲音,立刻驚豔了許多學生。
“很榮幸能參加這樣的論案,雖然你們已經是第十九期的縱橫論案,可是我卻是第一次參加這種形式的論案。對我而言,是一種很新奇的感覺。
首先我覺得這個形式的論案比我們以前的模擬法庭新穎有趣,整個案件的過程讓大家有了一個直觀的感受。
主講嘉賓既是表演者,又是裁判者,同是也是辯護人,人情與法條、社會輿論的碰撞,從不同的維度展開討論,各抒己見,旁征博引,展開激烈的思想交鋒,真的體現了“打破專業壁壘,促進學科交流;開拓專業視角,拓寬學術思路”的宗旨,讓我感覺耳日一新,很受啟發。
美中不足的一點是,我覺得許多同學在發現問題,拋出問題時沒有想到解決辦法,在無法可循的時候沒有考慮到立法建議,也就是說,思維上有局限,沒高度或深度……”
短短的幾分鍾發言,卻用盡黃一曦的洪荒之力,她抬頭輕揉太陽穴,哎喲媽呀總算唬弄過去了,以前老覺得點評江山是很有地位的人幹的事,現在發現,呆在這個地位上的人也不太舒服呀,千目所瞪,眾望所指。
黃同學呀,這隻能說明,您還是不適合幹這個的呀。
於秋傻眼了,現在才發現這種發言順序真是操蛋呀,如果前麵發言的人雜亂無序,或無深意,後麵的人拾人牙慧,舉一反三,容易出彩。
現在才發現跟著黃一曦這奇葩後麵太難受了,這妞啥都說了,那她說什麽呢,第一個太能幹,把該說的都說了,後麵的人隻能畫蛇添足了。
於秋急中生智,好在她也是有水平的,想起剛才那個表演女司機的親屬的話,也趕緊開口,“此案除了十五生命的凋零讓人沉痛,還有輿論對“女司機”的標簽化歧視一直沒有改觀。
在不少交通事故裏,一提到“女司機”,似乎就成了交通事故製造者的代名詞,還有不少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故原因加諸在“女司機”身上,妥妥地坐實了“女司機”就是“馬路殺手”的印象。
。